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王雷泉: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6) 内容: 《瑜伽师地论》叙卷上总略第一叙曰:应学瑜伽学。 瑜伽,梵语云相应,云何相应? 相应者如如,相应者方便善巧,相应者菩提涅槃。 学瑜伽学能自他利,曰瑜伽师。 摄一切理尽,摄一切事尽,所依能持,其像如地,曰地论。 非他师,非他论,依主释,曰瑜伽师之地论。 师摄论尽,论摄师尽,持业释,曰瑜伽师即地论。 将叙瑜伽,略举四义:一曰五分以叙事,二曰十要以提纲,三曰十支以畅义,四曰十系以广学,而以绪言终焉。 五分第二且初、五分以叙事者:云何《瑜伽》五分耶? 三乘根本,有十七地以为宗要,摄文义尽,曰〈本地分〉;释地中不尽要义,曰〈抉择分〉;释地中诸经说解仪则,曰〈释分〉;释地中诸经名义别异,曰〈异门分〉;释地中三藏众要事义,曰〈事分〉。 初一是论,故称《地论》,后四为释,释不名地,摄故名分。 曰《瑜伽》五分。 五分叙事云何耶? 曰:本论一分,以三相摄十七地;释论四分,以重明摄本论及经。 云何本论一分,以三相摄十七地耶? 今且略举其事。 凡教所明,惟有三种,曰境、行、果,是称三相,依境起行证果,如是而为教故。 境摄九地:五识及意曰境体,一切皆以识为体故;寻、伺三地曰境相,上下粗细别故;等引及非有心无心曰境用,定散隐显别故。 行摄六地:闻、思、修三曰通行,三慧修行被一切故;声闻、缘觉、菩萨曰别行,随机修法成自乘故。 果摄二地:有余、无余是曰通果,自性无住,别惟被大,此不诠别,惟普被故。 是为略说十七地义。 次复广说者,显由五门,六识身转,谓自性门、所依门、所缘门、助伴门、作业门。 此作业一门,意地开十五胜相。 此自性五门,色心所摄,意地则开十义。 十五胜相者,始于分别所缘、审虑所缘,终于内分死生、外分成坏。 成后诸法二十四类,诸如是等。 十义者,色聚相应三世四相,四缘三性,增处释名,善巧摄事。 增处法差六百六十,诸如是等。 法相无边,一识呈现,岂其识外别有因缘? 是为五识身地、意地,叙境体事。 显由五门,三界法相,施设建立:一、界门,界地处所业报因果,以九门叙。 二、相门,则释寻、伺七相。 三、如理作意门,善及福慧,求受正行,三乘资粮,以八相叙。 四、不如理作意门,外道异论以十六叙。 五、杂染门,烦恼及业以九门叙,生四门叙。 是为寻、伺等三地,叙境相事。 又复应知:七与四十本末作意,明定方便;四相、三十二相,明定相貌;五盖、食非食,明定障碍对治。 其前安立门,初禅五法,四禅十二支分及其别名,明静虑义。 其后经宗要门,明解脱、等持、等至义。 如是说等引地。 自性不定,有十二相,说非等引地。 一、地门;二、心乱不乱门;三、生不生门;四、分位门;五、第一义门,如是说有心无心地。 是为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无心地,叙境用事。 复次,于五明处听受、忆诵、无倒解了,名闻所成地。 内明四相,谓三藏等事、大小乘句四十五想、圣教等义、增十法门教应知处,医方四巧,因明七事,声明六相,工业十二,如是五明,世、出世间,法相事理,一切摄尽。 菩萨利他,如车有轮,如舟有楫,是故应学。 于三种相,相应善巧,名思所成地:一、思性清净,有其九相。 二、思择所知,相性有无,各得其五,于有知有,于无知无。 三、思择诸法,谓择契经及与伽陀。 胜义伽陀有四十四,明无我理;意趣伽陀有五十一,明三学义;体义伽陀有九十一,明法性别。 如是三相,一切了义,抉择无遗,是故应学。 于四处七支,相应善巧,名修所成地。 生处无缺,为处所修;闻法圆满,涅槃为首,熟解慧熟,为因缘修;修习对治,为瑜伽修;世、出世间一切种净,为证果修。 如是四处七支,广圣教尽,除此更无若过若增,是故应学。 是为闻、思、修三地,叙通行事。 声闻地四持:初、种姓持,说其戒事;二、补特伽罗持,说三学依事;三、安立持,说止观事;四、世、出世持,说定慧事。 初、持三品。 观行所依,先须种姓,故先之于〈种姓〉。 自性建立,相及有情,总略为一,名为种姓。 圣道有种,方便趣求,故次之于〈趣入〉。 正入二性、八建立,已入八相、四有情,总略为一,名为趣入。 已入圣道,便出尘行,故次之于〈出离〉。 三界世禅,离系解脱,二种离欲及其资粮,总略为一,名为出离。 夫资粮者,自他圆满,善法乐欲,戒根律仪,于食知量,悎寤瑜伽,正知而住,善友闻思,无障慧舍,沙门庄严。 如是多义,戒学所摄。 是为初持种姓瑜伽,说戒事。 次持、十七,约为三聚。 初聚、为学,有其六事。 能证出离二十八类,由十一义差别建立,如是说品类建立事。 有分别、无分别、事边际、所作成办、五停心、五善巧、四禅、四谛,如是说所缘事。 谛定神变,说教授事。 三学三根,及三解脱,正说学事。 十想对治,说随顺学法事。 是为初聚六事。 次聚、瑜伽,有其七事。 四坏四力,作意依缘,学修及果,次第说七。 是中有四想修,有三十七菩提分修,为瑜伽修,应勤修学。 是为次聚七事。 三聚、杂义,有其四事。 如是三聚,诸多妙义,是为二持补特伽罗瑜伽,说三学依事。 三持、安立,则有五事。 佛法郑重,教学仪轨,如应作已,然后安立。 安立五事者:一、储定资粮;二、引定远离;三、正说定相,止九住心、观四种慧,三门六事,九种加行,是为心一境性所说定相;四、止观净障;五、作意证定,取相得定。 如是五事,郑重安立,是为三持安立瑜伽,说止观事。 已得作意瑜伽师,已入少分乐断。 或念世间趣,则以作意对治,离三界欲,八定、二定、五通,生处及相,一切有漏功德,次第修习,如是略为一事。 或念出世趣,依四谛境,起七作意,乃至证得阿罗汉果。 此七作意,分配五位:了相方便位,胜解善根位,远离见道位,观察、摄乐、加行、究竟则修道位,果则究竟位,如是略为一事。 是为四持世、出世瑜伽,说定慧事。 声闻三学:戒亦律仪,平等平等;定亦取相,平等平等;慧亦少分,平等平等。 然对治适用,非论胜劣,平等非终,根本资始。 大乘利他,无不应悉,本乘自利,不厌求详。 如是四持,说声闻地。 独觉摄声闻藏,此论简略,惟说五相,今姑不叙。 菩萨地,三周明义,立为四持,开为十法,广为二十七品。 初周十八品者:因持于果,前持于后,种姓为本,有大势力,立〈种姓品〉,为种姓持。 资粮具备,希望遂生,求果利他,自然欣爱,立〈发心品〉,为发心持。 既发心已,方便求学,学相有三:曰所学处,曰如是学,曰能修学,立十六品,为菩提分持。 曰所学处者:菩萨观行,利他为本,故先之于〈自他利〉。 行不孤起,必依于理,故次之于〈真实义〉。 既证真实,遂有妙用,故次之于〈威力〉。 威力何作? 成熟自他,故次之于〈成熟〉。 如是七法五品,说所学处。 曰如是学者:菩萨欲于初所学处,精勤修学,先应发愿,愿是胜解,解已求法,自既得法,应为他说,说已自修,教授教诫,令他修断,便能发起善身语意,为十力种子,名〈力种姓〉。 如是一品,说如是学。 曰能修学者:始于自分,中于胜进,终于得果。 自分之初,修造自利,故先之于六度。 自分之实,修造利他,故次之于〈摄事〉。 胜进之初,行随缘行,故次之于〈供养亲近无量〉。 胜进之实,行内证行,故次之于〈菩提分〉。 因成言功,果满称得,故终之于〈功德〉。 如是十品,说能修学。 立是三学十六品,为菩提分持。 是为初周十八品种姓持。 此周明十二住所行之法,详前略后,详因略果,是故名种姓持。 〈种姓〉、〈发心〉及〈自他利〉,入道之基,胜仗基起,是故应学。 〈真实义品〉,二智四实,中道义成,凡小偏空,如汤沃雪,论以是为宗,宗以是为依,是故应学。 六度各九,〈菩提分〉中有十五行,曲畅其事,抉择其义,殊胜殊胜,广博难稽,是故应学。 是故初周名种姓持。 二周四品者:种姓具备,菩萨相成,故先之于〈相〉。 家及非家,五相依处,故次之于〈分〉。 相分行法,从意乐起,故次之于〈增上意乐〉。 行起于乐而依于位,故次之于〈位〉。 是为次周四品发心持。 此周明十三住能行之法,修造功强,行用渐胜,随彼前法,起此后修,故又名随法持。 始于具相,昌于意乐,归于极住。 哀愍爱语,勇猛惠施,《解深密经》,是为具相。 七相怜愍,十五意乐,十事所行,是为意乐。 种姓胜解,位在地前;极喜三学,有功用住,位至七地;无功无碍,最上最极,位为究竟,是为极住。 是故次周名随法持。 世俗发心,位在初住;真证发心,位在初地。 是故次周名发心持。 三周五品者:始于自分,中于胜进,终于得果。 菩萨自分,利乐有情,不取涅槃,长轮生死,故先之于〈生〉。 法尔趣生,法尔度众,故次之于〈摄受〉。 行必依地,自分阶级,故次之于〈地〉。 依地起行,始从胜进,终至究竟,行成熟行,故次之于〈行〉。 大劫勤功,终不唐果,本心畅遂,建立攸成,故终之于〈建立〉。 是为三周五品加行持。 此周约十三住为七地,重明因果,以邻果因,诠极因果,故又名究竟持。 无住功德,尽于未来,邻果加行,与初周异,是故三周名加行持。 三持以外,更有四持,但叙品次,不别立文。 如是说声闻四持、菩萨四持,是为声闻、独觉、菩萨三地,叙别行事。 复次,有余依三相:一、地;二、寂静;三、依;无余依三相:一、地;二、寂灭;三、异门。 是为有余依、无余依地,叙通果事。 以上三相六事,略为一处,是名本论一分,以三相摄十七地。 云何释论四分,以重明摄本论及经耶? 重明摄论,惟此〈抉择〉。 重明及经,惟余三分。 抉择摄论者:初、抉境义。 抉〈五识身地意地〉,略义十门,广义六门。 略义门中,因缘八相,分别五相,建立赖耶,大乘教明,唯识宗成。 广义门中,自性差别,次第依止,及与摄义,都为六聚,名十九义,色有十义,谛等五聚,如是种种,蕴善巧摄。 界相等略,界义等广,都十八义,界善巧摄。 处摄六义。 缘起五义。 处非处四。 义及教因废立次第,次第之中作业假实,诸如是等八门分别,境无境等依处证得,摄食诸句六门分别。 如是种种,根善巧摄。 此六善巧,多门分次,中道教明,法相宗成。 二宗事相,〈本地〉所略,〈抉择〉所详。 〈抉择〉于〈本〉,即彼前义摄入重明,为文摄文。 