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欧阳竟无:以俗说真佛之佛法谈 内容: 将谈斯旨,须先声明者二事。 一、凡学各有其学之相貌,如一般人有一般人之面貌,瘦者、肥者、白者、黑者不一而足,今欲认识其人。 则只认明其人之为白、为黑、为肥、为瘦而已万不可执责其人。 尔奈何肥白。 或奈何瘦黑。 研学亦然,是故听演讲人。 但须持客观态度,不必轻肆击抨。 二、凡学各有其独到之精神,既日独到,则不能以不独到之语言名词传达而得其真相。 故至无以移译时,讲演人势不能不略用几许术语,免泪其真。 是亦不可执责。 尔奈何不作通俗之谈。 使一般人易晓耶! 凡此二点,惟共谅之。 一说此题之因缘民国十二年。 余曾在贵校讲演佛法非宗教哲学之问题,颇引起许多时贤讨论。 其对此问题,有谓佛法是宗教但较高者有谓佛法是哲学之一种者,有谓佛法是宗教、哲学两兼有者。 于是有佛法之宇宙观,有佛法之人生观,有佛教哲学纷纭著作。 甚可研索。 然仔细按覆,都觉得只是以观世法的眼光来观佛法,非是以观佛法的眼光来观佛法也;又是以世法的范围来范围佛法,以世法的逻辑。 来逻辑佛法也。 此于世法虽甚的当-而于佛法则都失其庐山真面目。 真面且隔万万重,而即肆其批评判断,故无论其是与不是,好与不好,而所说的都不是说此佛法一回啊断断然也。 是则皆为门外汉议论,无关得失而已。 夫扩有常。 而必有非常者,于是有常之受范围、逻辑。 而必有非常之不受范围不能逻辑者,盖世间所立之范围、所建之逻辑。 不能赅搬所有至理之尽绝故也。 佛法在不受世法范围、世法所不能逻辑之列。 今之人每欲置诸世法范围逻辑之列背。 此所以今日谈此题也。 二此题之要旨此题有二要旨。 一、佛是证得独境,佛法乃揭破独境以饷众生抒。 何谓蚀境? 此非指另外一境众人皆无。 惟佛为有以为独也。 此是指佛与众生同有之境,众人迷目不见,佛明眼见之。 历历明了之所谓独也。 盖此惟佛历历明了之独境,非天上地下一切世境所能比似;众生所视天上地下之境。 如带色之镜,所视随包而变,如负病之目。 所见随病而变也。 真有此历历明了之独境而众不睹。 则其镜其病为之障耳! 唯净日所视斯为真实。 此所渭佛证得之独境也。 既云独境,则凡可得而谈之境。 皆非其境也,其不可得而谈者,乃其境也。 盖佛是欲谈其所不可得而淡之境。 以饷众生者也。 二、学佛是学作佛,目的在成佛,故所事重重在行在证,不特解了斯理而止。 专心致志,伺驹伏鼠。 惟在作佛,而岂有所利用于其间哉? 亦岂为任何问题,只待以解决而已哉? 真学作佛才。 耳之所聆。 目之所荧。 心之所营,惟在所以作佛之真谛。 刹那刹那,毫末毫末。 惟真谛是求,遗貌取神,如九方皋相马。 尝得诸牝牡骊黄之外,决不以凡人所认一切之相以为其相。 盖执凡相皆假。 学重破相而趣其真。 由闻而思,由思而修。 要皆借以作佛为究竟之筌蹄而已。 初非为闻、为思、为修也。 方便立言之相,若稍执著。 便成大过。 譬如以石击狗。 复以击狮。 其所以击引蛳蛳者是人不是石,狗则但知咬石而不知咬人,狮则咬人,而不咬石矣! 三云何俗? 云何真? 云何不实说俗而必须说真? 云何以俗说真? 云何俗? 俗即世人所说之宇宙万有,人生感觉者皆是此宇宙万有人生感觉。 有谓是物物凑合而主张唯物者,有谓是心心聚集而主张唯心者,有谓是一元。 有谓是二元者。 有谓是一椿一椿方程式者。 主张惟物者。 谓心有所不到之处,主张唯心者谓物无自动之机。 聚诠纷纭。 迄无结论。 然自佛眼观之。 皆如盲者摸象。 或得其尾;谓象如帚;或得其耳。 谓象如箕。 都非全象,即非真见也。 佛法之认夫所谓字宙万有人生感觉者。 乃一种能力所变现之相。 但此能力。 是绝对不可比方之能力。 一、不麻木。 二、有分别。 三、能自动,四、无挂碍。 五、无阻量之能力也。 原子、分子合成之物。 如几案,瓦砾等类。 虽能成器而麻木不仁。 种种接触而无感觉。 字宙万有、人生感觉决非麻木不仁之所能成也。 磁石引针,药物隐形。 虽有感觉而无分制。 气味冥合,非了了分明,宇宙万有、人生感觉决非冥无分辨之听能成也。 