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第四册 卷八 四、广生分别相 内容: 【论文】八? 八一本识中种,容作三缘,生现分别,除等无间。 【疏翼】第二答外问种现缘生分别相中,第二广生分别相,即第十八颂第四句「彼彼分别生」。 于中有二︰一、解「生」,二、解「彼彼分别」。 【述记? 卷四十六】前问之中[1],问缘及生[2],虽已明「缘」,而未解「生」。 自下,解生。 于中有二︰初、辨现种生相[3],后、总结释。 初中[4]有二︰初、辨生现,后、辨生种。 生现中:初、辨种生,后、辨现生。 种现生中各有二︰初、染,后、净[5]。 谓本识中种子,总而言之,「容作三缘,生现分别」。 「分别」之言,通摄心、心所若见、相分,非唯自体也。 「除等无间」者,唯心、心所相望[6],立此缘故。 【论文】八? 八二谓各亲种,是彼因缘。 【疏翼】第一种生现染中,第二别出。 于中分三︰一、因缘唯亲种,二、所缘对能缘说,三、有助及不障为增上。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四十六】释为三缘。 此、简业种生异熟果,及余增上。 虽眼识生,藉根等种,非亲种故,亦非因缘。 总而言之,一切相见等法,皆有此缘而生,无非识种生故。 【论文】八? 八三为所缘缘,于能缘者。 【疏翼】第二别出三缘中,第二所缘对能缘说。 【述记? 卷四十六】谓要能缘种心、心所法,种子方为彼所缘缘,除一切相分;相分[7]不能缘故;及除自体分,不缘种故[8]。 然见分中,除五、七识,不缘种故。 但与第八一切时见分,第六有时缘者,彼与为缘。 今简尔所不为缘,故言「为所缘于能缘者」,是简略言。 故虽影像种是亲缘,非此所说。 斥其说言识[9]中种故。 又辨所缘,通亲、疏故,望余识亦作所缘[10],下皆准知[11]。 【论文】八? 八四若种于彼,有能助力,或不障碍,是增上缘。 【疏翼】第二别出三缘中,第三有助及不障为增上。 【述记? 卷四十六】一[12]、谓有种子于现行法能助与力︰如业种望异熟果。 又[13]如根种于识种、作意种于识等二。 又[14]、虽无助力,但不为障,如异识种子望异现行等。 皆是增上缘。 然简无漏种与有漏现行为生等缘,彼能障碍故。 虽亦是增上缘、不相违因摄,然于生现分别中,非能不障,故非也[15]。 或亦是此缘。 现未为障故,障必不生故,此中但简障碍现行令不生之缘故。 此即种望染现为缘讫。 【疏翼】以上第一辨种生现中,第一辨种生现染讫。 【论文】八? 八五生净现行,应知亦尔。 【疏翼】第一辨种生现中,第二辨种生现净。 【述记? 卷四十六】然此总言。 二缘同前。 若所缘[16],于见分中,通与一切见分为所缘缘。 皆能缘种故,亦与自证分等为所缘缘。 佛果识体缘一切法故,与染别也[17]。 总是第一以种望现为缘能生分别,是一切种「如是如是变」讫。 【疏翼】以上第一辨生现中,第一辨种生现讫。 【论文】八? 八六现起分别,展转相望,容作三缘,无因缘故。 【疏翼】第一辨生现中,第二辨现生现。 【述记? 卷四十六】第二、以现相望,为缘生分别。 于中,初、总,后、别。 此文总也。 不简自他,识等相望,容作三缘。 现望于现,非亲办体,无因缘故。 【论文】八? 八七谓有情类自、他展转,容作二缘,除等无间。 【疏翼】第二辨现生现分别中,第二别出。 于中分二︰一、染,二、净。 初染中分五子门。 一、自他相望,二、自身八识相望,三、自身识自类前后相望,四、同聚异体相望,五、四分相望。 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 卷四十六】自下别中,第一子门、自他身相望,谓自他身分别展转容作二缘。 因缘有无,前总门中已定除故,下但于余三缘中取舍。 此[18]除等无间,等无间法,唯自一识故。 此中「分别」既摄见、相分等故,由他生者,皆名「分别」。 但知不唯是见分也。 即唯前六识,或亦第八识,许变似[19]他处故[20]。 【论文】八? 八八自八识聚,展转相望,定有增上缘;必无等无间;所缘缘义,或无或有。 【疏翼】第一别出染现中,第二子门自身八识相望。 于中分二︰一、总辨无二缘,二、别辨所缘缘。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四十六】第二子门、自身八[21]识,随一一八识相应法等见、相分等,总名自「识聚」。 