前未明义,更复加详,为文摄义。 抉择要义,勒不尽文,为义摄文。 以抉择智择诸地异,为义摄义。 是故治《瑜伽》者,二分合治,义始备悉。 此广略义,境中精要;菩萨地义,行中精要;是故古诸译家,全论未暇,《决定藏论》、《地持善戒》,惟独先行。 抉〈寻伺三地〉,杂抉二门,正抉三门。 抉〈三摩呬多地〉五门。 抉〈非三摩呬多地〉,详明十二能所对治。 抉〈有心地〉,明能所依,及俱有依。 抉〈无心地〉,心不生因,有其七种。 是为抉择境义。 次抉行义。 抉〈闻所成地〉五门。 抉〈思所成地〉,杂抉五门,正抉则有色、无色、有见、无见,是等广辨二十九门。 抉〈修所成地〉,明十六修义。 如是为通行抉择。 抉〈声闻地〉,总有三门。 此初门中,五义通难,成无种姓,无姓决定,用义斯彰,亘古亘今,无边无际,惟此用义,流转不逾。 律仪十三,杂六十四,皆此要义,是故应知。 抉〈菩萨地〉,〈发心〉、〈二利〉,皆有抉择。 〈真实品〉中,约五事辨真实义,有十门、十二门;约三性辨真实义,有七门、九门、十一门。 〈本地〉所略,〈抉择〉所详,中道义在,郑重殷勤。 〈威力〉、〈成熟〉、〈菩提〉、〈力种〉,六度觉分,亦有抉择。 〈功德品〉中,破恶取空,谕不信大,无倒证法,殊胜证住,为初引导。 《解深密经》,为后凭依。 此与〈真实〉,惟此宗有。 彼性此用,彼初此终,妙味醍醐,智者应学。 〈住〉及〈建立〉,亦有抉择。 此外易明,不复再抉。 释《宝积经》,总十六相菩萨教授,于此綦详。 如是为别行抉择,是为抉择行义。 次抉果义,〈有余依无余依二地〉有十四门。 是为抉择果义。 如是抉义,一分所聚,是为本论余分,重明摄论。 三分及经者:初、〈摄释分〉,有二义明:一、说法五分;二、解经六义。 说法五分者:诸佛语言,九事所摄,依经造论,不离其则。 诸说法师于诸圣教,先为自求,若文若义,次复为他,转五种释。 又应勤求师德,十种安立自身。 安立身已,处五大众,以可喜乐八种言词,为众说法。 又安处他,令住恭敬,无倒听闻。 又应先赞大师功德。 若有具足如是五分说法者,即令自他乐利,得五胜利。 又经中说:住学胜利,慧为上首;解脱坚固,念为增上;依彼五分,分分诠表,是为胜利。 但此胜利,惟系声闻,声闻是佛随顺修学真实子故。 解经六义者:遍知九事,伏惑趋善,如病行智,厌离解脱,我生已尽,诸如是等,是为初〈摄释分〉。 次、〈摄异门分〉。 独抉经文,为〈摄释分〉,并抉其义,是称为门。 门一摄多,又称为异,曰〈异门分〉。 白品四聚,师等八门,智等十五,如来等十,欲等九门。 黑品一聚,生老死等有十一门。 是为〈摄异门分〉。 三、〈摄事分〉。 云何为事? 谓三藏事。 初、契经事者,有二十四摄契经尽,且说其四:一者、诸佛语言,九事所摄,为四《阿含》展转传来,名事契经。 二者、十二分教,除其方广,名声闻相应契经。 三者、即方广分,名大乘相应契经。 四者、五犯聚过,百五十学,名别解脱契经。 如是四经,抉择其要,于未显义,令极显了,名摩[口*旦]理迦,谓之为择,亦称为摄。 如是择摄,厥有其七:一、行择摄,行即是蕴,有其十聚九十八门。 二、处择摄,前有四聚三十六门,后亦四聚四十七门。 三、四、五、六,缘起、食、谛及界择摄,缘起四聚三十一门,食一聚六门,谛亦一聚十有二门,界则三聚二十七门,觉分十聚七十三门。 综而计之,三十七聚三百有二十门,群经要义,赅备无余,欲明经要,当于是处,综核研求。 是为初契经事。 次、调伏事者,四种经外或《阿含》外,世尊所说别解脱经,广作问答,展转传来,名毗奈耶摩[口*旦]理迦。 今更择摄,都为一聚,十有一门。 是为次调伏事。 三、本母事者,对法能生余二要义,名为本母。 先标名叙,后释名辨,称叙辨摄。 此有一难:经律抉择,即为论藏,更无别称摩[口*旦]理迦。 即有一释:然因略摄,转灭染净,杂说法故,建立分别法相摩[口*旦]理迦。 初略二门,流转杂染二十二事,还灭清净十有九事。 后广八门。 如是一聚。 又有六门,更十八门,如是一聚。 是为次本母事。 如是所摄三藏诸事,是为〈摄事分〉。 如是释异及事,三分所聚,是为本论余分,重明摄经。 以上摄经及与摄论,略为四处,是名释论四分,以重明摄本论及经。 十要第三说五分已,次说十要。 十要者:一、唯识义;二、法相义;三、平等殊胜义;四、相应义;五、依义;六、用义;七、渐义;八、无种姓义;九、异门义;十、依经义。 一、唯识义者:众生执我,蕴、处、界三,方便解救,遂执法实,心外有境;救以二空,又复恶取;是故唯言遣心外有境,识言遣破有执之空,而存破空执之有,具此二义,立唯识宗。 以有为空若无,以空为有亦去,证真观位,非有非空。 若执实有诸识可唯,亦是所执,长夜沦迷。 然此宗义,虽对治二,而心外有境,趋重偏多。 一切山河,相分现影,他心神变,并是疏缘;以心观心,入无分别,乃是亲缘。 诸修唯识观人,应知有漏诸相,皆依三性之所,悉转八识之能。 又复应知:多闻熏习,无漏种生,寻思意言,得如实智,历次五位无功用行,而后金刚道尽,异熟皆空,唯识之果,于斯遂证。 然此无分别义、后得并行,非唯根本,但任运缘说无分别。 如是诸义,〈五识意地〉及诸〈抉择〉,应善披寻。 是为略说唯识义。 第二、法相义者:世尊于第三时,说显了相,无上无容,则有遍计施设性、依他分别性、圆成真实性。 复有五法:相、名、分别、正智、如如。 论师据此,立非有非空中道义教,名法相宗。 遍计是空而非是有,依、圆是有而非是空。 依他摄四:相、名、分别及与正智,圆成摄一:所缘真如。 是则诠表一切,皆属依他。 许有杂乱识,遂有如是事。 所谓六善巧事,三杂染事,三界事,五位事,十度事,十地事,三十七菩提分事,二十七贤圣事,十八不共佛法事,诸如是事,无量无边。 然复应知:诸如是事,有而不真,惟是虚妄,犹如幻梦、光影、谷响;又复应知:诸如是事,虽是虚妄,然有相在,而非是无。 若能如是观诸实相,能所二取,增损二见,自然消殒,于彼不转。 是故法尔尘刹,法尔寂静,法尔功德,法尔涅槃。 是故诸修法相观人,莫不于法方便善巧。 是故善巧义是般若义。 如是诸义,〈菩萨地〉及诸〈抉择〉,应善披寻。 是为略说法相宗义。 复次于唯识、法相二宗,相对互观,其义始显。 略有十义:一者、对治外小心外有境义,建立唯识义;对治初大恶取空义,建立法相义。 二者、若欲造大乘法释,应由三相而造:一、由说缘起;二、由说从缘所生法相;三、由说语义,是故由缘起义建立唯识义,由缘生义建立法相义。 三者、观行瑜伽归无所得,境事瑜伽广论性相,是故约观心门建立唯识义,约教相门建立法相义。 四者、八识能变,三性所变,是故能变义是唯识义,所变义是法相义。 五者、有为、无为,一切诸法,约归一识,所谓识自性故,识所缘故,识助伴故,识分位故,识清净故;又,复以一识心开为万法,所谓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二根、四谛等,是故约义是唯识义,开义是法相义。 六者、精察唯识,才一识生,而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作业五相、因果交相系属,才一识生,四识互发;又复精察法相,虽万法生,而各称其位,法尔如幻,就彼如幻,任运善巧,宛若为一;是故开义是唯识义,约义是法相义。 七者、了别义是唯识义,如如义是法相义。 八者、理义是唯识义,事义是法相义。 九者、流转真如、实相真如、唯识真如义是唯识义,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清净真如、正行真如义是法相义。 十者、古阿毗达磨言境多标三法,今论言境,独标五识身地、意地,是故今义是唯识义,古义是法相义。 是为略说二宗互相为对义。 第三、平等殊胜义者:声闻藏平等平等,菩萨藏殊胜殊胜。 十一分教,声闻契经,平等平等;方广一分,大乘契经,殊胜殊胜。 一涅槃,二染净,三学,四谛、四念住,五停心,六善巧,七作意,八背舍、八支圣道,九事、九结、九遍知,十遍处、十无学支,十六行、十六心,二十八补特伽罗,三十七菩提分法,如是圣教,平等平等。 一大悲,二障断、二如理如量智,三无性、三自性,四摄法、四真实,五法、五明、五真实相,六度,七地,八识,九德大,十地,十三住,十五行,十八不共佛法,如是圣教,殊胜殊胜。 律仪聚戒,禁防为体,平等平等。 摄善法聚戒,饶益有情聚戒,四重四十三轻,勤勇为体,殊胜殊胜。 下地修上地定,平等平等;出入生死长劫大定,殊胜殊胜。 根本无分别般若波罗蜜,平等平等;后得有分别摩诃般若波罗蜜,殊胜殊胜。 六度,平等平等;施等九门,广大甚深,殊胜殊胜。 平等平等,如地之有基;殊胜殊胜,如窣堵波之至顶。 无基不始,无顶不极;无基不载,无顶不备。 是故学必有根本,舍声闻其谁与? 学必有穷至,舍大乘其谁归? 教则惟一,初固平等平等,《瑜伽》闻、思、修三地是。 乘则有三,后遂殊胜殊胜,《瑜伽》声闻、缘觉、菩萨三地是。 是为第三平等殊胜义。 第四、相应义者:依于等至,发起般若相应胜行,此之胜行,是大菩提最胜方便,故名瑜伽。 一无分别,二不取相。 一、无分别者:法与法空,不著有无戏论,名无分别。 遍计相无,故法非有,彼假所依,其事容有,故法非无。 遍计执相,空无所显,故法空非有,诸法无我,实有所显,故法空非无。 有即说有,无即说无,不著戏论,如如相应,名无分别。 执遍计无,遗假事有,犯损减过。 执有无外,更有一空,名无分别,犯增益过。 诸无穷过,非无分别,固非瑜伽,亦非般若。 二、不取相者,非不取于离言说相,取离言相慧到彼岸,如如相应,名不取相。 若都无取,慧体且无,况到彼岸? 如是有过,非不取相,固非瑜伽,亦非般若。 是故相应者如如,相应者方便善巧,相应者菩提涅槃。 是故境相应者,如如六善巧,三杂染,七作意;行相应者,如如五明,三抉择,十六修如如,九心,四慧,四谛,六度;果相应者,如如三身四智。 是故有种姓者,各依自乘,如如出离生死,得出世果;无种姓者,依人天乘,如如脱离恶趣,得世间果。 所知境,能知智,能知人,广大普被,一切相应,名瑜伽师。 是为第四相应义。 第五、依义者:一切生灭法,仗因托缘,而得生起,谓之为依。 