摄影机器历历分明,虽能辨别,而不能自动花蕊传种,其为动也。 风动之也,宇宙万有、人生感觉决非不能自动之所能成也。 勇士之力虽能自动,而不能排山倒海,势均力敌,抵抗则碍,宇宙万有,人生感觉决非动多障碍之所能成也。 日轮、地轮转运无阻然有限地。 日轮不能转地轮。 地轮不能转日轮。 字宙万有、人生感觉决非有限方隅之所能成也。 夫此绝对不可比方之能力。 加不见其入,减不见其出,视之不见嗅之不觉,听之不闻,如月光笼照一切,平等平等,无染净差别可言:被其照者一切皆嵌空玲珑。 如大地回春。 山河草木无大无细。 一切皆生意盎然,平等平等而亦毫无染净差别。 然有其种种染净差别者,非光与春有差别也,乃光所摄之一切、春所生之草木有差别也。 此绝对不可比方之能力。 亦复如是能力无差别。 能力所变现之字宙万有、人生感觉则有差别也。 夫此无别而变有差别之能力。 本无可以名之,强而名之日识。 此则怫法之所谓俗也。 云何真? 真有二。 日自性之真。 日修证之真。 自性之真何耶? 此自性之真。 无论有佛有敦不加毫厘,无佛无教亦不损徽末贤智元所增。 畜类亦无所减。 净而善非与之谋合。 染而恶亦非与之乖离:凡物大本。 字之目性。 指其大本之真而言。 日自性之真也。 凡物表面观之。 粗略观之。 止见其相而已,彻里观之。 精细观之一犹难见其性也。 如见一物。 色白而圆。 名日茶碗,此不得其真也。 外皮之磁白。 内质之泥团非白也。 ,规尺交点,所得似圆其实蝶线而已:此所谓碗青。 其做碗之胚形已不圆也。 又如有眼、有耳、有手、有足。 名之日人,此不得其真也。 但Ⅱ1l肉、皮、骨、筋、髓之集合而已。 是则所谓人生观者。 但色、受、想、行、识而已-人凡无有,更何论人生观? 所谓宇宙观者,但地、水、火、风、空而已-宇宙且无有。 更何论宇宙观? 凡此种种,所谓只得其相也。 然所云色、受、想、行、识与夫地、水、火、风、空者,亦但是其相亦止较粗表者为彻底、为精细,而非彻底的彻底,精细的精细之昕云性也。 夫此彻底彻底、精细精细之性。 自非超出世界范刚以求之。 终不可得也。 修证之真何耶? 就相之方面言:有认相而不错者,有错认基相而不知肯。 苛能知其错认。 就其错认者而改正之,改而又改。 达到不错认而止。 然后可谈证彼菩提而得彼涅桀之性。 证彼菩提而得肢涅桀之性者,乃所谓修证之真也。 何谓不错之相耶? 谓夫宇宙如幻。 人生如化是也。 夫认为宇宙为幻。 人生为比,必其已得或已悟其为至真至实之独境,而后始能以此宇宙为幻,以此人生为化也。 何也? 真物不容有二。 已得其一真。 则其一必假故也。 若不实见独境,则现前所见只是此宇宙,只是此人生,虽百干其理,万亿其说,而终不肯信从其为幻为化也。 是故初学人不可盲从迷信,而亦不可不闻佛说,因遂随顺而研究之。 与世比量而探索之,求其所说之无过青而f言从之。 行之既久。 必能悟菩提涅桀之性境。 而信其所谓如幻如化不错之相境也。 云何不实说俗而必说真? 此有二义,一、有无不同。 二、假实不同。 真之为有实不待言矣,俗则具有所谓认错、不认错两种。 就其所认错者按而求之。 无此物也;就其所不错者按而求之。 虽有其物而虚假不实也。 夫无其物而以为有,妄也。 有其物而虚而假。 则亦妄也,总而言之,惟性不妄也。 若相则无论其为无、为有。 而皆妄也。 无中生有之妄。 妄也;如幻如化之妄,亦妄也。 妄固不可说也,非佛所栖之境也。 说俗是说妄也。 是故不实说俗也。 不实说。 所以必说真也。 如谓凡相非妄。 则请细细而谈,如下所陈,一一有解决答覆然唇可。 夫世人非尝谓宇宙人生乎? 今吾有大疑问,为何一定要此宇宙? 古,主今来。 迁流不息,岂非无事生风,无理取闹? 为何一定要此地球、天空? 为何一定要此飞潜、动植、人物、山河? 岂非纷扰无名。 凭空结撰? 若夫学问家种种研究宇宙如何构造、人物如何产生、宇宙是何物事、人生是何问题。 尚是解决肯定必须此宇宙人物后之第二个问题。 而此必须宇宙人物而解决而肯定之问题。 无论谁哲学家。 恐终古还不出正当答覆也,夫还不出正当答覆之物,谓非是妄而何? 又研究学家所仗、以衡量一切者,非因果律乎? 