以识为主,同聚法故。 即下言「聚」,皆如是知。 且「八识聚」「相望,定有增上缘」,此缘通故。 必无等无间,唯自识相望,为此缘故。 此即明简定有无讫。 于四缘中,二定无也,谓因缘、等无间;一缘定有,谓增上缘;所缘缘不定,下别辨之。 【论文】八? 八九八于七有,七于八无,余七非八所仗质故。 【疏翼】第二子门自身八识相望中,第二别辨所缘缘。 于中分三︰一、第八与前七对辨,二、第七与前六对辨,三、第六与前五对辨。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四十六】此、谓第八于余七识,有所缘缘义;七[22]于第八,无此缘义──以第八相分[23]色等为其本质,生五识相分色等故;第七亦缘彼见分为境故;第六理通以相、见为境。 若无第八定为本质,五、七不生故,虽非亲所缘缘,然是疏所缘缘也。 第八不托七识而生,故七非八所缘缘也;第八若有,七识必有;七但为八,定有增上缘,非所缘缘也[24]。 【论文】八? 九○第七于六、五无一有,余六于彼,一切皆无。 【疏翼】第二别辨所缘缘中,第二第七与前六对辨。 【述记? 卷四十六】第七于余前之六识:于初五识,无此缘义;与一意识,为所缘缘,意缘一切法故。 五识无者,不缘七故。 前之六识于第七识并非彼所缘缘,彼不缘六识[25]故。 自是[26]一行法[27],故不问第八。 【论文】八? 九一第六于五无,余五于彼有,五识唯托第八相故。 【疏翼】第二别辨所缘缘中,第三第六与前五对辨。 【述记? 卷四十六】其「第六」识,于前「五识」,无此缘义。 五识于六,有此缘义。 五识缘本识所变为境,不待第六所变色等为自境故。 有力生识者,方为此缘故。 不以五识自相望为所缘缘者,以定无故。 【疏翼】以上第一别出染现中,第二子门自身八识相望讫。 【论文】八? 九二自类前后:第六容三;余除所缘,取现境故。 【疏翼】第一别出染现中,第三子门自身八识自类前后相望。 于中有二师说不同︰一、长途师义,二、陈那师义。 此即初师义。 【述记? 卷四十六】第三子门、自身八识一一自类前后相望能为几缘? 前第六识聚容作三缘,生后自第六识聚,即除因缘。 现行相望故。 有所缘缘[28],据缘者说故。 此中不除阿罗汉末后心等无间缘,据长时故,但说「容」故。 余之七识但有二缘,无因缘[29],所缘皆非种子,又不能自缘前念识聚故,唯缘现境故。 此第一师,即长途义。 【论文】八? 九三许五后见,缘前相者,五、七前后,亦有三缘。 【疏翼】第三子门自身八识自类前后相望中,第二陈那师义。 于中分二︰一、五七前后亦有三缘,二、前七于八容有所缘,此即初文。 【述记? 卷四十六】自下第二、依陈那《观所缘缘论》中说,许五识后念见分缘前念相分。 彼论言︰或前为后缘,引彼功能故[30]。 彼随经部因果异时[31]。 既非现境生五识,故前念五识相[32]为能熏,引相种子生于后念相分;前念五识[33]相有力能生后识见分故是缘义。 后念之识,带彼前相生,故是所缘义。 即以相分为行相本质,为疏所缘缘义[34]。 今叙彼意,许五识后见缘前念自识相者,五识及第七识前与后亦有三缘。 「亦」者,亦第六也。 非第八识者,以非能熏,不能引种。 故前念相非自后识所缘缘也。 此师自识前后异于前义也。 【论文】八? 九四前七于八,所缘容有,能熏成彼相、见种故。 【疏翼】第二陈那师义中,第二前七于八容有所缘。 【述记? 卷四十六】若后以前念为所缘缘,自身八识品相望中,前七于第八亦容有所缘缘。 以前七识皆能熏成彼第八品相、见种故。 谓前五识为能熏,成[35]彼第八相分色等相分种故,是自第八见分所缘缘。 第七识为能熏,成彼第八见分种故,是自证分所缘缘。 自证等种[36],生自证等,随应亦尔。 第六识若缘第八见、相,而熏种,即双熏彼二分种子。 若缘虚空及[37]心、心所等以为相分,虽[38]亦熏彼生空等相分[39]种也,非是能熏生彼第八现行相、见分种也。 第八不缘虚空等故[40]。 此七识中望彼第相、见分等[41],应作四句,其第六识,具后二句,如理可知[42]。 即是二义[43]与前师[44]别。 六望七等,准此应知[45]。 【疏翼】以上第一别出染现中,第三子门八识自类前后相望讫。 【论文】八? 九五同聚异体,展转相望,唯有增上。 诸相应法,所仗质同,不相缘故。 【疏翼】第一别出染现中第四子门同聚异体相望。 于中有二师义不同,此第一师义。 【述记? 卷四十六】第四子门。 