为彼仗托,有其四义,谓为所依:种现同时,即说因缘,有种子依;异种同时,说增上缘,有俱有依;现行易位,说等无间,有开导依;见相同时,说所缘缘,有境界依。 更有异门,说十五依,摄因及缘,恐繁不述。 一切情器,一切体业,一切染净,各自种子,生不必一时,时不必一事,不有所依,间断纷丛,从何安立? 是故为有所依,建立阿赖耶教,披豁翳愆,如实称量。 然此赖耶,任运而转,非若神我,主宰特殊,所依虽同,摄持大异,以是善巧,何须疑畏? 如是说种子依义。 生种不从灭生,而依灭生;灭种不从生生,而依生生;用种不从体生,而依体生;无漏种不从有漏生,而依有漏而生;识种不从真如生,而依真如而生;识种不从根生,而依根生;造色不从大种生,而依大种而生;自种净土不从他生,而依他生;闻种不从他音生,而依他音而生;灭、道种不从苦、集生,而依苦、集而生;行种不从无明生、乃至老死种不从生生,而依无明乃至依生而生。 是故各自有种,是为不即,亦为不一;各有所依,是为不离,亦为不异;不即不离,不一不离,唯识义成,法相义立。 一识之中,类类相依,是为一人俱有增上。 多识之中,识识相依,是为自他俱有增上。 方便善巧,无诸过患,以是因缘,唯识义成,法相义立。 如是说俱有依义。 旷劫以前,一切种子,能生因性,无间传来;旷劫以后,遇缘而生,善亦终古,恶亦终古;何以有漏忽生无漏,在润生位善不善等,以何道理轮转回环? 若惟任运,终古不更;若有迁移,终须仗力。 故有所依,刹那刹那,开前导后,依彼所依等无间缘,现行王、所、非色非他一类而转,是故入圣超凡,此依是赖。 如是说开导依义。 能缘见分,带色等相,为所虑托,名所缘缘。 带有二义:挟带,变带。 相有二义:体相,相状。 所缘二义:一亲,二疏。 挟带体相,名亲所缘,相分逼见,无别间隔,故得亲名。 有四句别:一、体挟体,为内二分,更互相缘;二、用挟用,心与心所,缘自相分;三、体挟用,自证缘见;四、用挟体,本智缘如。 变带相状,名疏所缘。 托质(质即是识,实而非虚,心外无境,而不遮识)变相,质为相隔,故得疏名。 八识则他质变自,他佛身土(八识因位托他本质,变自相分,果位他佛身土,皆有疏缘)。 七识则有漏仗八,后得缘如(有漏七识无力,仗八变影,无漏七识,后得缘如,皆有疏缘)。 六识则仗质为疏,不仗非疏。 五识则未转依位,依根互根(五识因位之各自依根,及其五根互用,皆有疏缘,果位则无)。 又有异义。 四句之中,心缘自相,非是挟带。 六识之内,不仗质缘,容变带有。 然姑勿论为带决定,为相决定,见必带相,为所缘缘是义决定。 有相能缘,始为所缘,有体能生,始得为缘。 相若离见,乃在识外,义不具两,不具两义,非所缘缘。 陈那、护法树义于前,玄奘大师立量于后。 相不离见分,寄言简过曰:真故,极成色,定不离眼识。 相不能摄相,寄言简过曰: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相不摄相,亦犹眼识,非眼根摄,曰:喻如眼识。 以不离义,心外无境,决定决定。 心外无境,心内有境,决定决定。 依此境界,为所缘缘,能缘所缘,识相决定。 如是说境界依义。 复次,有漏必生无漏,随顺依故。 增上缘中,有随顺依,立引发因,谓三性种现,随顺同类胜法,便能引起同类胜行,引得无为妙法。 如是所依,一切疑畏,豁然殆尽,踊跃称心,曷其有极! 是故此论,称为《地论》,地者所依义故。 是为第五依义。 第六、用义者:真如是体,体不生灭,无始种子,依不生灭,而起生灭,如实说相,一切是用。 用有十义:一、种子义;二、对治义;三、破执义;四、如幻义;五、极微义;六、刹那义;七、集显义;八、周遍义;九、无尽义;十、正智等义。 诸有不知种子义者,或执实体,宰一切物;或执无用,一切皆空。 实体是染,不可使净;实体是净,不可使染;染净既虚,戏论何益? 一切无用,一切无能,善既唐功,恶亦无报,因果既坏,圣教何施? 若知种子用非是体,便息分别,如理思惟。 熏习义是种子义,与彼诸法,俱生俱灭,而有能生因性,无间传来,为后生因,是名熏习。 虽无实物,而有气分,气分者,犹如云起。 虽无作用,而有功能,功能者,犹如轮风。 云幻生灭,刹那刹那,惟用如是,能有能无。 风力广大,排山振海,惟用如是,有大势力。 了是以为用,用乃无过,如是说种子义是用义。 漏、无漏种,势用齐均,流转还灭,两敌不并,故对治义安立不摇。 诸有不知对治义者,误体为用,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不知遍计空无,惟是体性,体性不二,故有是言。 若此依他种既是有,势用自二,故须对治,尽未来际无住涅槃。 又复不知对治义者,总为一聚,无相观空。 殊不知无相有功用行,地居决定,八地以前,大有事在,非可废弃,一蹴而几。 种杂而强,治须缜密。 贪观不净,嗔观慈悲,痴观缘起,慢则析根,疑复数息,以楔出楔,方便多施,杯水车薪,犹虞难任,况复昧贼所在,漫曰讨除,欺败唐劳,嗟何能及! 又复观总无力,观别斯神,别观久成,总观乃当。 如观无常,五蕴无常,刹那集显,方称现量,否则堕似,饮鸩可哀。 是故知用义者,则知对治;知对治者,一切如理。 然此对治,非断烦恼,如斧斫木,因缘生法,犹如幻化,故不可断。 胜义谛中,诸法皆如,故无所断。 当知断者,对治生时,烦恼断时,如称低昂,如明破暗,解惑不俱,故说言断。 十地师,前后相资,一运相续;摄论师,集想修断,能治所治,俱入过去;既昧三时,又昧种义,不足为训,是故应辨。 了是以为用,用乃无过,如是说对治义是用义。 无功用行,但是无执,非无相见。 猿猱知佛心,佛体众生意,十方如来,但是无执,非无遍计。 是故执为众生,执破为佛,破执为法,执之异名为我,破之异名曰用。 了是以为用,用乃无过,如是说破执义是用义。 幻师通衢,变现象马,有象马相,无象马体,是之谓幻。 有即说有,缘生有境故,如幻有相,是为依他如幻。 无即说无,缘生无自性故,如幻无体,是为遍计如幻。 幻相之有,非真实有;幻体之无,为毕竟无;是为如幻三昧。 诸所分别,诸所施设,诸所显真,摄幻义尽,摄用义尽。 了是以为用,用乃无过,如是说如幻义是用义。 诸识变时,随量大小,顿现一相,非众极微积聚而成,最后灭时,亦不至微中间灭尽。 是故大乘,无实极微,但以慧思分析诸色,假立方便,法空观成,非若外小,执为我体。 了是以为用,用乃无过,如是说极微义是用义。 方量既空,时量亦破,是故三世都无,刹那义立。 此刹那义非是动义,前不待后,此不至彼,才起即灭,相似随转,妄相宛然,不可穷诘。 如是有十五义成立其相,有九因成内十四相,有十四因成外十相,恐繁不述。 观刹那义者,不为时限,不为生惑,不蹈定相,不堕执迷,亦复不陷虚空。 了是以为用,用乃无过,如是说刹那义是用义。 三世既空,刹那刹那,前后不续,谁复积字成文、聚想成义,是故集显义立。 诸字诸想,虽入过去,刹那灭无,而有熏习,作后引因,相应缘生,聚集显现。 此集显义,推广施设,有唯识三世义,法相三世义,神通三世义,识上功能影像相生,此实现念托过未种,变似而缘,妄谓三世,而实一识,是为唯识三世义。 即现在种是现自相,亦即现种是过果相,是未因相,虽实一种,分别说三,是为法相三世义。 禅定他心通,虽心上功能,而皆证解,无有非量,故与凡异,是为神通三世义。 三世非有,诸法宛然,万种无边,刹那集显。 了是以为用,用乃无过,如是说集显义是用义。 缘都未起,分别浑无,是为万种一如。 独别缘生,无种不挟,是为各种周界。 子微以上方足相倾,种且非微,乌容有碍? 况此种遇缘,显现差别,余种未遇,仍复一如。 是故各种周界,水火相处而不侵;万种一如,六根相依而错用。 了是以为用,用乃无过,如是说周遍义是用义。 既酬前果,即为后因,相引相牵,金刚后断,有漏种隐,无漏种显,彼去此来,无穷无尽。 了是以为用,用乃无过,如是说无尽义是用义。 正智是用,发菩提心成正等觉故。 大悲是用,无住涅槃无边功德故。 方便是用,一切善巧故。 了是以为用,用乃无过,如是说正智等义是用义。 是为第六用义。 第七、渐义者:一、时;二、位;三、补特加罗;四、六行伏惑;五、九品断障;六、因果;七、行别;八、果别;九、无畏;十、能入。 诸昧渐义而谈顿证者,一切无有,是故有过。 一、时者:谓三阿僧祗,一阿僧祗断皮粗重,二阿僧祗断肉粗重,三阿僧祗断骨粗重。 或以见道八地极果为差,或以十信见道修道为差。 若无是时,无量障深,刹那顿断,宁可为训? 是故有过。 二、位者:谓十三住。 初、种姓住,亦为种姓地,亦为资粮位中顺解脱分,亦为十信。 次、胜解住,亦为胜解行地,亦为资粮位中顺抉择分,亦为加行位,亦为十住、十行、十回向。 三、极喜住,亦为净胜意乐地,亦为通达位,亦为十地中初地。 四、增上戒住,增上心住,增上三慧住,无相有功用住,是等六住,亦为行正行地,亦为修习位,亦为十地中次第二地至七地。 五、无相无功用住,亦为决定地,亦为修习位,亦为十地中八地。 六、无碍解住,亦为决定行地,亦为修习位,亦为十地中九地。 七、最上菩萨住,最极如来住,亦为究竟地,亦为究竟位,亦为十地中十地及等觉地、妙觉地。 若无是位,一切佛法,信解行证,从何安立? 安立都无,法何不灭? 是故有过。 三、补特伽罗者:四恼、寻思、等分、薄尘,为七病行;声闻、独觉、菩萨,为三出离;未具资粮、已具资粮、已未具资粮,为三住持;法随信行,法随法行,为二加行;信解、见至,加行果;身证、慧、俱,修证果;向、四果,四沙门果;七返、家家,预流果;一间,一来果;中般、生般、无行、有行、上流,不还果;退、思、护、住、不动、堪达及不动法,阿罗汉果;是为二十八贤圣果。 三界异生,学与无学,欲、色菩萨,欲界独觉,不可思议如来,是为十三界有情。 胜解行,增上意乐行,有相无相行,无功用行,是为五修行菩萨。 若无如是补特伽罗,言说不易,得失无据,既违世间,亦常怖畏。 是故有过。 四、六行伏惑者:苦、粗、障三,为无间道观下断惑;静、妙、离三,为解脱道观上证灭。 二乘根钝,断证不融,行故资六。 初劫菩萨,初资粮位,亦用伏惑。 久修有力,不断烦恼而生上界,方始不资。 若无六行,惑何能伏? 伏且不能,断于何有? 