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体方法师:杂阿含经选集 八、佛为何开示蕴、处、界、缘起法门 内容: 八、 佛为何开示蕴、处、界、缘起法门(外道与众生皆于蕴、处见我)>第157(45)经(上p157)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云何为五? 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 若诸沙门、婆罗门见有我者,一切皆于此五受阴见我。 诸沙门、婆罗门,见色是我,色异我,我在色,色在我见。 受……。 想……。 行……。 识是我,识异我,我在识,识在我。 愚痴无闻凡夫,以无明故,见色是我,异我,相在,言我真实不舍。 以不舍故,诸根增长;诸根长已,增诸触。 六触入处所触故,愚痴无闻凡夫起苦、乐觉,从触入处起。 何等为六? 谓眼触入处,耳、鼻、舌、身、意触入处。 如是比丘! 有意界,法界,无明界。 愚痴无闻凡夫,无明触故,起有觉、无觉、有无觉;我胜觉、我等觉、我卑觉;我知、我见觉,如是知、如是见觉,皆由六触入故。 多闻圣弟子,于此六触入处,舍离无明而生明,不生有觉、无觉、有无觉;胜觉、等觉、卑觉;我知、我见觉。 如是知、如是见已,先所起无明触灭,后明触觉起」。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60(63)经(上p100)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谓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 比丘! 若沙门、婆罗门计有我,一切皆于此五受阴计有我。 何等为五? 诸沙门、婆罗门,于色见是我,异我,相在;如是受、想、行、识,见是我,异我,相在。 如是愚痴无闻凡夫计我,无明分别。 如是观,不离我所,不离我所者入于诸根,入于诸根已而生于触;六触入所触,愚痴无闻凡夫,生苦、乐,从是生此等及余,谓六触身。 云何为六? 谓眼触入处,耳、鼻、舌、身、意触入处。 比丘! 有意界,法界,无明界。 无明触所触,愚痴无闻凡夫,言有,言无,言有无,言非有非无;言我最胜,(言我劣,)言我相似;我知,我见。 复次、比丘! 多闻圣弟子,住六触入处,而能厌离无明,能生于明。 彼于无明离欲而生于明:不有,不无,非有无,非不有无;非有我胜,非有我劣,非有我相似;我知,我见。 作如是知、如是见已,所起前无明触灭,后明触集起」。 佛说是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凡宗敎和哲学,都有其根本的立场;认识了这个立场,即不难把握其思想的重心。 佛法以有情为中心、为根本的,如不从有情着眼,而从宇宙或社会说起,从物质或精神说起,都不能把握佛法的真义。 小如蝼蚁,大至人类,以及一切有情,都时刻在情本的生命狂流中。 有情以此情爱或情识为本。 由于冲动的非理性,以及对于环境与自我的爱好,故不容易解脱系缚而实现无累的自在。 世间离苦得乐的方法,每每是旧问题还没解决,新问题又层出不穷,总是扶得东来西又倒! 这是由于枝末的而不是根本的。 如从根本论究起来,释尊总结七苦为:「略说五蕴炽盛苦」。 此即是说:有情的发生众苦,问题在于有情(五蕴为有情的蕴素)本身。 有此五蕴,而五蕴又炽然如火,这所以苦海无边。 要解除痛苦,必须对此五蕴和合的有情,给予合理的解脱才行。 但根本而彻底的解脱,非着重于对有情自身的反省、体察不可。 如印度的顺世论者,以世界甚至精神,都是地水火风四大所组成;又如中国的五行说等。 他们都忽略本身,直从外界去把握真实。 这一倾向的结果,不是落于唯物论,即落于神秘的客观实在论。 另一些人,重视内心,以此为一切的根本;或重视认识,想从认识问题的解决中去把握真理。 这种倾向,即会产生唯心论及认识论。 依佛法,离此二边说中道,直从有情的体认出发,到达对于有情的存在。 有情自体,是物质与精神的缘成体。 外界与内心的活动,一切要从有情的存在中去把握。 以有情为本,外界与内心的活动,才能确定其存在与意义。 有情为物质与精神的和合,所以佛法不偏于物质,也不应偏于精神;不从形而上学或认识论出发,而应以现实经验的有情为本。 佛法以为一切是为有情而存在,应首先对于有情为彻底的体认,观察他来自何处,去向何方? 有情到底是什么? 他的特性与活动的形态又如何? 不但体认有情是什么,还要从体认中知道应该如何建立正确的人生观。 宗敎于人生,从过去到现在,都是很重要的。 不过一般的宗敎,无论是自然宗敎,社会宗敎,自我宗敎,都偏于依赖感。 自己意向客观化,与所依赖者为幻想的统一,成为外在的神。 因此有人说,宗敎是必然有神的。 他们每以为人有从神分出的质素,这即是我们的自我、心或灵魂。 如基督敎说:人的灵是从上帝那里来的。 中国也说:天命之为性。 藉此一点性灵,即可与神接近或合一。 他们又说:人的缺陷罪恶,是无法补救的,惟有依赖神,以虔诚的信仰,接受神的恩赐,才有希望。 所以一般宗敎,在有情以外,幻想自然的精神的神,作为自己的归依处,想依赖他而得超脱现实的苦迫。 这样的宗敎,是幻想的、他力的。 佛敎就不然,是宗敎,又是无神论。 佛说:有情的一切,由有情的思想行为而决定。 佛敎的归依向上、向究竟,即凭有情自己合法则的思想与行为,从契合一切法的因果事理中,净化自己,圆成自己。 所以归依法,即以因果事理的真相为依归,归依佛与归依僧,佛与僧即人类契合真理──法而完成自己的觉者;归依即对于觉者的景仰,并非依赖外在的神。 佛法是自力的,从自己的信仰、智慧、行为中,达到人生的圆成。 佛法与一般宗敎的不同,即否定外在的神,重视自力的净化,这所以非从有情自己说起不可。 [本段请自行参阅]>五趣中,平常以为天上最好,地狱最苦,这是一般宗敎的传统见识。 怕堕地狱,求生天国,是他们共同的要求。 佛法独到的见地,却以为人间最好。 成佛,是体悟真理,实现自由。 佛陀说法,即是宣扬此真理与自由之光。 真理与自由,是天国所没有的,有的只是物欲与定乐。 诸天是享乐主义者,不能警觉世间的苦难,不能策发向上,所以惟有堕落,不能获得真理与自由。 释尊曾说:「我今亦是人数」(增含四意断品)。 这可见体现真理而解脱成佛,不是什么神鬼或天使,是由人修行成就的。 惟有生在人间,才能禀受佛法,体悟真理而得正觉的自在,这是『阿含经』的深义。 我们如不但为了追求五欲,还有更高的理想,提高道德,发展智慧,完成自由,那就惟有在人间才有可能,所以说「人身难得」。 