就如一眼识中,俱时心、心所一一别互相望,虽是同聚,而是别体。 展转相望,唯有增上缘。 见分、相分一切皆然,不相缘故。 然此心、心所不相缘,相分所仗本质同故[46]。 若见分、相分不相缘故,非如大众部缘俱生心、心法故[47]。 若许缘者,不同一所缘过! 受不与心同一缘故。 大乘见分不许自缘,亦有此妨! 然极相近,不缘俱法[48]。 说自证分,既得自缘,即无前过。 但有后失──若尔,如何名同一所缘? 谓所仗质同,名同一,非多见分共一亲相分,名为「同」也[49]。 若尔,且如第八心王不能缘心所之相,即无本质,如何名为同一所缘? 同一所缘,总有二义︰一、所仗质同,名为同一,如五识等俱心所法,必同本识所变质生故。 二、相似名同一,即第八俱心、心所法及第六识缘过、未等,虽或无本质,不托他变,各各自变,相似名同一;不要心王缘心所之境生,名为同一也。 此第一义[50]。 【论文】八? 九六或依见分,说不相缘,依相分说,有相缘义。 谓诸相分,互为质起。 【疏翼】第四子门同聚异体相望中,第二师义。 文分为二︰一、依相分亦相缘,二、本识五所亦疏缘种子。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四十六】此、第二释,亦许相缘。 「或依见分」,同聚心、心所「说不相缘」,无缘俱时他见分故。 此依因位,佛则不然。 若「依相分」,「有相缘义」。 谓诸相分互为本质,方得起故[51]。 【论文】八? 九七如识中种,为触等相质,不尔,无色彼应无境故。 设许变色,亦定缘种,勿见分境,不同质故! 【疏翼】第二师义中,第二本识五所亦疏缘种子。 即陈那师许亦互缘。 【述记? 卷四十六】如本识中,诸法种子为同时五所触等相分本质,此显其事。 若「不尔」者,无色界中五种心所,应「无境」故。 既彼有境,故必以本识所变为质也。 诸心、心所理例并然。 然前师意[52],各各缘自所变种子,然唯以[53]心王所变种子能生现行,如眼根等无能生识用也。 此师[54]难曰︰何故同一所缘分为二义? 第八、五数,无本质也? 前师[55]解云︰若必有本质,如第六识缘虚空时,以何为质? 第八心王不托五[56]数境生,如何同本质? 有说︰一切心必托本质方生,如缘虚空,托名为本质[57]。 第八心王以五数所变相假力故,为本质起,名同所缘。 此依因位,果亦可然,至下当知。 今此后师设许无色界第八亦变下界之色,五所如本识「亦定缘种」。 勿第八俱六个见分,境不同质故;自证分境,许不同缘,缘自见[58]故。 今依可尔,说有本质[59],非要尔也,此义应思[60]。 同一所缘,相似名同,各各变故,何要同质方名同也? 又唯识之境,取心内境[61]。 若待外质方生,良恐理乖唯识,是故前师[62]甚可翫矣[63]。 【疏翼】以上第二别出染现中,第四子门同聚异体相望讫。 【论文】八? 九八 同体相分,为见二缘;见分于彼,但有增上。 【疏翼】第二别出染现中,第五子门四分相望。 于中分四︰一、相见相望,二、见与自证相望,三、自证与证自证相望,四、简种为相分。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四十六】第五子门。 如一受相分与见同体相望为缘者,「为见」分「二缘」︰谓所缘、增上。 「见分」于境无所缘缘,「但有增上」。 相与余分[64],但为增上。 若约疏所缘缘,亦非,见与相分不相似故。 或可说得,由相为缘,见分生故。 【论文】八? 九九见与自证,相望亦尔。 【疏翼】第五子门四分相望中,第二见与自证相望。 【述记? 卷四十六】[65]谓「见与自证」,如相与见能为二缘,自证与见但为一缘。 如前说故。 见与第四[66]亦但为[67]一缘。 此据亲义。 若疏所缘,亦得有之[68]。 今约亲说,不相违也。 【论文】八? 一○○余二展转,俱作二缘。 【疏翼】第五子门四分相望中,第三自证与证自证相望。 【述记? 卷四十六】自证及证自证,为「二」,见分之「余」也。 「展转」为「二缘」──互得相缘故。 二与见、相分但为增上。 【论文】八? 一○一此中,不依种相分说,但说现起,互为缘故。 【疏翼】第五子门四分相望中,第四简种为相分。 【述记? 卷四十六】然前相分与见为二缘,不言种子亦为相分得为因缘者。 此中不依种子为相分说,以说现行[69]互为因缘故。 又种为缘生分别者,前第一门[70]已[71]解讫故。 此即现行染八识聚,说为缘讫。 【疏翼】以上第二别出现生现分别中,第一别出染现行讫。 【论文】八? 