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慧律法师:《金刚经》讲解 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 内容: 【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经文:【须菩提。 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须菩提。 于意云何。 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不也。 世尊。 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 何以故。 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须菩提。 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于一切法。 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须菩提。 所言法相者。 如来说即非法相。 是名法相。】【须菩提。 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须菩提。 于意云何。 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不也。 世尊。】如果有人说:佛不是讲吗? 我见到了,你看,众生也见了,人见、众生见,寿者见,统统存在嘛! 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你看,释迦牟尼佛也是这样讲啊! 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不也,世尊! 因为须菩提已经开悟了,须菩提就说了:这个人不能了解如来所说的义理。 【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 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当体即空,空便没有这个东西。 【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世尊说这个我人众生寿者,这是方便说,可是你不能著一个见。 【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方便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所以,这一段就是:知见立知,是无明本;知见无见,斯即涅槃。 我们认知了以后,化作观念,观念开始执著,这个叫作知见立知,清净自性本来有知,结果我们却安立一个执著,一个分别,头上安头。 《楞严经》讲的:知见立知,是无明本;知见无见,斯即涅槃。 清净自性本来有知见,你不要头上安头,安一个执著,安一个分别,安一个颠倒见,那就坏了! 【须菩提。 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于一切法。】如果你真的发成佛的心,于一切法,【应如是知。 如是见。】应当了解万法本空。 【如是信解。 不生法相。】不能对这个万法的相产生执著,产生知见。 不生法相就是,你了解,譬如说:我、人、众生当体即空,墙壁当体即空,不要产生知见。 如是信解,不生种种法相之见。 【须菩提。 所言法相者。 如来说即非法相。】因为万法之相就是空相。 【是名法相。】方便说:为了讲经说法,不得不讲种种的六根、六尘、六识,十八界开始运作,开始一直讲经其实根本上就没有这一些。 我再解释一遍:须菩提! 如果有人说,如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者,须菩提! 于意云何? 这个人解我释迦世尊所说的义理吗? 不也,世尊! 世人不解如来所说的义理。 为什么? 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当体即空,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 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对一切法应当知道,不可安立任何知见,应当如是见,这个见跟前面的见不一样,应如是见到空理,如是知,知道万法皆空;如是见,见到清净自性。 如是信解,绝对不可以在万法生万法之相。 须菩提! 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当体即空,非法相,是名法相。 【佛说般若金刚之法。 始即令诸学人。 先除粗重四相。 如大乘正宗分中说也。 次即令见自性之后。 复除微细四相。】粗的遣除,再来微细的,【如究竟无我分中说也。 此二分中。 即皆显出理中清净四相。 若于自心。】标号A,这有四个段落。 A,【无求无得。 湛然常住。 是清净我见。】你见没有关系,但是清净的,无求无得,虽然见,可是无求无得,湛然常住,这个叫清净我见。 B,黄蘖断际禅师这么说:【黄蘖云。 百种多知。】安立种种的知见。 【不如无求最第一。】种种的相都是虚妄,你安种种的见,透过语言、透过观念,就拼死命的执著,以为有一种东西,不晓得当下就是空。 【诸学道人。 若欲得成佛。 一切佛法。 总不用学。 但学无求无著。】无所求,无所著,你就学这个。 【无求即心不生。 无著即心不灭。 不生不灭。 便是佛也。 若见自性。 本自具足。 是清净人见。】C,【于自心中。 本无烦恼可断。 是清净众生见。】D,【自性无变无异。 无生无灭。 是清净寿者见。】禅宗的解释,把这四个,用清净心来解释。 【故云。 即非我人众生寿者见。】因为当体即空。 【是名我人众生寿者见也。】【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应知一切众生。 皆有佛性。】所以,在座诸位将来可以成佛,【应是一切众生。 无漏智慧本自具足。 应信一切众生。 灵源真性。 无生无灭。 若能了悟此意。 即是一切智慧不作有能所心。】底下要画双线,如果你也能够按照底下这几个字做,马上开悟,日子很好过。 【不存知解相。】知解相就是观念,不要落入观念。 那个好人、那个坏人,观念太清楚了。 看到那个好人就攀缘,恶人排斥,就落入观念。 不要落入观念。 不存知解相,就是千万不要落入观念,不要落入圣凡观念、善恶观念、好坏观念,千万不要落入观念。 【口说无相法。 心悟无相理。 常行无相行。 故云不生法相。 是名法相也。】太好了! 口说无相法,毕竟空;心悟无相理,毕竟空;常行无相行,不贪着,所以说:不生法相。 是名法相也。 发布时间:2024-11-26 11:40:45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107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