标题:慧明法师开示录·第十一座事与理 内容: 第十一座事与理诸同学! 佛法有事与理之别,讲习经论者,谓之理;依法修持者,谓之事。 “心即是佛”一语,亦有事与理之分,学人务须认识明白。 然事理本来不二,必须依理透事,因事显理。 到事理一如,则即事即理,方可云心即是佛。 若突然说一句心即是佛,还是事上的佛,还是理上的佛。 若是事上的佛,则当实行佛道,於事上证明;不在事上证明,则仍是理上的佛,不过一种空空洞洞的理想而已。 禅宗古德,大慈大悲,恐学人在理上错寻,徒增知见,乃斩钉截铁,将一切理论打破,不许看经,不许讲教,无非教人专从事上去透。 事上透过,方可明心。 释迦佛在华严会上,说一真法界,缘起无尽之理,隐寓心即是佛之意。 而小根器者,见同不见,闻同不闻,乃方便转说小乘。 复由小乘引向大乘,慢慢引到心上去。 再说般若,破一切理障事障。 最後法华会上,会三归一,更以一乘不二之道,以明心即是佛之理。 权巧方便,总不外要人认识心即是佛,教人破除一切执著。 当知三藏十二部经论,八万四千种法门,皆是理。 所以一切经教,皆日教理。 若不依理成事,何贵有此经教? 若能由事显理,又何必执此经教? 禅宗古德,不许看经,乃至诃佛骂祖,便是这个道理。 不然,不讲经教,甚至诃骂,岂非谤佛毁法,还算佛法麽? 只因凡夫爱著,一著经教,即生种种理障,执理愈深,离事愈远。 所以杜绝知见,专在事上用功,事透而理自全,自然能悟自心佛。 禅宗“言语道断,心行处灭”这八个字,最为紧要。 试思道断心灭,是何等境界,还有理可说麽? 古人忠实笃诚,信师真切,但依师言去行,不穷道理,所以见性很快。 後人疑妄太重,又爱讲理,理多障更多,欲求解脱,反至障上加障,缚上加缚,岂不大可悲叹! 诸同学! 学佛须具有大智慧。 智慧大者,便知禅宗彻底,一针见血。 智慧小者,不明权实之理,执著法门无量誓愿学,故东摸西摸,不在自心上用功。 殊不知自心法门,本来无量;一切法门,不出自心。 既是一切法不出自心,何以又劳我佛广说一切经教? 只为众生舍本逐末,背觉合尘,以致虚生浪死,昧却本心。 所以佛说种种法,对治众生种种妄心,无非引其返妄归具,见自心佛。 若大根大智之人,一闻千悟,顿息狂心,一发菩提,便成正觉,与三世诸佛,同一鼻孔出气,则一切经教,全在此心,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又何必向外驰求? 古德云:“佛说一切法,为治一切心。 我无一切心,何用一切法? ”可见一切法,皆是佛的方便语。 金刚经云:“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 ”又云:“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学佛人若了此义,自然不向心外求法,再增理障了。 或谓:“经乃佛说,修行人离开经教,何谓佛法? ”殊不知,佛理高深,不易明了,仅依文解义,不免认指作月。 纵能离文了义,亦属空理,还如饥人说食不饱。 所以楞严经上,佛告阿难云:“汝虽历劫忆持如来秘密妙严,不如一日修无漏业。 ”禅宗话语,一针见血,毫无迂回游移之地。 古德多有依师一言启悟者。 师云心即是佛,便信心即是佛。 师云心不可得,便信心不可得。 信师真切,疑妄消除,故言下便悟。 此即以心传心的实际受用。 後来人心渐离纯朴,乃改参话头。 学人但依师所授一句无理可讲的话头,行住坐卧,去念去参,不但看经要打香板,若离师授本参话头,亦打香板。 参到山穷水尽,一旦豁然贯通,即悟自心是佛,所有事理,无不透彻。 到此地步,有何经教不可看,有何理障可生。 诸同学! 三世诸佛,皆持密成就。 但密法更重事修,不重理论。 如大日经金刚顶经,皆重事修。 其他密法经典,亦复如是。 且有种种仪轨,庄严道场。 其目的,要学人生敬起信,从事摄心归一耳。 密法最重金刚上师,只依上师口传,无有意义。 而且同一密咒,上师所传之音,每有不同,学人则当各依其师所传之音,方有感应。 音虽不同,感应则一。 如此还有理可讲麽? 如上所述,可知禅密两宗,皆重事,不执理,只依人,不依法。 慧明以前说依法不依人,乃自愧功德不够,恐增我慢故。 实在学禅学密,只重师传,一切不疑,方有受用。 语云:“事障障凡夫,理障障菩萨。 ”要知道理障是障因地的菩萨;若是果地菩萨,决不为理所障。 如六祖闻五祖传经便悟,何有於理障。 凡古德悟道者,皆不为理所障。 盖透事障以理,透理障以事,不能理事一如,岂能称为菩萨。 吾人学佛,对於一切法门,事先应研究审慎,看他的道路对不对,不可盲从。 这是要紧。 如果道路对,便当一门深入,依法修行,再勿执理了。 诸同学! 佛法与世法,有别亦无别。 云何有别? 有重知见与不重知见之别。 世法重知见,所谓多见多闻,参研愈多,愈称渊博。 但知见多,则分别心重,而人我见深,乃至争斗愈甚。 学说之争,名利之争,何莫由斯而起。 佛法首在破除知见,因世智辨聪,八难之一,入道最难,障道最甚。 所以要忘机歇见。 机忘见歇,则理障事障一并破除,无碍自在。 故云有别。 云何无别? 重事重行无别。 世法读书讲学,贵能实用。 苟抱著死书本,坐而言,不能起而行,纵然博古通今,无关实际。 所以儒家云:“贤贤易色。 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自古忠臣孝子,贤母节妇,莫非从身体力行得来的,岂口头理论所能致? 佛法信愿行,六度万行,亦须事上去行,方有受用。 至於顺逆自在,烦恼不生,更非从事上无以表现。 故云无别。 佛法真理,觅心尚不可得,岂世知世见所能了解。 如他人打我骂我,凡夫认他是冤家,学佛人认他是善知识。 贫苦病厄,凡夫认为是坏,学佛人认为是好。 名利恭敬,凡夫认为是好,而学佛人认为是坏。 盖凡夫不明因果之关系,但依眼前是非,为恩怨好坏。 佛法根据因果循环之理,视一切平等。 如打我骂我,可消宿业;贫苦病厄,可生菩提;名利恭敬,能障菩提。 所以说好即是坏,坏即是好。 诸如此类,佛法与世法,知见相反如此,还能执著讲理麽? 若要讲理,须依佛理去讲,才是真理。 禅密兼修,不执理,专重事,从事透理,理无不全。 果能依法修行,事事慈悲,念念清净,更有何理不具? 若执理遗事,理成画饼,纵使博通教理,口若悬河,而行与言违,我执烦恼,有增无减,理又安在? 故事理不二,是以事透理,非是以理概事,望大家注意。 发布时间:2024-05-11 14:08:23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10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