一○二净八识聚,自他展转,皆有所缘,能遍缘故。 【疏翼】第二别出现生现分别中,第二别出净现行互望。 于中分二︰一、净八聚能遍缘,二、唯简见为相缘。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四十六】「净八识聚」:若「自、他」身,「自、他」八识为缘。 皆增上[72]、所缘缘。 以净八识皆得缘他,及自身者互得相缘故,即「净八识」皆得互为[73]缘;同时心、心所亦得互、自缘;同时心、心所以彼功能遍影现故;识自证分与相应法[74]、见分同缘,缘自见分[75]。 余净心所,义例亦然。 又或能[76]缘彼相分故,若不现彼影,应非知一切。 又有解者,上文所言「勿见分境不同质故」,即识见分与相应见分定必同缘,如何自证与相应法见分同缘? 识之见分,不自缘也。 若自缘者,与自证分何别? 若不缘者,便违上文? 今有二解︰一云︰前依因位,非依果说。 依果说者,见分之上[77],境亦不必同。 又[78]:识等见分与相应法亦定同缘,亦自缘见分,亦缘自证分,与相应法见境齐故。 然与自证作用各别,自证唯内缘,更不别变。 其见分自缘等,亦更别变,然相分摄,与相应法同[79]外取故。 相应缘识,既亦[80]心[81]外取别变相分,识之见分例亦应然,亦不违上见分境同[82]。 此义虽胜,然稍难知[83]。 【论文】八? 一○三唯除见分,非相所缘,相分理无能缘用故。 【疏翼】第二别出净现行互望中,第二唯简见为相缘。 【述记? 卷四十六】若通佛说,非见分等为相分所缘缘。 一切相分,是亲所变,名为相分。 相分[84]必无能缘用故,如化心等亦尔──化心不缘故。 故此第三、四分[85]亦非相所[86]缘,见分摄故。 文中唯有见分,非相分境也。 不除同聚心、心所相缘,以得缘故;即显自证分亦见所缘,现作相分缘故。 如无分别智,唯是现量[87],无外境故,不缘。 不同后得智,后得智见分返缘自证,作影像缘,仍是相分。 不尔,即与证自证无别,何须四分? 由是,一切心皆具四分。 今缘相应法[88]见分,缘自证分,亦能缘证自证分,证自证分亦能缘见分相分者,唯在佛位,余者不能。 此中但遮见分非相所缘义,遮第三四分亦非相所缘。 意显余三分互缘一切法,名「遍缘」故。 虽作此解,三分何别? 各相似故,如前所得者[89]亲得[90]。 余新所得[91]、影说[92],故成差别。 又解︰然今但遮相为能缘,及遮见分不缘自证,非显余二得缘一切,此不及前解。 上来第一现起分别缘,其种子现行生讫。 【疏翼】以上第一辨现种生中,第一辨生现讫。 【论文】八? 一○四既现分别,缘种、现生种,亦理应缘现、种起,现、种于种,能作几缘? 【疏翼】第一辨现种生中,第二辨生种。 于中有二︰一、问,二、答。 此即初问。 【述记? 卷四十六】自下第二、明种子亦应缘其现行及种子起。 此言「缘」者,是缘藉义,非缘虑义,以种亦是分别摄故。 今论解言︰缘生分别现行及种,望于一种子,能作几缘? 问也。 【论文】八? 一○五种必不由中二缘起,待心、心所,立彼二故。 【疏翼】第二辨生种中,第二答。 于中分三︰一、简中二缘,二、辨现生种,三、辨种生种。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四十六】种子必无等无间缘、所缘缘起。 此之二缘,四缘之中,位居中故。 以此二缘待心、心所为果,方能生故。 种非心[93]等,故非二缘果。 【论文】八? 一○六现于亲种,具作二缘,与非亲种,但为增上。 【疏翼】第二答中,第二辨现生种。 【述记? 卷四十六】今依因位,现行望自亲所熏种,能为「二缘」,即因、增上。 唯除第八及六识中极劣无记──非能熏故;「与非亲种」──不办体故。 除自种外,但一增上。 【论文】八? 一○七种望亲种,亦具二缘,于非亲种,亦但增上。 【疏翼】第二答中,第三辨种生种。 【述记? 卷四十六】于一切位,种子望自亲种亦具二缘,除中二也。 于异性、非亲种,亦一增上。 此中巨细,如理应思。 准前[94],显后,净种亦尔。 文言略之,与染同故。 此上总解缘生分别讫。 【疏翼】以上第二广解生分别相、第十八颂第四句「彼彼分别生」中,第一辨现种生分别讫。 【论文】八? 一○八依斯,内识互为缘起,分别因果,理、教皆成。 【疏翼】第二广解第十八颂第四句中,第二总结。 【述记? 卷四十六】次下第二、总结,有二︰初、结非,后、破小乘心外之缘。 谓依内识若种、若现,互为缘起,一切分别若因、若果,能生、所生,皆悉成立。 