是故有过。 五、九品断障者:三界九地,地各九品,品八十一。 分别有断无伏,俱生先伏后断。 断分别二障,惟系六识,一心见道,唯一品断,三心见道,则二品断。 断俱生烦恼,其六识现行,地前渐伏,初地伏尽,种则金刚无间永断;其七识现行,初地渐伏,七地伏尽,种则金刚无间顿断。 断俱生所知,其六识现行,地前渐伏,八地永断,种则十地渐断,金刚永断;其七识现行,地地伏起,金刚加行永断,种则金刚无间顿断。 一切习气,地地渐断。 是则顿唯七种,余莫不渐,安有废渐而可收功? 九品不分,是故有过。 六、因果者:顿义是果义,渐义是因义。 世第一法,一刹那间,顿入见道,是为一顿,然加行以前,有无量事。 第八不动,刹那顿证无功用行,是为一顿,然不动以前,有无量事。 金刚道后,一刹那间,顿入极果,是为一顿,然极果以前,有无量事。 举顿遗渐,是为谈果迷因,有果无因,是为空华结撰。 是故有过。 七、行别者:少时毕功之为顿,长劫修行之为渐。 我说精进遍一切故,坚固炽然不思住故,久远要期为一日故,无懈无勇心平等故,不贪不厌常如是故,是为行别。 行别然后有得,否则怠懈不足言功。 是故有过。 八、果别者:念念证极之谓顿,长劫阐提之为渐。 净障是业涅槃假名故,悲心胜故,证极亦功德不住故,八相成道为度生故,是为果别。 果别然后无得,否则贪著不足言证。 是故有过。 九、无畏者:难行苦行,施对治故;生死如幻,不取著故;摄持无漏种,缘至必生故;赖耶蕴染种,多生始尽故;熏习有力,胜愚迷故;是故无畏。 无畏然后能渐,否则疑畏,进退无据,苦不胜言。 是故有过。 十、能入者:受熏持种,无记性故,是故贵渐。 随喜功德,久而能成故,是故贵渐。 彼有此种,骤隐不显,久乃现故;彼有此种,势盛不显,杀乃现故,是故贵渐。 否则机舛,不足言入。 是故有过。 是为第七渐义。 第八、无种姓义者:声闻地五义建立,此复略为十解:一者、障蔽不显,乃称为无,粗重常有,种姓常无故。 二者、有种姓是随顺密意说,无种姓则真实显了说故。 三者、此无种姓,为精进对治者立所对究竟说,非为怠惰对治者断能对究竟说故。 四者、有种姓是体,无种姓是用故。 五者、建立自性涅槃之体,既依有种姓,即应建立无住涅槃之用,依无种姓故。 六者、有对生死之无住涅槃,即应有对涅槃之无边生死故。 七者、既许杂乱性之有,即应许无漏种之无故。 八者、有无尽功德之能,即应有无尽功德之所故。 九者、有毕竟无障之佛,即应有毕竟有障之阐提故。 十者、有声闻趣寂,一分所知障之决定;即应有人天轮转,全分出世障之决定故。 是为第八无种性义。 第九、异门义者:宗经者,论异于经;解论者,释殊于论。 此宗著述,言人人殊,岂自教之相违,曷冰销而杜谤? 通斯疑难,应悉异门。 妙理圆融,顿呈万象,文字有矩,诠限一隅,是故尊圣、重教、契经,惟佛所宣;依理、广文、论议,亦众所说。 世尊自广分别诸法体相,于诸经典循环研核,名磨[口*旦]理迦;诸圣弟子,已见圣迹,依自所证,无倒分别,亦名磨[口*旦]理迦,而皆为阿毗达磨。 许佛灭后,三藏之内对法一藏,通弟子说故。 若弟子造,非教藏摄,便圣教有限。 若别异诠,非法义收,则妙理不周。 是故此宗所述,多异少同,《瑜伽》五分,异门义立。 然欲和会,亦非不能,随顺真实义边,此彼义边、能所义边,派别虽差,朝宗则一,琴瑟非专,水火岂极? 诸所诠义,恐繁不述。 经论会违,详异门义,见诸别册,参考可资。 是为第九异门义。 第十、诠经义者:一、宗经;二、释经。 一、宗经者:经中之经:《般若经》、《华严经》;经中之律:《瞿沙经》、《毗奈耶经》;经中之论:《阿毗达磨经》、《解深密经》,然抉择〈菩萨地〉,引叙《深密》,一字无遗,是《解深密经》又宗中之特宗,抉择中之最抉择。 三学俱多,唯素[口*旦]囕;戒定多者,属毗奈耶;独慧学多,对法藏摄。 欲生正智,法随法行,宜学对法;欲一总聚,多收散义,宜学对法,对法所重,虽及《达磨》,而最《深密》,以是因缘,《解深密经》智者应学。 如是说宗经义。 二、释经者:〈寻伺三地〉,释《缘起经》;〈三摩呬多〉,释《出离经》、《离忧经》、《六出离戒经》、《五支经》、《释静虑经》、《四检行定经》、《六境不受想无想经》、《四趣道经》,《释四净胜经》、《心清净艹+必刍思惟五相经》、《荡尘经》、《三相思惟经》;〈思所成地〉,释诸伽陀经;〈声闻地〉,释《师子吼经》、《普贤经》、《难陀经》、《七日经》;〈菩萨地〉,释《转有经》、《无尽意经》;〈抉寻伺地〉,释《出爱经》、《八苦经》、《三士经》;〈抉三摩地〉,释《身念处经》、《摩诃俱瑟耻罗经》、《法因缘经》、《眠经》;〈抉声闻地〉,释《月喻经》、《伐地迦经》、《乞食清净经》;〈抉菩萨地〉,释《五种过患经》、《尸佉落迦经》,释《宝积经》;〈摄释异门〉、〈摄事〉,多释四《阿笈摩经》。 是诸释经,或释数句,或释数分,见诸明文,约略举此。 论诸所称,杂释余释,赅摄经典,无量无边,下士钝根,难可稽考,望洋嗟若,我生不辰,所冀同心,广挹甘露。 如是说释经义。 是为第十诠经义。 以上十义,略举其要,是为十要。 若欲广叙,为义葳蕤,恐厌繁文,此姑不述。 卷下十支第四说十要已,次说十支。 十支者,如人有身,必有其足,乃称六足,如木有本,必有其支,遂为十支。 足以扶身,支以辅本。 《发智》不详,充于六足;《大论》不及,资于十支:一、《百法》;二、《五蕴》;三、《摄论》;四、《杂集》;五、《分别瑜伽》;六、《辩中边》;七、《二十唯识》;八、《成唯识》;九、《庄严》;十、《显扬》。 一、《百法明门论》者:略录〈本地分〉中名数,而以一切法无我为宗。 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静,四嗢柁南是称法印。 然无常故苦,苦故无我,无我即涅槃,法印虽四,宗趣唯一,故但说一。 初地百法,二地千法,以次无边,为一切法。 然闻思教体,见道为极,略修增上,故但说百。 〈摄事分〉中本母事,先略序事:一者、心事,二者、心所有事,三者、色事,四者、不相应行事,五者、无为事。 然有其目,而缺别文,故复造论。 自性、相应、所缘、分位、及与清净,五惟一识,摄一切法,人、法无我,惟是识故,故属唯识。 是为《百法明门论》以一切法无我为宗义。 二、《五蕴论》者:略摄〈本地分〉中境事,而以无我唯法为宗。 契经九事,首蕴、处、界,长夜沦迷,执一实我,世尊方便,俾认为法,是故十二分教,均以六善巧为宗。 破一性我,说为积聚,而非是性,蕴且有五,而岂惟一? 破受者我,但识生长,处且十二。 破作者我,任运而持,无作用性,说名为界,而有十八。 是故《百法》以识摄法,法亦是识;《五蕴》以蕴摄识,识亦是蕴。 《百法》唯识,识即是性,但说名数;《五蕴》法相,相各有性,故详说性。 〈摄事分〉中,本母事后广辩事,所治、能治有十四对,此论复次,略其所详,故唯十二。 是为《五蕴论》以无我唯法为宗义。 三、《摄大乘论》者:括《瑜伽》、《深密》法门,诠《阿毗达磨摄大乘》一品宗要,而以简小入地为宗。 依正教文,一阿僧祗授《十地经》,世亲证明得定,将入见修,闻《十地经》,涕泪悲泣,无著授此,俾之作释,是故简小入地,于此独详。 佛由菩萨修道而成,菩萨多闻熏种而入,幸福无边,逢兹妙典,一切且置,应此钻研。 一、华严教海,非此不入故。 二、薄伽梵十殊胜语,因果始终,开示明白故。 三、独标所知,大所乘故,漏、无漏种,共此所依,舍对治外,无他谬巧故。 四、建立赖耶为大王路,一切智智,大所乘故。 五、摄三性于唯识,唯识妙义,此独详故。 六、能入唯识,加行见道,为最近故,所入唯识,方广十事、平等六度为因,增上六度为果故,如是能入、所入,详诠入义,大所乘故。 七、修道差别,法尔次第,初地为得,十地成办,华严修因,正诠唯此,大所乘故。 八、别显六度,约立三学,三学增上,大所乘故。 九、断谓无住涅槃,大所乘故。 十、智谓三身,大所乘故。 如是十义,显示此论,为大王路,为烛幽炬,胜利无边,不可说言,谁有智者,而不钻研? 复次,十支之中,《摄论》最胜,《百法》、《五蕴》,略不及详故;《杂集》、《法相》,博不及要故;《分别瑜伽》但释止观,六度三学,此独详故;《辩中边论》明中道义,对恶取空,此明十地,正诠所修故,二种唯识,立破推广,提挈纲领,此最宜故;《庄严》诠大,意在庄严,此论诠大,意独在入故;《显扬》诠教,意重闻思,此诠入地,意重修慧故;是为最胜,应此钻研,是为《摄大乘论》以简小入大为宗义。 四、《杂集论》者:括《瑜伽师地论》一切法门,集《阿毗达磨经》所有宗要,而以蕴、处、界三科为宗。 一者、宗证据,《阿毗达磨》弘文未译,然师子觉言本论依经,括义理尽,斯则就论讨宗,即彼经要;基法师言此论初明三科,即以三科为宗,以是因缘,说宗证据。 二者、宗体义,此论八品,先〈本事分〉,明三科体;后〈抉择分〉,别三科义。 境必有体,本其体曰〈三法〉,充其体曰〈摄〉,顺其体曰〈相应〉,得其体曰〈成就〉。 约前四品是三科体,为所观法。 依境起行,通行义抉〈谛〉,妙行义抉〈法〉,行必有果义抉〈得〉,慧解利他义抉〈论议〉。 约后四品是三科义,为能观法。 以是因缘,说宗体义。 三者、宗利益,善三科义,于一现境,随其所乐,心易安定,于一切境,无不如量,正慧圆通,是为止观利益。 善三科义,思择决定,于诸异论得无所畏,是为论议利益。 《阿毗达磨》问答决义,是彼所事,故立〈论品〉,叙次篇终。 以是因缘,说宗利益。 四者、宗对治,或愚迷心,总执为我,以蕴对治,一为色法,三为心所,一为心王。 或愚迷色,总执为我,以处对治,非色有二,色处有十。 或迷心色,总执为我,以界对治,色界有十,心界有七,色心界一。 上根聪利,但说于蕴,中根说处,下根说界。 详诸经论,有五善巧、六善巧、七善巧、十善巧之建立,此独说三,根本立故。 以是因缘,说宗对治。 五、宗广略,色识所摄,于蕴门中略而为一,于界处门广开十七。 受想行摄,法界法处略而为一,于蕴门中广开为四。 又蕴惟有为,界处及无为。 能取所取,处惟显生,界则及体,以是因缘,说宗广略。 以上说宗,以下说义。 六瑜伽法门,六善巧义,〈五识意地〉、〈本地〉、〈决择〉,应知其相,《对法》括之,叙〈三法品〉建立门。 