就佛法谈俗事上因果律之最大者而言,无过十二缘生、无明缘行、行缘识等。 此一切等等起于无明,迟于诸果之因为无明也。 然无明之因何起耶? 日起于不如理作意。 不如理作意之因又何起耶? 日起于遍计所执。 遍计所执之因又何起耶? 推之至于无穷,而无能止之一日。 如牛乳因水草,水草因雨露,谁复因谁,以至于无穷也。 是故说此因果问题犯三种过,说因无究竟者,犯无穷过;说因有究竟者,犯断灭过、犯不平等过。 无穷过如上所说是已,断灭过及不平等过者,譬如宗教家说上帝,科学家说言物性,笛卡儿之重真我;谓上帝造万物,问谁造上帝,则云惟上帝自尔造万物,更无待造上帝。 无待造上帝,上帝则无因,无因则断灭。 是谓断灭过;万物为上帝造,上帝不为谁造,则不平等,是为犯不平等过。 物性生物理而无谁生物性。 真我证真理而无谁证真我。 其断灭不平等亦复如是。 所谓因无究竟者犯过,因有究竟者亦犯过也,而亦皆是被生而追究不出其生生也,安得不谓之妄耶? 又一切俗相。 无非以对待而有,以对待而生,此有故彼有,无能自有;此生故彼生,无能自生。 如有生方有灭,有灭方有生;有明方有暗,有暗方有明;有色方有空。 有空方有色。 善恶、动静、得失、一多,从违、忧乐,一切一切,无量无量,莫不皆然,无有不然。 夫物无能自生,无能自有,又安得不谓之妄耶? 妄固非佛境也,志在使人作佛,是故不谈俗也。 云何以俗说真? 此佛不得已之苦衷,亦佛善巧方便之说法也。 佛一心一意欲说其独境为众生享受,而又不可得而说,乃万不获已。 而设此善巧方便之法说之,所说者俗而所指者真,此之谓以俗说真也。 盖凡言说,必依事物而发出,若无事物可依。 则此言说无从发出。 是故持堂堂之阵,正正之旗,万万不能成事也。 然事有声东而击西,物有旁敲而正动。 理有关系而连带;说此必有其彼在,说遮必有其真在。 说假必有其实在,是则说俗必有其真在。 以举一反三之法。 不作正比例而作反比例。 以出之使智者自悟而得之也。 若彼愚者苦执现成。 万万不能得也。 则虽佛亦无如之何也。 佛四十九年未尝说一句实话,盖凡所说。 皆据此而说彼也;佛四十九年叉未尝不说一句实话,盖虽据此。 而语语说彼。 被之为真l为实故也。 佛一生说法。 不外四句,亦称四瑥柁南。 日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请法无我、涅槃寂静是也。 前三旬是俗。 后一句是真。 真则常、乐,我、净。 而此常、乐、我、净在此世间事上说之,则为四倒。 凡外道神我之常遍,自在天惟我独尊之我。 现法涅槃之乐,比比皆是也。 此世间事上。 委实是无常苦、无找烦恼不净也,佛四十九年皆说无常、说苦、说无我者。 但说此世间之幻化。 衙于被出世间之真实,欲使人因此自悟而得之也。 并作实说无常、实说苦、蛮说无我、实说烦恼不净也。 佛四十九年址暗临终。 忽反其一生所说,而说涅辈常、乐、我、净者。 亦非反其前说也。 前说如画龙。 后说如点睛也。 盖前说无常苦、无我烦恼不净者。 即是以旁敲侧击之法。 而说后此之常、乐,我、净也;看说之常、乐、我、净者,即是标出其一生所说。 无常苦、无我烦恼不净者之所为之所主旨也。 然《涅槃》一部。 亦但是作四十九年方便说法之解释耳,亦仍是以俗|兑真也。 真正之涅槃。 真正之常、乐、我、净,不可得而说也。 要待自行而知自证而得也。 夫自行而知涅槊。 自证而得常、乐,我、净。 与彼长夜沦迷。 终不出此无常、苦、无我、烦恼不净之世间相提比较。 其为值得在此在被。 人皆有知必能自决择也。 涅槃此云真解脱。 解脱此间一切缠纷而已。 若云消极若云死灭。 若云黑漆一团。 皆不认得其人之黑、白、肥、瘦。 而即判其媸妍者流也。 四结论真不可说,俗可说。 但说俗假俗错,则真实回而自显,有假必有真故,非实说俗故。 发布时间:2024-10-15 11:44:17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10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