【论文】八? 一○九所执外缘,设有,无用;况违理、教,何固执为? 【疏翼】第二总结中,第二破小乘心外之缘。 【述记? 卷四十六】汝等小乘所执心外之缘,设有,无用;「况违理、教」,而「固执」何为? 此略指也。 【疏翼】以上第二答文广解四句颂中,第一广解第四句中「生」讫。 【论文】八? 一一○虽「分别」言,总显三界心及心所,而随胜者,诸圣教中多门显示,或说为二、三、四、五等,如余论中,具广分别。 【疏翼】第二广解第十八颂文第四句中,第二解第四句中「彼彼分别」四字。 【述记? 卷四十六】下、解「彼彼分别」。 此言「分别」,唯是[95]有漏心、心所。 《中边论》说「虚妄分别」,谓是「三界心、心所」故[96]。 此非唯是迷理[97]执心,然「随[98]胜者圣教」「多门显示」,有「二、三」等者,至此卷下三性之中,自当广解[99]。 「如余论中具广分别」者,《瑜伽》三十六[100]、七十二[101]、七十三[102]、《显扬》等[103],并如下解。 《楞伽》第四[104]亦有十二[105]分别等也。 上来解此颂[106]中:初、依颂释文,第二、广解。 广解中,初、问缘生分别,第二、答解。 解中,初、解四缘等,第二、解生分别。 生分别中,初、辨生现种分别等,后、总结。 或从前释[107]中分三︰初、略解颂,次、广解,后、结。 或于广中分三︰初、解四缘等,次、明[108]生分别,第三、广分别。 或于此广生分别中[109]分二︰初、辨生,后、辨分别。 余解同前。 就明唯识相中[110],初、广分别三能变相,次、前前颂明唯识相[111]讫。 自前颂[112]来解诸妨难。 于中有二︰初、二颂释违理难,后、五颂[113]释违教难。 初、二颂解违理难中,上来已一颂讫[114]。 【疏翼】以上第二广明唯识相二十二行颂半内,第三有七颂释妨难中,第一释违理难有二颂,第一﹝第十八颂﹞释违理妨难讫。 即释外境既无妄应不起难讫。 --------------------------------------------------------------------------------[1] 「问之中」三字,《疏翼》原无,依《大正藏》增。 [2] 即本论卷七外难:所说种、现缘生分别,云何应知此缘生相? [3] 「相」字,《金藏》有,余无。 [4] 「初中」二字,《金藏》无。 [5] 初中又二︰一、总,二、别。 此即染中总也。 [6] 谓唯心、心所自类相望,方立等无间缘。 [7] 「相分」二字,《金藏》无。 [8] 即种非见分及证自证分所缘故。 [9] 谓缘识。 [10] 若望余识,即成疏所缘缘。 [11] 「故虽」以下三十九字,《金藏》有,余无。 [12] 「一」字,《金藏》有,余无。 [13] 「如业」等八字,《金藏》有,余无。 [14] 「又」字,《金藏》无。 [15] 「别抄」卷三云︰无漏现种于所断种,为障碍,为不碍耶? 解云︰于所碍者,即不成因。 于非所碍,余得为因也。 又解︰不成因。 以能碍假类也,相违因摄。 [16] 「二缘」等七字,《金藏》有,余无。 [17] 「别抄」卷三云︰问︰种生现行分别,因果位何别? 解云︰因望见分所缘缘,果位通望自证分为所缘﹝缘﹞。 由此广前颂言「由一切种识,如是如是变」。 [18] 「此」字,《金藏》无。 [19] 「似」字,《金藏》有,余无。 [20] 本论卷七末云︰自他身土,可互受用。 他所变者,为自质故。 自种于他,无受用理,他变为此,不应理故,非诸有情,种皆等故。 [21] 「八」字,《金藏》无。 [22] 即前七识。 [23] 「分」字,《金藏》有,余无。 [24] 本论卷三出「第八识众名」时云︰或名异熟识,能引生死善不善业异熟果故。 [25] 「识」字,《金藏》有,余无。 [26] 「自是」二字,《金藏》作「此」。 [27] 灵泰《抄》云︰此一行门也。 [28] 「缘」字,《金藏》无。 [29] 「缘」字,《金藏》有,余无。 [30] 《观所缘缘论》云:境相与识定相随故,虽俱时起,亦作识缘。 因明者说若此与彼有无相随,虽俱时生,而亦得有因果相故。 或前识相,为后识缘。 引本识中生似自果功能令起,不违理故。 真谛译云︰缘缘者,识缘此生,无有二故﹝藏文作「无错乱故」﹞。 缘者,一时共起,能成余法从他生,决定随逐生不生故。 问曰︰若次第生所缘,能缘相云何? 答曰︰因在前,果在后,果随因,因不随果。 若因有,果必有。 若因无,果必无。 