有、非有等五十八门、〈思所成地〉、〈声闻地〉,应知其相,《对法》括之,叙〈三法品〉六十义广分别门。 情、器杂染,〈意地〉、〈寻伺地〉应知其相;寂静觉分,〈声闻地〉应知其相,《对法》括之,叙〈谛品〉诸相法门。 〈菩萨地〉所学法,《对法》括之,叙〈法品〉方广十事门。 〈菩萨地〉如是学,《对法》括之,叙〈得品〉现观法门。 〈菩萨地〉能修学,《对法》括之,叙〈得品〉补特伽罗门。 因明详于〈闻所成地〉,《对法》括之,叙〈论品〉诸相法门。 以是因缘,说瑜伽法门。 七、《瑜伽》异义,经论会违,详陈可考,繁文不述,略举方隅。 色蕴废立,色二十五,《瑜伽》减一。 声十有一,《瑜伽》二四。 香六,《瑜伽》唯三。 味十二,《瑜伽》唯九。 触三十二,《瑜伽》二十。 法处所摄色五,《瑜伽》或二,或三,或四。 想蕴分六,《瑜伽》总二。 行蕴心所本惑开十立五十五,《瑜伽》五三。 不相应行立二十三,《瑜伽》二四。 是为〈三法品〉中略举废立义。 苦谛义二,《瑜伽》义五。 集谛烦恼缘起惟三,《瑜伽》有六;烦恼差别立二十五,《瑜伽》二七;故思造业建立有五,《瑜伽》惟二。 十八思断业欲修九无间,此论断三,《瑜伽》断二。 道谛九根,四受随一,《瑜伽》无忧,惟三随一。 是为〈谛品〉中略举废立义。 菩萨藏中,此论希法,说有其二,《瑜伽》、《方广》,说惟其一。 是为〈法品〉中略举废立义。 以《杂集》之异《瑜伽》,显《瑜伽》之殊《对法》,古学今学,源流可征。 以是因缘,说《瑜伽》异义。 八、部执所归,四《阿笈摩》属〈本事分〉,《阿毗达磨》属〈抉择分〉。 〈本事〉叙九事,〈抉择〉故三科。 〈本事〉转谛轮,〈抉择〉故观谛。 〈本事〉通三乘,〈抉择〉故收小。 是故《杂集》、《俱舍》,大小《对法》,约义多同。 部执竞兴,《婆沙》溺实,蕴处唯假,经部义长。 世亲宾主抑扬,造《俱舍论》,其所树义,若聚集因是假义,若无为不立蕴义,方诸《杂集》,种种不殊。 《正理》一破,朋回有部;《杂集》一救,遂入大乘,众流汇极,江汉朝宗。 然此假实,厥惟六种:一、聚集为假,非聚则实。 二、因于未来,名为假有,现见为实。 三、果无其体,施设名假,有体为实。 四、所行谢灭,唯念为假,现事为实。 五、分位为假,自性为实。 六、观待为假,一切随转乃得为实,是六假实,大小共许,展转立破,由粗入细,如量为至,法相所事。 以是因缘,说部执所归。 九、异门说有,依他起性,执为遍计,不执圆成,是故假实有外立胜义有。 识种为界,识生为处,处界是识,识如幻相,一切皆假,是故不独蕴义假有为假,处界实有世俗为实,以如幻义,无不皆假。 是为三法皆假,以异门义,说如幻有。 是为人、法无我,远离二边,惟大独有。 以是因缘,说异门说有。 十、众义所聚,此论名集,诸圣所集,不独无著;集诸经论,不独《达磨》;无著《达磨》,称举其最。 糅师子觉,安慧标杂。 以是因缘,说众义所聚。 大哉此论,古今之异执,小大之通途,经论之杂糅,群圣之会萃,义广而赅备,文约而整齐。 汪若望洋,昭若揭日,谁有妙典,博大简明一至于此? 欲入教海,多闻闻持,大漠指南,不迷所向,以是因缘,智者应学。 是为《杂集论》以三科为宗义。 五、《分别瑜伽论》者:弘文未译,然无分别一心为止,有分别多心为观,《深密经》中,〈分别瑜伽品〉说止观义。 《摄论》第六教授二颂,引论所说,皆止观事。 是为《分别瑜伽论》以止观为宗义。 六、《辩中边论》者:叙七品以成瑜伽法相,而以中道为宗。 有虚妄分别乃有依他,有是依他乃契中道,契乎中道乃成法相,九相显已,空性方谈,此论宗法相,故先之于〈相〉。 境体为相,境用为障,五障障,九结障,十因、三十七觉分、十度、十地障,种种所障,令智不起,岂其虚妄本性皆空? 故次之于〈障〉。 依境起行,观十真实,唯识无相,一切如理,法相谈相,一切如量,是故《瑜伽》、《中边》俱详真实,此有其十:初一能显,谓三根本;次九所显,谓三相四无倒、四谛二谛、二极成二障断、五法摄三性、七真如、十善巧。 如量观行,必除我见,故次之于〈真实〉。 相行真实,障行对治。 觉分修,三品修,大小别修,修生对治,非任运有,故次之于〈对治〉。 久观久修,必有深浅。 于法差别有十八位及与三位,于有情别而有七位,故次之于〈分位〉。 因行既圆,果始足感,五果十果,三乘通得,故次之于〈得果〉。 通果平等,别果无上,故终之于〈无上乘〉。 无上乘者,一、由十二最胜有十度作业;二、以三慧能观思十度作意;三、以六无乱修止、十无倒修观,金刚十句于此详明;四、以十五边义显诠中道;五、以平等差别诠大小乘异,是为正行五相。 次叙所缘,有十二相;次叙修证,有其十相。 是谓无上乘诸相。 此论七品,诠表法相,简恶取空,中道权衡,边执屏斥,文不他及,义亦精严,境、行、果三,章次赅备,为法相之要典,例《摄论》而堪弘。 是为《辩中边论》以中道为宗义。 七、《二十唯识论》者:释七难以成瑜伽唯识,而以唯识无境为宗。 一、释四难,梦则时有一定、处有一定,作用能成。 鬼则人不一定,而实无境。 又以狱喻,四事皆成,而实无境。 狱卒既非真实有情,亦非心外大色,更非造业在内、受果在外。 受果非外者,教依识种密意说根,依识现相密意说尘。 了知唯十二处都无有人,则人我执空。 若能更知处唯是识,都无有法,法我执空。 然法空密意遣遍计有,离言法性非拨为无。 以是因缘,境无识有,唯识义成;以是因缘,非有分色,非极微非和合,非和集,识外俱非,成唯识义。 二、释所证现量难,同时意识虽是现量,一刹那后,起心分别证知此现,见既过去,色亦非今,证境分明,故非现量。 非现量境,于理为无,以是因缘,成唯识义。 三、释不知难,梦境非有,觉而后知,大觉证真,方知唯识,凡夫不知,依圣言量,以是因缘,成唯识义。 四、释友教难,但诠心内自识所变,非遮心外他识有情,自他展转互为增上,令各自识变自似相,既非外境而有外识,善巧无边,成唯识义。 五、释梦无果报难,梦劣无果,觉胜致报,非由外境,唯识义成;六、释意业无罪难,如鬼念力,令人得梦,彼识转变,令此命断,故无身语业而得其罪,意罪为大,唯识义成。 七、释他心智难,法执所蔽,他心如自,皆不如实,非若佛智离言称量。 由不如实似外境现,而实非境,以是因缘,成唯识义。 如是七释,唯识成立,妙义无边,方隅略示。 是为《二十唯识论》以无境唯识为宗义。 八、《成唯识论》者:广诠《瑜伽》境体,而以识外无别实有为宗。 《对法》广诠法相,此论广诠唯识,赅摄汪洋,堪称两大。 然《对法》独诠正义,而略别破;此论凡一树义,正别俱详,是故欲治此论,须分两事:一、正义事,世亲既释《摄论》,抽所授义,别广唯识,著述未终,而生睹史。 十家造论,言人人殊,糅会贯通,独宗护法,故护法义是正义。 折中取舍,权定基师。 或初无有义,理教极详;后言有义,理教独略;胜者在初。 或前略后广,而皆有义,胜者多后。 或理教齐等,前后有义,取舍任情。 如是披寻,护法余义亦为正义。 二、别破事,外道九十六,大者十三,数论、胜论、声论、明论、离系、邪命、顺世、梵天,诸如是等,或译专籍,或载剩文。 小乘有部所系,由萨婆多而经部,而《正理》,而《成实》、《俱舍》等,余部所属,若正量、大众、一说、化地等,诸多部执,或详专籍,或载剩文。 所破不明,能破不立,外小未晰,此论难通。 无著济龙树之穷,护法纠清辨之失,安慧或朋清辨,难陀亲而未精,是则大乘空宗,本宗诸德,皆所悉究,不厌求详。 大哉此论! 诚所难言,今姑逐文,约略其概。 异生迷谬,执离心外另有实境,妄计二取,为真为实,大悲除执,说唯是识,是故最初,广诠识相,即依他起。 虽知此心虚妄显现,而未了达真性是何,若未知真,乌能别妄,是故次初,明唯识性,即圆成实。 入此唯识断妄证真,非少修行可能圆满,故次第三,明唯识位,即十三住。 且初、识相门,先明宗要,后广识相。 先明宗要者:离识而外,无别实人,识种与法,互熏习故,有忆识诵习。 心、心所法,因缘力故,有造业受果。 身心相续,烦恼厌患故,有生死涅槃。 诸不如是,执有实我,种种安立,是故有过。 离识而外,无别实法。 色法之中,其有碍色者,识变似相为所缘缘,见托带彼随量顿生,本来虚脆,为破此粗色,假立彼极微。 其表无表色者,以心为因,识变似手,转趣余方,似有动作,假名身表。 以心为因,识变似声,生灭相续,似有表示,假名语表。 依思或愿,善恶分位,假立无表。 不相应行中,依彼诸法,可成分位假立成就;依彼身心相似差别,假立同分;依业引生识种功能住时决定,假立命根;依损心种及伏粗动分位差别,假立二定;依法因缘本无今有、暂有还无、表异无为,假立四相;依语声分位差别,假立名句文身。 无为法中,一、依识变假施设有;二、依法性假施设有。 是则一真法界,有为、无为。 一切皆假,唯是识变。 诸不如是,执有法我种种安立,是故有过。 然心、心所依他起故,亦如幻有,遣心外境,说唯有识,若执识实,亦如法我,是故有过。 如是为明宗要。 后、广识相者:初、能变相;二、所变相;三、理教无难相。 相十二门,自相因果所依所缘,行相相应五受三性,流转伏断及与界地。 如是诸门,八识则以十门分别,七识九门,六识八门。 赖耶、末那教理建立,依据《瑜伽》及与《摄论》而更加详。 赖耶五教:《对法》、《深密》、《楞伽》、《庄严》,四为大乘,《阿含》通小。 赖耶十理:持种、执受、寿暖识三,受生命终,无心灭定,五义见于《瑜伽》;异熟、食体、趣生体、名色依、染净依,五义见于《摄论》。 赅摄广备,惟此论明。 末那二教:《楞伽》惟大,《解脱》通小。 末那六理:不共无明,六识二缘,思量名意,二定无差,无想无染,我执不有,如是六义,亦《摄论》有。 是为异熟、思量、了别三能变相。 此三能变,变于见相,见为分别,是为能取;相为所别,是为所取;二取之外,无别实有,由教及理,十难发明,是为四分所变相。 以分别不生难者,以缘生理解。 四缘、十因、十五依,说缘义尽;生现、生种,说生义尽。 以生死不相续难者,以业取习气理解。 习气有三:名言、我执及与有支;有支十二:初二能引,次五所引,次三能生,后二所生,如是前后展转不竭。 以境无三自性无为难者,以性不离识解。 虚空、择、非择七真如,六法五事,四真实四谛,三解脱二谛,凡圣智境,假实异不异,一切唯识,一切与三性摄故。 