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广化法师:怨怨相报何时了 内容: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可成佛,《金刚经》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佛教戒律,便是依据佛性平等的原则所制订—‘上自诸佛圣人,下至微细昆虫,凡有命者,皆不得杀。 ’可是凡夫众生,私心未泯,一切道德法律,以人道为本位,杀人有罪,杀畜生无罪,已成举世公认的事实。 这种“积非成是”,虽颠顸一时,终不免轮回报偿。 兹录公案一则,以资儆俗。 顾锡畴崇祯帝朝,官居大宗伯。 明亡后,居温州,被总兵贺君尧害死,沈尸江中。 华亭县令张调鼎为顾公门生,某日请乩,顾公降临,示乩曰:‘我于六月十六日,被贺君尧害死,投尸江中。 ’张问:‘贺与师何仇? ’乩示:‘老夫前世乃天台山僧,路逢一蛇,以杖打杀,贺君尧即蛇之后身也。 怨对相寻,因果应受。 可语我儿,切勿报仇。 ’张立即派人至温州查之,果如所说。 此事见《明史》顾锡畴传及现报录等,当属真实可信。 杀生之业,这么可怕,还可不戒吗! 录自《醒世周刊》第五十七期  发布时间:2025-01-08 10:16:18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107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