果随因或有,或无,是名因果相。 复次,共立功能,令次第起。 为安置功能次第起故,立所缘能缘。 是似尘识次第起,为生似果起功能生识相续。 律天《观所缘缘论广释》﹝德格, we, 184B. 5﹞云︰如是且先显示俱时境事与有境事已,今为显示次第境事与有境事故,说言「或前为后缘,引彼功能故」。 谓此所取分引植﹝藏文作「jog pa/」﹞功能时,当能成为以次第能生起为自性之境界。 如是于此所取分灭时,能于阿赖耶识引植功能。 此功能若于第二剎,能引发诸能俱起者,尔时即唯于此第二剎那,能生起与己相似之识;若不引发者,尔时随在第三剎那或第四剎那,若时当引发者,即于尔时得成熟已,当能生起与己相同之识。 于本宗中不可有如是过失︰如说于己作用相违故。 由是同一位置﹝藏文作「phyogs gcig/」﹞故,及由俱时生故。 如是于前识中诸有所取分青等行相者,皆能生起后时具有青等行相之识。 是故此诸过失如何可有耶? 若由功能能生识者,若如是者,虽唯功能成为境界,然若作是思──谓此非前所取分者,于是说言「前为后缘」等,此即无过。 如是次第能生起,与此所取分自体相同之果故,能作具有阿赖耶识所依之功能。 若不由此所取分得安立此功能者,则此功能当亦不能生起如是识体。 是故由此功能生起之识,唯是由此所取分生起故,都无相违。 于本宗中善许具二法体,如是由此所取分能生彼后时与己相同之识故,即实有具二法体。 《观所缘缘论》云:实以相分为行相,见分依之而转。 《集量论》云︰念者,谓回忆性。 喻如念、贪、瞋等,于先前了知境义,非余能量。 又云︰境体智者,谓若与境等流之智。 智,谓显现及自显现。 [31] 《异部宗轮论述记》卷中,解「经部亦名说转部」云︰此师说有种子。 唯一种子现在相续,转至后世,故言「说转」。 [32] 即「所取分」。 [33] 「识」字,《金藏》有,余无。 [34] 本论卷二末:执有离识所缘境者,彼说外境是所缘;相分,名行相;见分,名事──是心、心所自体相故。 [35] 「成」字,《金藏》无。 [36] 「种」字,《金藏》作「种等」。 [37] 「及」字,《金藏》有,余无。 [38] 「虽」字,《金藏》有,余无。 [39] 「知」字,《金藏》有,余无。 [40] 「第八不缘虚空等故」,《疏翼》原无,依《大正藏》增。 [41] 「此七识中望彼第相、见分等」,《疏翼》原无,依《大正藏》增。 [42] 智周《演秘》云︰第七唯熏见,前五唯熏相,其第六缘八见、相,双熏二种。 若缘余心、心所、无为,二俱不熏。 [43] 即「五七亦有三缘」及「前七于八所缘应有」。 [44] 即「第六容三」「余除所缘」。 [45] 前七于六,所缘容有。 道邑《义蕴》云︰第六缘七、五,熏成相、见种,如次是彼见、自证分之所缘缘。 例余应尔,故论不言。 [46] 「故」字,《金藏》有,余无。 [47] 《大毗婆沙论》卷九中云︰谓或有执心、心所法能了自性,如大众部。 彼作是说:智等能了,为自性故,能了自他。 如灯能照,为自性故,能照自他。 [48] 此句为第一解。 灵泰《抄》云︰犹如多人并同一面观月及同观前戏等,诸人面以极近故,互不相缘;心、心所法,亦复如是。 [49] 此段为第二解。 [50] 即第一师说。 [51] 《集量论》云︰如如义之行相,白及非白等性于识上显现时,能量具有彼彼境界。 如是允纳众多行相智,如是如是假立为能量及所量,由一切法远离作用故。 《观所缘缘论》云︰所缘缘者,谓能缘识带彼相起,及有实体能生识故。 《杂集论述记》卷五云︰依《集量》说,疏所缘缘,一切心生决定皆有。 [52] 即长途义师。 [53] 「以」字,《金藏》有,余无。 [54] 即陈那。 [55] 即长途义师。 [56] 「五」字,《金藏》有,余无。 [57] 托真如名等亦尔。 [58] 《金藏》、《义演》、金陵本作「见」,余作「境」。 [59] 道邑《义蕴》云︰今依触等五数托心王所变种为质,理即可尔。 [60] 「此义应思」四字,《疏翼》原无,依《大正藏》增。 [61] 本论卷十末云︰「唯」言遣外,不遮内境。 不尔,真如亦应非实。 内境与识,既并非虚,如何但言唯识非境? 识唯内有,境亦通外。 恐滥外故,但言唯识。 或诸愚夫迷执于境,起烦恼业,生死沉沦,不解观心勤求出离。 哀愍彼故,说「唯识」言,令自观心,解脱生死,非谓内境如外都无。 或相分等,皆识为性,由熏习力似多分生。 [62] 即长途义者。 [63] 此指陈那等师迹近小乘,尚未尽脱法执。 [64] 谓余二分。 [65] 「谓」字前,余本有「第六子门」四字,《金藏》无。 [66] 即证自证分。 [67] 「为」字,《金藏》有,余无。 [68] 见分为自证分亲缘,亦得为证自证疏缘。 [69] 谓现行染法。 [70] 即「辨生现」。 [71] 《义演》作「已」,余作「以」。 [72] 「上」字,《金藏》有,余无。 [73] 「为」字,《金藏》有,余无。 [74] 谓心、心所。 [75] 本论卷二末云︰至无漏位,胜慧相应。 虽无分别,而澄净故,设无实用,亦现彼影。 不尔,诸佛应非遍智。 [76] 《金藏》作「或能」,余本作「能或」。 [77] 「上」字,《金藏》有,余无。 [78] 以下为第二解。 [79] 「同」字下,《金藏》有「不」字。 [80] 「亦」字,原作「不」,今改。 [81] 「心」字,《金藏》有,余无。 [82] 即相似义。 [83] 以见分为所变相分故。 [84] 「相分」二字,《疏翼》原无,依《大正藏》增。 [85] 「分」字,《金藏》有,余无。 [86] 「所」字,《金藏》有,余无。 [87] 谓不变相缘。 [88] 相应法即心所法。 [89] 道邑《义蕴》云︰未成佛位先来缘者,名「前得」。 [90] 「亲得」,谓不变相缘。 [91] 道邑《义蕴》云︰如自证缘相,第四缘前二,见分缘后二,此皆成佛方缘,故言「新得」;皆变相缘也。 [92] 「说」字,《义蕴》同,《金藏》作「得」。 [93] 谓非现行心。 [94] 谓因位。 [95] 「唯是」,《金藏》作「总显」二字。 [96] 《中边论》原文为:三界心、心所,是虚妄分别。 [97] 「唯是迷理」四字,《金藏》有,余无。 [98] 「随」字,《金藏》作「依」。 [99] 如本论卷八云︰识品虽二,﹝第六、七识﹞而有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遍计不同,故言「彼彼」。 [100] 「六」字,本论《述记》作「八」,今改。 如《瑜伽》卷三十六云︰又诸愚夫,由于如是所显真如不了知故,从是因缘﹝藏文作「gsi/」﹞八分别转;能生三事;能起一切有情世间及器世间。 云何名为八种分别? 一者、自性分别,二者、差别分别,三者、总执﹝藏文作「ril por dzin pai/」﹞分别,四者、我分别,五者、我所分别,六者、爱﹝藏文作「sdug par/」﹞分别,七者、非爱分别,八者、彼俱相违分别。 [101] 「二」字,本论《述记》作「三」,今改。 如《瑜伽》卷七十二云︰问︰分别有何行相? 答︰由相名势力故,亦有种种无量行相。 若略说者,当知有七种︰一、有相分别﹝藏文作「mtshan ma las byuv ba/」﹞,二、无相分别﹝藏文作「mtshan ma med pa las byuv ba/」﹞,三、于境界任运分别﹝藏文作「yul la rav gyi vav gis jug pa/」﹞,四、寻求分别﹝藏文作「tshol ba pa/」﹞,五、伺察分别﹝藏文作「so sor rtog pa/」﹞,六、染污分别,七、无染污分别。 该论卷一有文同。 《显扬》卷十六全同。 《对法》卷二所说七分别亦同。 [102] 「三」字,本论《述记》原作「四」,今改。 如《瑜伽》七十三云︰问︰遍计所执自性有几种? 答︰略有五种︰一、遍计义自性,二、遍计名自性,三、遍计杂染自性,四、遍计清净自性。 遍计非杂染﹝非﹞清净自性。 《摄论》卷二云︰如是遍计复有五种︰一、依名遍计义自性:谓如是名有如是义。 二、依义遍计名自性:谓如是义有如是名。 三、依名遍计名自性:谓遍计度未了义名。 四、依义遍计义自性:谓遍计度未了名义。 五、依二遍计二自性:谓遍计度此名此义如是体性。 [103] 见《显扬》卷十六。 全同《瑜伽》卷三十六文。 [104] 「四」字,本论《述记》原作「五」,今改。 [105] 本论《述记》原无「二」字,今增。 今依藏文,整理汉译四卷《楞伽》卷二、十卷《楞伽》卷四、七卷《楞伽》卷三译文云︰复次,大慧! 我今当说遍计所执自性﹝梵文为「parikalpita-svabhava」;藏文作「kun brtags pai rav b? in/」,与玄奘译相近。 真谛译作「分别性」;《四卷》作「妄想自性」;《十卷》作「虚妄分别法体」;《七卷》作「妄计自性」﹞差别理相﹝藏文作「tshul gyi mtshan bid/」﹞,由汝及其他诸大菩萨善,知种种不同遍计所执自性差别理相﹝遍计所执本无有相﹞,断离能分别及所分别,自内证得圣智,断离外道所见理、境之慧,所取、能取分别已,如其遍计所执自性,不别别分别种种依他起不同行相。 