以识有三无性无为难者,以佛密意说解。 依三自性立三无性故。 是为理教无难相。 如是为广识相。 次、识性门,如真如性,即唯识性。 后、识位门,五位修证,资粮、加行、通达、修习,及与究竟,文势易了,此姑不述。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是故说为《成唯识论》。 是为《成唯识论》以识外无别实有宗义。 九、《庄严论》者:括《瑜伽》〈菩萨〉一地法门,而以庄严大乘为宗。 三持十法,妙义难穷,更立伽陀,制为此论。 法门虽一,诠表不同。 或详或略,或能或所,或相或义,或常或胜,参观互察,义乃无遗。 是故西域大小乘学,悉以此论为其根本,于此不通,未可弘法。 此论以庄严大乘为宗者,一、序分庄严;二、菩提庄严;三、教授庄严;四、方便庄严;五、功德庄严。 序分庄严者:大悲度生,立〈缘起品〉;八因证大,立〈成宗品〉;劝入胜义,立〈归依品〉。 《瑜伽》直叙本地,故从所略,此论意在庄严,故更加详。 是为第一序分庄严。 菩提庄严者:二无姓三十二喻,〈种姓〉、〈发心〉,《瑜伽》所略,《庄严》独详;〈菩萨地〉所学处,其前四品能所分别,《瑜伽》说所,《庄严》说能;后〈菩提品〉,十四妙义,《瑜伽》所略,《庄严》独详。 古称此论微妙在是,比诸经论得未曾有。 是为第二菩提庄严。 三、教授庄严者:〈菩萨地〉所学法,《瑜伽》一品,《庄严》开六,《瑜伽》说所,庄严说能,《瑜伽》说相,庄严说义。 趣入有基,七义〈明信〉;信必求法,十八义〈述求〉;求而弘之,十二义〈弘法〉;于此资深邀如来教,二十五义〈教授〉;见佛闻法从而思修,十一义〈随修〉;修则业净,四义〈业伴〉。 此有六品,独说教授庄严者,教前修感,前四惟感;教后起行,后一说行,正诠教授,唯此《庄严》。 此之庄严,叙次有五:一者、信修劫满,授《十地经》,闻慧得果故。 二者、起心修住,蒙佛称德,由闻入思故。 三者、善根入地,作诸功德,由思入修故。 四者、余地二智,转依利生,修慧圆满故。 五者、因大教授,得大义利,劝入胜行故。 是为第三教授庄严。 第四、方便庄严者,菩萨地能修学,有三方便:六度、四摄为自分方便,《瑜伽》详七,《庄严》略一;供养亲近无量为胜进方便,《瑜伽》略一,《庄严》详三,《瑜伽》大悲百十一苦所缘生起,《庄严》大悲三十六偈分别相用。 菩提分品十五行为内证方便,《瑜伽》详事,《庄严》详义。 三乘根本觉分为同,觉分根本念住为独,十四胜修于此详说。 五十三义成立刹那,观行无常此义赅备。 是为第四方便庄严。 功德庄严者,此之一品详略均等,各随所义异门诠次,此姑不述,是为初持功德随法究竟,《瑜伽》详九,《庄严》略二,是为二持、三持功德,是为第五功德庄严。 是为《庄严论》以庄严大乘为宗义。 十、《显扬论》者:错综《瑜伽地》要,而以显教为宗。 有染有净,然后有教,以染净事摄瑜伽地,〈摄事〉第一。 既有教事,必有教义,〈摄净义〉第二。 教以四谛为根本,但是苦集而非是染,但是灭道而非是净,染净是假谛之为实,增谛而七,〈成善巧〉第三。 教以四法印为观行,综《瑜伽》义,诠染净事,成〈无常〉、〈成苦〉、〈成空〉、〈成无性〉第四至第七。 教为闻熏,必极见道,〈成现观〉第八。 现观资粮,要先思议,〈成瑜伽〉第九。 不可思议尤应远离,〈成不思议〉第十。 最胜十相,抉择九事,成〈摄胜抉择〉第十一。 无著大悲,救恶取空,既请慈尊说瑜伽教,复为难持,约文标旨,说十一品,阶梯已得,升进无难,踊跃欢喜,得未曾有。 然有数义,此略抉择:染净为教,不称染净而称摄事者,诸佛语言九事所摄,此之九事虽是异门,然不离事,故名摄事。 《显扬》九事摄《瑜伽》十七地者,初之五事摄《瑜伽》境,次之二事摄《瑜伽》行,后之二事摄《瑜伽》果,为诠染净,错综地义,不以地名四嗢柁南不称〈无我品〉,而称〈无性品〉者,翻显无性但为无我,非一切无生空属空,法空无我,虽简二乘,实诠法有。 是为《显扬论》以显教为宗义。 复次,说十支次第。 若以造论人分别,应先之于弥勒三论:广大乘义,《庄严》应第一;观唯识义,《分别瑜伽》应第二;成法相义,《中边》应第三。 次、无著三论:立唯识宗,《摄论》应第四;立法相宗,《集论》应第五;阐十二分教,《显扬》应第六。 次、世亲四论:为唯识宗作开导依,《百法》应第七;为法相宗作开导依,《五蕴》应第八;为唯识宗作广论,《二十颂》、《三十颂》应第九、第十。 若以读论人方便,为二宗示阶梯:应先之于《百法》、《五蕴》;为二宗示决择:应次之于《摄论》、《集论》;为二宗示根据:应次之于《分别》、《瑜伽》、《辩中边》;为二宗示广义:应次之于两《唯识》、一《杂集》;为二宗示别义:应终之于《庄严》、《显扬》。 《杂集》虽广,附庸《集论》。 《二十颂》易,亦可提先。 是为读论方便次第。 复次,说十支异名。 《百法》名略陈名数;《五蕴》名粗陈体义;《杂集》名分别名数,广陈体义;《庄严》名庄严体义;《显扬》名总苞众义;《摄论》名广苞大义:《中边》名摧邪显中;《二十唯识》名摧破邪山;《三十唯识》名高建法幢;《分别瑜伽》名摄散归观。 十系第五说十支已,次说十系。 诸佛等流,依于言说,此土创教,是释迦文,三藏十二部,结集赅全。 然《解深密》说:佛一时中,惟为声闻,以四谛相转正法轮;于二时中,惟为大乘,依一切法无有自性,以隐密相转正法轮;于三时中,普为诸乘,依一切法无自性性,以显了相转正法轮。 第三时教,一雨普被,乘则有三,教唯是一。 是故今所禀承,决择最后,所遵经典,不滥他时。 三时经中,其唯识六经同《瑜伽》外,《庄严》诠德,《密严》诠识,唯独《楞伽》,所说具备。 八识、二无我,已树唯识之帜;五法、三自性,业开法相之门。 十系所演,不出二宗,一脉相承,可得而说。 一生补处,弘三时教,是为弥勒。 佛说称经,余惟称论。 弥勒五论,首是《瑜伽》,理无不穷,事无不尽,文无不释,义无不诠,疑无不遣,执无不破,行无不修,果无不证。 正为菩萨,令于诸乘境、行、果三,皆得善巧,勤修大行,证大菩提,广为有情,常无倒说,兼为余乘,令依自法,修自分行,得自证果。 大本既植,支义复提,显立法相,说《中边颂》;显严大乘,说《庄严颂》;《分别瑜伽》,显观行说;《金刚般若》,显实相说;五论立宗,罄无不尽。 若空宗之有文殊,实此学称为初祖。 部执竟兴,众生著有,龙树破执,造《中论》等。 无相教立,又复著空,是以无著上请慈尊,亲说五论,下广中道,特创二宗。 创唯识宗,作《摄大乘》,传于世亲;创法相宗,作《集论本》,授师子觉;更依《大论》,约造《显扬》,善诱众生,闻熏圣教。 若空教之尊龙树,实此学奉为开宗。 世亲菩萨,有部出家,广造小论,聚精《俱舍》。 纠彼所短,抉其所长,已汇群流,将亲海若。 是以闻《十地经》,悔罪改过,复于大乘,广造宏文。 受命最初,作《摄论释》,汇义厥终,作《三十颂》。 中间著述,广博难稽,此土传来二十五种。 是故治世亲学,应于大小乘迹,次第披寻,初应《俱舍》,后应《摄论》,二十五种《三十唯识》,一切应观。 然后开小入大,舍常取胜,于普被教,功不唐捐。 虽《摄论》学犹有无性,然群奉世亲谓为正派。 弥勒、无著,作祖开宗,光大门庭,唯世亲学,位虽未登地上,功实等于提婆。 世亲而后,厥为陈那。 有三妙论:一、《正理门论》,论轨论式,幽致未分,爰暨《理门》,重成规矩。 古于能立,兼及宗等,此唯因喻。 古于似立二十七过,理门增二犹多隐义,天主加四为三十三。 然似破弹敌具十四类,理门义当前后超伦。 二、《集量论》,唯识所变,古唯见、相,更立自证,三分义详。 三、《观所缘缘论》,极微无相,和合无体,体相具周,方称现量,现量之境,乃是唯识。 止此三论,已饮甘露,况更搜罗,妙味何极? 诚贤劫之一佛,奉《瑜伽》以周旋。 世亲菩萨有两派学,一、已竟义,汇小归大,融两《对法》,安慧所得;二、未竟义,推广唯识,独诠大乘,唯护法承。 非护法义异于世亲,实未竟学不同已竟。 虽诠唯识,厥有十家,而能立义周,谁超护法? 一者、本有新熏种,容具二义。 二者、证自证分,四分成识义。 三者、器界随时变,根身各自变义。 四者、无色界中,有定果色义。 五者、依义,仗因托缘,而得生住,是名为依;决定有境为主,令心取自所缘,名为所依;种现相生,定非前后,为种子依;五具四种,六识唯二,七八互依,为俱有依;自类非异,开前导后,为开导依。 六者、意缘藏识,见分非余义。 七者、决定染心,与八随惑相应而生义。 (沉掉、不信、懈、放、忘、散,及不正知。)八者、无学无染,非无意依义。 九者、人天为忧,而非尤重;鬼畜忧苦,有纯杂异;地狱纯苦;三乘不摄,忧喜乐三,决非无记义。 十者、六、七心品执我法者,是能遍计;心熏习力,所变二分从缘生,故名依他起,依斯执实有无一异,名所遍计义。 诸所树义,葳蕤纷沦,且举方隅,说此十义。 世亲以后,唯此一人,诚日月之丽中天,堪以座于菩提树下。 护法门人,胜友、智月及与胜子,都善唯识,复释《瑜伽》八百余卷,今得一卷,依以指南。 然戒贤树义,独超时辈,如说五蕴无常、善根观心、总一相现,是共相境,非现量摄。 见道观心,有五无常,一心五解,称自相境,方名现量。 妙义弘文,惜不多见。 弥勒、文殊,无著、龙树,护法、清辨,戒贤、智光,两两对称,是法标帜。 垂老奇疾,不取涅槃,传法奘师,有逾诚恳。 奘师听讲《瑜伽》三遍,《显扬》、《对法》、《正理》一遍,《因明》、《声明》、《集量》三遍,《中》、《百》二论,亦复三遍,如是诸部,凡经五载。 结西域之终,开东土之始,此学枢纽,是称戒贤。 此土此学传译先声,魏则佛陀扇多,隋则笈多行矩,但译《摄论》,未可称最。 张大译事,厥有三家:一、菩提留支;二、毗目智仙;三、真谛三藏。 真谛揭典,十未译一,要籍将全,盛弘《摄论》及与《俱舍》,然树义多异,世亲别支。 《瑜伽》巨典,唯译三卷,名《决定藏》,文多不畅。 北凉、刘宋,《地持善戒》,译亦不良,而使甘露无饮,大法久空,哀痛慷怀,沉沦曷极! 有玄奘法师者,悲深愿切,诚重劳轻,绝漠万里,淹留羁滞,十有七年,文字语言,玄思奥义,频于十死,摈于九难,而后《瑜伽》百卷,得真获全。 又译场大德二十六人,纲罗奇杰旷世一时,诚所谓供养无量百千诸佛,机感奇缘,非称苟简。 然奘师所译,七十四部,千数百卷,视得梵本,九分惟一。 奘师著述,独存《唯识》一量,《会中论》、《制恶见论》,凡六千余颂,未留一字,最足憾者。 经则《阿毗达磨》、《如来出现功德》,论则《分别瑜伽》、《集量》,小乘则经部《毗婆娑》,朝夕所资,辄不获睹,旁征博采,矧冀其余。 古先哲言:东土多大乘根器。 其诸必有豪杰,奋然崛兴,继奘师后。 奘门多才,太贤圆测,每树异义,《深密》测《疏》,于今犹存。 然昉、尚、光、基,称四大乘,恍若什门睿、融、生、肇。 昉尚佚籍,光记《俱舍》,堪表一宗。 若夫群义发挥,要论都释,百本之疏,犹存过半,惟我基师,恍惚如对。 其糅厥古,先在《成唯识论》;其录存师说,在《法苑义林》;其自所立教,大善因明,流通五姓,则在《因明大疏》、《法华玄赞》。 《大论略纂》,尤萃精华,泱泱东海,贻我至宝,研寻有途,不其懿欤! 基师之后,慧沼、智周,承弘五姓,作《慧日论》,其《了义灯》、《演秘》,俱诠唯识,亦有精华,至夫《瑜伽》著述,一切荡然,今所依倚,有道伦《记》,犹资探讨,因流溯源。 自是以来,微乎渺矣。 绪言第六永明寿师,作《宗镜录》,诠次法相,虽无树义,犹能诠释,古典具在,依据不诬。 元末籍亡,斯学沉响,明人壁造,劳而唐功。 遂使数百余年,治此宗者,舍《相宗八要》、《唯识心要》以外,无别精研。 支离破碎之谈,户牖一孔之见,有天地之大而不能知,有规矩之巧而弗获用,惟望此而却走,谁有事于《瑜伽》? 唯我亲教 深柳大师,天纵之资,一时崛起,道、咸之际,举国沉迷,师以读奇书,获《起信》、《维摩》于皖肆,浸假搜罗,遂通三藏。 由是发愿:愿法与劫齐,愿人都法获。 私家刻经,始于宋元之际本,次于明武陵方册本,三于明清之际密严嘉兴本。 随成随毁,荡然无存。 师创金陵刻经处,继第四之私藏,利有情以菩提。 顾其所学,由《起信》而净土,由净土而《华严》。 华严尊《疏钞》,《疏钞》以唯识释义,由是暮年深探法相。 初,于南条文雄氏得《因明大疏》、《成唯识述记》,次第刊行,未遂治刻《瑜伽》,仅成其半而慧日西沦。 他日叶元鋆问:《瑜伽师地论》后半若何? 师对曰:以嘱诸渐。 数日寝疾,命三事,笔以告同人:一、继刻《瑜伽》;二、作《释摩诃衍论集注》;三、编《等不等观杂录》,复速成《大藏辑要》,附作提要,而陆续以成全藏。 今者,《等不等观杂录》由徐文蔚编成,《瑜伽》亦以机缘幸未辱命。 然是《论》刻成,由终溯始,已阅二十寒暑。 夫以无著请说之难、奘师传译之难、元明展转刻而复毁之难,今者重刻又如是之难,敬恭作《叙》,以志其难。 其难已往,由文字入实相,庶其无难。 乃从而作偈,偈曰:弥勒未下生,法已先得闻,由闻而思修,三慧熏种成。 发心速入地,平等转殊胜,三学伏断惑,转依即证真,要由有门入,必持摄大乘,此学郁千载,其籍东海存。 读已即宣告,依法不依人。 民国六年(1917)中秋,编者宜黄欧阳渐识于金陵刻经处(选自《欧阳竟无先生内外学》第三册)《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叙卷一叙曰:应学般若学。 般若者,五度之目,万行之鹄,三世诸佛之所自出。 有母然后有子,有般若然后有世间人天、出世圣贤。 般若者,智也;智也者,用也;用也者,以空为具,非以空为事也。 是故空有二义:非义、不义、无义之空,空亦应空;如义、实义、涅槃义之空,空不必空。 般若之相,无住涅槃;般若之行,瑜伽巧便;般若之至,无上菩提。 是故应学般若学。 以四门叙:一曰五周以叙事,二曰十事以抉择,三曰诸经之所系,四曰诸家之所明,而以绪言终焉。 注五周叙事第一曰五周以叙事者:《大般若》十六会,初有五会,义海全潮,有统有系。 中有五会,河汉江淮,巨流时出。 后有六会,六度各六,一度系属。 全豹窥观,应于初五。 初虽五分,文异义同。 详略文异,应为三类:初分为一类,文四百卷,是为极详;四五为一类,但有四周,而缺方便,世称小品《道行》四会是也,是为极略;二三为一类,具叙五周,而缺最后方便付嘱,然秦译详,世称大品《放光》、《光赞》二会是也,是为酌中,最便研读。 今循二会,按文提系,谈五周叙事。 此经五周说般若也。 以经名智慧,舍利弗智慧第一,故初周佛诏舍利弗谈菩萨智慧,谈菩萨二谛,是为最初舍利弗般若。 般若多说空义,须菩提好深行空法,又慈念众生,故次周佛诏须菩提谈菩萨三解脱门,谈摩诃衍摩诃萨,是为第二须菩提般若。 《金刚能断论》云:欲令佛种不断者,未成熟菩萨闻多福德于般若起信解,已成熟心入甚深义,已得不轻贱者修多功德不复退转,已得净心令大乘久住。 本其意义读索此经。 佛以帝释久闻能记,许与问论,而谈般若福德,令初发心咸生信解,是为信解般若,亦为帝释般若。 佛于《中含》为弥勒授菩提记,又于此经为弥勒说菩萨行,菩萨行佛所行,得亦无得,令已成熟入深般若,是为入甚深般若,亦为弥勒般若。 合上二事并为一谈,应说为第三信解般若。 龙树《缘起论》:此经为说阿鞞跋致相故,为说魔幻魔伪魔事故,为说当来世人供养般若因缘故,佛为显示种种,令久修人功深不退。 是为第四不退转地般若,亦为实相般若。 佛境而菩萨行,菩萨行者,妙于方便,境、行、果三,此周特胜:经之为摩诃衍,人之为摩诃萨,法之为大菩提,亦于此周阐发无余,是为第五究竟地般若,亦为方便般若。 舍利弗般若一舍利弗般若者,般若是智慧,智慧一切相应,法中最胜,此经所明,是故应叙在经始。 七事叙初,放光集众,全经之所属,亦此周之所系。 如是说〈序品第一〉。 大乘义门,三性二谛。 三性《楞伽》所诠,二谛则此经详尽。 三性二谛,名异义一,真摄遍、实,俗即依他,遍计简尽,成实斯彰。 曰不、曰非、曰无,显第一义。 若说功德,则摄俗诠。 夫能安住般若者,应以无所得方便,而学三乘无量无边功德,非空之是归而菩提是趣,舟车必用用历山川,是故佛为略叙应学声闻十种、菩萨九种、如来十三种功德事。 若欲成就世、出世无量无边功德,当学般若波罗蜜。 菩提不可至,求方便于空而可至,所谓功勋必赖经猷,作业必资作具,是故佛为略叙世德、佛德九十三种,皆须学于般若事。 若能如是,诸天亲供,梵行护成。 全经之所属,而此周之所系。 如是说〈欢喜品第二〉。 大法既重揭示,行果应续而谈。 〈观照品〉者,般若之行果相也。 行有其二:曰无著行,曰相应行。 果有其一:曰授记果。 初、无著行者,以二空故。 不见人、法境,不见修般若行,由不见故,不生执著,是为能取空义。 人自性空,法自性空,均空故不离不异,不异则无,无一切法相,无生灭染净相,是为所取空义。 所取空故,能取自空,能取空故,但有假名,如是而行,行故无著。 是为菩萨般若,以无著故,声闻但空般若所不能及;以无著故,悲心入空大作功德,声闻不能;以无著故,行无所得而有方便,声闻不能。 次、相应行者:一、与空相应;二、不见相应;三、互不相应。 与空相应者:蕴、处、界谛支有无为,及与七空,与空相应,法空不二空中无法,应言与般若相应。 不见相应者:不见六度三科觉分佛道三解三际诸法相应,不见一切智与如是诸法相应,不著有无倒解,不行诸有所为,如是相应,应言与般若相应,如是智慧,报得五利功不思议。 互不相应者:法与法,法与法界,法界与空,三科四谛觉分佛道诸法与空,都不见其更互相应,应言与般若相应。 如是相应空应第一,授记不堕严土证觉,而亦不见,是为最尊最胜毕竟清净。 此般若相应菩萨,有种种生相,三处来生佛处没往,得妙方便,虽入静虑而生佛世,为度有情,生欲界人天梵世睹史,游于一切诸佛国土。 此般若相应菩萨,有种种行相,利根顿证,自在入定,三乘度人,速久成佛。 为化有情净业断趣,一度上首,随趣择严,相好致爱根利不慢。 以其所修不堕恶趣,常作轮王,不离十善,不起罪业。 或复净粗重业,净菩提道,不著一切真趣菩提,成胜智,净五眼,引六通。 又复能以互融六度及与四摄,严净一切智、一切相智道,而成正觉。 菩萨如是功德,最上最妙。 菩萨如是功德智慧,一切声闻但空智慧所不能及。 授记果者:三百艹必丘发无上心,佛记星劫作大幢相佛,六万天子弥勒授记,一万有情愿生净土,佛记成佛号庄严王。 若诸有情般若相应,命终往生,当生东方不动佛国。 如是说〈观照品第三〉。 般若行果,略说已竟。 舍利弗与目犍连、须菩提、大迦叶、富楼那等,合掌同声,以三十一种名号,称扬赞叹般若波罗蜜。 称是菩萨最尊最胜,具大势力,能行无等等六度,疾证菩提,满足功德,人天应礼。 佛言如是。 如是说〈无等等品第四〉。 舍利弗般若竟。 须菩提般若二须菩提般若者:般若以空为用,用于功德。 须菩提善空,故此有三门:初、字空般若门,中、字义般若门,后、广字空般若门。 未谈三门,先应有叙。 佛和大众度于一切,答舍利佛问,已放光明。 更为余人,命须菩提说空教诫,放光集会。 于时会中,那庾多众,观相发愿,已悟无生,佛记作佛号觉分华。 是为此周开始序分,未入正宗所谈三门。 如是说〈舌根相品第五〉。 初、谈字空般若门。 是门亦三:曰字空,曰功德,曰三解。 字空者何耶? 须菩提住空三昧,不见人、法,故一闻佛命教授菩萨,瞿然而惊:云何菩萨? 云何般若? 佛为述成,菩萨发心乃至佛道,皆毕竟空,都不可得,以如是教即般若教,即所命教菩萨之教,所谓我蕴、处、界、内身外事、三世诸佛皆不可得,譬如梦幻,法假、名假、方便假。 不应以四倒三解、寂静远离杂染生灭而观诸法。 善达实相一切无著,便益六度入菩萨位。 是为第一章,佛自教菩萨概略观法。 如是空观,人或犹豫,佛即反问须菩提:若法不空颇有,即离诸法,是菩萨不? 颇有诸法,增语四倒三解寂静远离杂染生灭,是菩萨不? 须菩提入深不疑,直答佛言:法性尚非有,即离增语更何可言? 菩萨假人又何可言? 佛赞:善哉! 应如是学,非但菩萨见不可得,法界与法见亦不得。 若入空中,外法不得,心犹可得,则便恐怖,都不可得,更何忧悔? 是为第二章,佛命须菩提教诫菩萨概略观法。 如是说〈善现品第六〉。 功德者何耶? 须菩提非恶取空,能作功德而善用其空,乃白佛言:若菩萨欲圆满六度,当学般若;欲遍知三科、六大、十二支,当学般若;欲永断三毒结缠等等,当学般若;欲修行禅空诸定、觉分佛道、如是等等、当学般若。 初品广谈当学,此亦略说当学。 