大慧! 云何此中遍计所执自性差别理相? 谓能说分别、所说分别、相分别、财物分别、自性分别、因分别、见分别、明照分别﹝梵文为「yukshati vikalpa」;藏文为「rig pa la rnam par rtog pa/」;《四卷》作「成分别」;《十卷》作「建立分别」;《七卷》作「理分别」﹞、生分别、无生分别、相属分别﹝梵文为「sajbandha vikalpa」;藏文作「brel ba la rnam par rtog pa/」;《四卷》作「相续妄想」;《十卷》作「和合分别」;《七卷》作「相属分别」﹞、缚不缚分别。 大慧! 是为遍计所执自性差别理相。 大慧! 一、能说分别者,谓染着种种美妙声音及歌词等﹝吉祥贤智解云「能说者,即声」﹞。 二、所说分别者,谓所有所说事体自性,依圣智及由证所知,而有言说转起﹝吉祥贤智解云「言『所有所说』者,谓自相与共有行相不二,亦能分别;即如是所有分别」﹞。 大慧! 三、相分别者,谓于如阳焰所说中,由染着种种相故而执着,谓于一切事体中分别坚、湿、暖、动相﹝吉祥贤智解云「如所有原野阳焰,干渴禽兽错乱为水自性;如是所说蕴处界等显现二分行相,即于如是行相能了知为自性」﹞。 大慧! 四、财物分别者,谓于众多金银珍宝境界。 大慧! 五、自性分别者,谓执着事体自性,谓此即如此,非是其他异此,如是由邪分别见而正见﹝吉祥贤智解云「由余解说,所谓何者,即所成立」﹞。 大慧! 六、因分别者,谓由因及缘,依因相而生起,能显现有及无﹝七卷云「分别有、无,以此因相而能生故」。 吉祥贤智解云「『由』者,谓由因及缘,即由三自性相决定有无。 当该出因何为所许时,于中遍说因相者,谓如是密意说依三自性分别云︰若如是行相者,即此如是行相乃为是或为所许」﹞。 大慧! 七、见分别者,谓染着有无、一异、俱不俱、邪见外道分别。 大慧! 八、明照分别者,谓我我所相由明照分别宣说﹝吉祥贤智解云「明照分别者,谓若由彼等所见,即于此由所触知故,见与触,执为同一义故,便说有我。 由于诤论之行相为所取时,当显示谓无有我。 当差别不同乐苦领受时,除觉知(藏文作「chud pa/」)外无可得故」﹞。 大慧! 九、生分别者,谓以诸缘为事体,染着有及无为生起﹝《七卷》作「谓计诸法若有、若无,从缘而生,是名生分别」。 吉祥贤智解云「以有及以无为生起者,谓数论及耆那等」﹞。 大慧! 十、无生分别者,谓一切事体,以无因为所依体,即先已生。 未生者由缘生起﹝《七卷》作「谓计一切法本来不生,未有诸缘而先有体,不从因起,是名不生分别」。 吉祥贤智解云「言『以无因为所依体』者,谓如于现在时,从现行之因(藏文作「chud pai rgyu/」)生起其他觉知,如是以无因为所依体,谓从现行之因无有了别(藏文作「rig pa/」)生起」﹞。 大慧! 十一、相属分别者,谓如以金线彼彼相连属﹝吉祥贤智解云「彼彼二者和合为相属,谓如金线上显现串连于彼。 由幻化为自性于外义中,如亦分别珍宝等互相连属,如是于此现行相续之因中即所取、能取」﹞。 大慧! 十二、缚不缚分别者,谓如染着缚因及所缚。 如士夫具有方便故,放弃绳上结缚,及复解开﹝吉祥贤智解云「缚亦即非缚,由某方便解故,缚亦可解。 喻如说云『如士夫』等。 谓放弃绳上结缚故,如由先用绳缚一瓶等物,由解结复开;如是由不等至之无明染着我及我所,并由业绳所缚;若证二无我,当解脱」﹞。 大慧! 此等即是遍计所执自性差别理相。 于此遍计所执自性差别理相,一切凡愚异生染着。 大慧! 于依他起相染着有及无故,染着种种所遍计相﹝藏文作「yovs su brtags pai mtshan bid/」﹞如于幻处观见种种。 [106] 即第十八颂。 [107] 即释第十八颂。 [108] 「明」字,《金藏》作「缘」。 [109] 「中」字,《金藏》有,余无。 [110] 即第二颂下半至第二十四颂,共二十二颂半。 [111] 「相」字,《金藏》有,余无。 [112] 谓第十八颂。 [113] 即第二十至第二十四。 [114] 即释第十八颂讫。 发布时间:2024-10-03 14:49:45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106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