初品欲得而赞,此已闻味而赞。 无般若方便法爱顶堕,有二十空观正性离生。 如实知三科、六度、禅空无量不应执,如实知菩提心、无等等心、广大心不应执。 是心非心本性清净,于一切法无异分别,蕴至菩提应知亦尔。 舍利弗言:善哉! 善现,离空解脱,涅槃无门,三乘习空,一切善巧。 如是说〈入离生品第七〉。 三解者何耶? 此三三昧,小以为住,大以为路;小以为证,大以为行;法一用异,说空是共义,亦是根本义。 初、空解脱,三门诠叙:曰谦让门,不住门,明体门。 谦让门者:上品菩萨字不见,云何能说法? 此品菩萨字增减不知不得,说法我当有悔。 菩萨般若,世法圣法,义无所有,名则无住,亦非不住,非住不住,人、法字空,云何教授教诫菩萨? 复以异门破诸名字,所谓和合因缘,二名乃立,梦幻影响但诳耳目,若求一法,实诠二名,遍一切中无处可说,云何教诫教授菩萨? 于如是义不惊不怖,未得无生,而已证其阿? 跋致。 不住门者:法爱难遣,已说重说。 法即空故,不应住色乃至菩提,若无善巧,执法住法,不能修满成一切智。 又复不应摄受色至菩提,本性空故,若能以空观一切法心无所行,是则已得无所摄受三摩地门,作用无边,声闻不及。 大乘经中种种说空,小乘经中亦种种说空,如胜军梵志得随信行,尚能于实相空中都无取舍,何况大乘办一切业,不能于非相法中而无所著? 明体门者,审谛观察:何是般若,何名般若,谁之般若,般若何用? 于法无所有不可得中无可征诘,般若乃至一切智智都无所有而不可得,由二十空故。 若于空义不惊不怖,便于般若常不舍离。 能如实知,法离自性,便于般若常不舍离。 自性无性,性相互离,成一切智。 无生无成,乃其所成,毕竟清净,化生度情。 如是说〈胜军品第八〉。 次、无相解脱。 空解脱门,名无所摄受三摩地;无相解脱门,名无所取著三摩地。 行无巧便,是行其相,住想胜解,于法加行,不能解脱生老病死、忧悲苦恼,诸有所作,皆不得成。 行有巧便,不行于相,倒与不倒,定及非定,寂静佛道,及其非相,一切不行,法即是空,能成正觉,不取四句,不取不取,作用无边,声闻不共,云何不证无上菩提? 健行宝印百十五种及余无量诸三摩地,深入其中皆能证觉,不可执说般若是空、三昧分别,两不相涉。 定、慧与人,三无差别。 菩萨入定时,不念证入,不作想解,皆无所有,一切不起,般若气分,乃在其中。 如是无得,是为正学。 我及诸法是其无得,无得无为,名毕竟净。 如无所有如是而有,名为学法,愚不能了,名为无明。 执著二边,不离三界,不办三乘,不信法空,不住六度,于一切法执著有性,是为不学般若,云何能成正觉? 必二十空无得方便,然后乃名正学般若。 必学般若,然后乃成一切智智。 如是说〈行相品第九〉。 次、无愿解脱。 一切种智心定相求般若,是为有愿有缚。 如幻三摩地,无愿解脱门。 法即是幻,幻无染净生灭,云何能学般若、能成正觉? 于蕴中想立假人、法。 亦无染净生灭,亦不学不成,菩萨若能如是修学,乃为能学般若、能成正觉。 幻士五蕴,无性为性,二十空门,不可得故。 此如幻三昧,新趣菩萨若有方便,善友摄持,不惊不怖;若无方便,恶魔侵害,有怖有惊。 以应智智心,观无常无我,苦空寂静,相不可得,于诸圣道一切无著,名有方便。 以无得方便,劝人趣菩提,名为善友。 离智修法,有得有恃,名无方便。 为说六度文颂者造,不为说知魔幻佛形种种娆扰,令离六度,宣声闻藏,汝无觉心不退证觉,一切不能,无我我所何用菩提? 世无三乘,但乐声闻,三解速证,涅槃乐易,舍身苦难,一切诸法实有可得,说如是事名为恶魔。 如是说〈幻喻品第十〉。 中、谈字义般若门。 字空般若破假名字,字义般若不坏假名。 非空即了,应续谈义。 作佛以菩萨始,菩萨以上首极,上首以大乘至,大乘以般若契。 佛说法主,始说句义。 鹙子善现,智空第一,此经相应,次说句义。 富楼那者,转轮第一,转大乘轮,于此特最,后说句义。 是故此门有四:曰佛说两句义,曰舍利弗、须菩提说摩诃萨句义,曰满慈因摩诃萨转摩诃衍义,曰摩诃衍即般若义。 佛说两句义何耶? 菩提萨埵,二既不生,句于其中,理亦无有,故无句义是菩萨句义。 法说难会,喻说易明,十八种喻,喻句义无,非应不应,一相无相,当勤修学,应正觉知。 于一切法皆非实有,所谓世善不善、有记无记、出世间法、有漏无漏、有为无为、共与不共、如是诸法,无二无动,是菩萨句义。 如是诸法,无分别执著,是菩萨句义,当勤修学,应正觉知。 摩诃萨者,三乘圣道,大有情众,当为上首。 由彼已发金刚喻心、胜心、大心、不倾动心、真乐利心,常于此法,爱乐欣喜,方便住空,修诸圣道,住金刚喻乃至虚空胜三摩地,决定决定,于大有情能为上首,如是说〈譬喻品第十一〉。 舍利弗、须菩提说摩诃萨句义何耶? 舍利弗以巧便说法,令诸有情断我断常、蕴、处、界谛乃至涅槃转法轮见,名摩诃萨。 须菩提则以欲证菩提,发无上心、无等等心、不共声闻心而不取著,异生、圣佛蕴、处、界谛乃至不共,一切不生,无漏平等。 而有差别者,但随俗施,非第一义。 以斯义故名摩诃萨。 如是说〈断诸见品第十二〉。 满慈因摩诃萨转摩诃衍义何耶? 是亦三段。 第一、满慈以三事诠摩诃衍:曰被功德铠,曰发趣大乘,曰乘大乘。 被功德铠云何? 为一切有情修行六度,拔一切有情于菩提涅槃,令一切有情满无边圣德,都无选择,亦无齐限。 度各各别力小魔留,度度被六大军海倾。 又复与诸有情回向菩提,不取不得,不著禅定。 摩诃萨名,遍十方界。 发趣大乘云何? 般舟为父,般若为母,一切圣法般若所摄,般若产生结胎禅定,此谈发趣,应禅定始。 菩萨修八禅空,起四无量,以无得方便,与诸有情回向菩提,复以一切智智相应作意,大悲为首,依禅空无量,修行六度,及修念住一切圣法,普为有情发趣大乘。 摩诃萨名,遍十方界。 如是说〈六到彼岸品第十三〉。 乘大乘云何? 以一切智智相应作意,大悲为首,无得为方便。 虽乘六度而不得度轮,为遣修故修一切法,菩萨及法但有假名,施设言说不可得故。 虽他方闻法,而无佛土想。 虽应身随顺,而不离大乘。 摩诃衍名,遍十方界。 如是说〈乘大乘品第十四〉。 第二、佛与善现广演三事。 广初一事,而有四义:一者、为有其能义,能六度、觉分、二十空门、十力、三智、化度放光如是等等;二者、为能如幻义,幻法无实,以是作大轮王六度教众,于邪恶处示现同事,以是菩提作意,大悲为首,空为方便,普立有情于诸圣法而无所择;三者、不被为被义,法相空故功德相空,为空而被铠,人、法造作不可得故功德不可得,为不可得而被铠;四者、无缚无解为被义,诸法本来无有,远离寂静,无生灭染净,是故十喻三时、善世有漏、诸五蕴等,无缚无解,是故一切六度、二十空门、觉分、十力、菩萨行、一切智、真如、菩萨有为、无为,无缚无解。 如是微妙,以无所得而为方更,应如实知,应勤修学,应熟其情,应严其土,常不远离如是圣德,常作如是法事,是为被无缚无解大乘功德铠。 如是说〈无缚解品第十五〉。 广次二事,而有五义:一者、大乘相。 谓以一切智智相应作意,大悲为首,无得为方便,自行他行六波罗蜜,回向菩提,谓本性自尔,非常非坏二十空门,谓希有微妙一百十三胜三摩地。 如是说〈三摩地品第十六〉。 又、大乘相者,无得为方便,修四念住至八圣道、三解、十一智、三根、三寻伺、十念、九次定、十力、四无畏、无碍不共、陀罗尼门。 如是说〈念住品第十七〉。 二者、大乘发趣。 修行六度,从一地趣一地,无所从来,亦无所趣,不恃不思维,而不见彼地,是为大乘发趣。 初地十业,二地八业,三地五业,四地、五地皆为十业,六地六业而有二种,七地为业而有二十,八地、九地皆为四业,十地后业,与佛无别。 如是说〈修治地品第十八〉。 三者、大乘出至。 大乘从三界中出,至一切智智中住。 然乘与智二,非应不应,一相无相,过未今时,何出何住? 若令无相而有出住,是则法界空,乃至一切法空,亦应出住。 然自性空而无出住,是故以世谛故而说出住,以无二方便故实无出住。 四者、大乘所住。 诸法住处不可得故,大乘以无得为方便,都无所住。 法界乃至无为自性空故,破有非住,世谛非不住,大乘以无二为方便,住无所住。 五者、谁乘是出? 我乃至见者不可得,法界乃至无为不可得,非已得今得当得,毕竟净故。 大乘亦尔,无乘大乘而出住者。 然无所得而为方便,乘于大乘,从三界生死中出,至一切智智中住,穷未来际利乐有情。 如是说〈出住品第十九〉。 第三、佛成善现五赞:一者、超胜于一切。 若三界乃至十八界,是真非妄,无异不倒,是实是谛,如所有性常恒无变,有实性者,若法界乃至转法轮是为实有非非有者,则此大乘非尊胜上妙,不能超胜世间天人阿素洛等。 以不然故,超胜于一切。 如是说〈超胜品第二十〉。 二者、乘等于虚空。 譬如虚空,东西南北、四维上下,皆不可得;又如虚空,长短高下、方圆邪正,皆不可得;有如是喻二十五事。 三者、空普容有情。 有情、虚空、大乘,三事递无所有,三事递无量无数无边。 有情、虚空、大乘、无量、无数、无边,六事递无所有,以无所有容无所有故。 如是我乃至见者,六事递无所有,如是我乃至见者递至一切相智,又六事递无所有。 以是一切,皆无所有不可得,故说大乘普能容受无量无数无边有情。 四者、空无去来住。 一切法无来去住,一切法本性真如,自性自相无来去住,若动若住不可得故,由此因缘,大乘无来去住可见,犹如虚空。 五者、空无前中后三世,三世平等超出,菩萨、大乘诸如是等,一切皆空,空无差别之相,是故大乘于一切相,俱不可得。 三世一切法空,空中空尚不可得,何况空中有三世一切法可得? 三际法平等,平等中平等性尚不可得,何况平等中有三际法可得? 三世诸佛,乘是大乘,得一切智。 如是说〈无所有品第二十一〉。 摩诃衍即般若义,何耶? 一切善法菩提分法,声闻、独觉、菩萨、如来诸出世法,无不摄入甚深般若,非应不应,一相无相。 故说大乘于说般若,了无违越,乘于般若及于一切,都无有异,性无二故,名异义一故。 如是说〈随顺品第二十二〉。 发布时间:2024-10-18 14:07:47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106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