佛法以有情为本,那就应该认识有情是什么。 佛常用「三处观」去观察有情,分别有情的真相。 但有情的分别观察,要从有情的流转相续中,与身心的相依中去考察,不可为静止的、孤立的机械分析。 有情是有机的活动者,如当作静止、孤立的去考察,就会发生错误,误解佛陀观察的深意。 >第59(62)经(上p98)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谓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 愚痴无闻凡夫,无慧,无明,于五受阴生我见、系着、使、心结缚而生贪欲。 比丘! 多闻圣弟子,有慧、有明,于此五受阴,不为见我、系着、使、心结缚而起贪欲。 云何愚痴无闻凡夫,无慧、无明,于五受阴见我、系着、使、心结缚而生贪欲? 比丘! 愚痴无闻凡夫,无慧、无明,见色是我,异我,相在;如是受、想、行、识,是我,异我,相在。 如是愚痴无闻凡夫,无慧、无明,于五受阴说我、系着、使、心结缚而生贪欲。 比丘! 云何圣弟子,有慧、有明,不说我、系着、使、结缚心而生贪欲? 圣弟子不见色是我,异我,相在;如是受、想、行、识,不见是我,异我,相在。 如是多闻圣弟子,有慧、有明,于五受阴不见我、系着、使、结缚心而生贪欲。 若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正观皆悉无常。 如是受、想、行、识,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正观皆悉无常」。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1785(133)经(下p495)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 何所系着? 何所见我? 令众生无明所盖,爱系其首,长道驱驰,生死轮回,生死流转,不知本际」? 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 唯愿哀愍,广说其义。 诸比丘闻已,当受奉行」。 佛告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诸比丘! 色有故,色事起,色系着,色见我,令众生无明所盖,爱系其首,长道驱驰,生死轮回,生死流转。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诸比丘! 色为常耶? 为非常耶」? 答曰:「无常,世尊」! 复问:「若无常者,是苦耶」? 答曰:「是苦,世尊」! 「如是比丘! 若无常者是苦,是苦有故,是事起,系着,见我,令众生无明所盖,爱系其头,长道驱驰,生死轮回,生死流转。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是故诸比丘! 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如是见,闻,觉,识,求,得,随忆、随觉、随观,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 若有见言:有我,有世间,有此世常,恒,不变易法,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 若复有见:非此我,非此我所,非当来我,非当来我所,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 若多闻圣弟子,于此六见处,观察非我、非我所。 如是观者,于佛所狐疑断,于法、于僧狐疑断,是名比丘多闻圣弟子,不复堪任作身、口、意业,趣三恶道;正使放逸,圣弟子决定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来,作苦边」。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51(268)经(上p73)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譬如河水,从山涧出、彼水深驶,其流激注,多所漂没。 其河两岸,生杂草木,大水所偃,顺靡水边。 众人涉渡,多为水所漂,随流没溺;遇浪近岸,手援草木,草木复断,还随水漂。 如是比丘! 若凡愚众生,不如实知色,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不如实知故,乐着于色,言色是我,彼色随断。 如是不如实知受……。 想……。 行……。 (不如实知)识,识集,识灭,识味,识患,识离,不如实知故,乐着于识,言识是我,识复随断。 若多闻圣弟子,如实知色,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如实知故,不乐着于色。 如实知受……。 想……。 行……。 (如实知)识,识集,识灭,识味,识患,识离,如实知故,不乐着识。 不乐着故,如是自知得般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说此经已,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61(64)经(上p101):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东园鹿子母讲堂。 尔时、世尊晡时从禅起,出讲堂,于堂阴中大众前,敷座而坐。 尔时、世尊叹优陀那偈:「法无有吾我,亦复无我所,我既非当有,我所何由生? 比丘解脱此,则断下分结」。 时有一比丘,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白佛言:「世尊! 云何无吾我,亦无有我所,我既非当有,我所何由生,比丘解脱此,则断下分结」? 佛告比丘:「愚痴无闻凡夫,计色是我,异我,相在;受、想、行、识是我,异我,相在。 多闻圣弟子,不见色是我,异我,相在;不见受、想、行、识是我,异我,相在;亦非知者,亦非见者。 此色是无常,受、想、行、识是无常。 色是苦,受、想、行、识是苦。 色是无我,受、想、行、识是无我。 此色非当有,受、想、行、识非当有。 此色坏有,受、想、行、识坏有。 故非我、非我所,我、我所非当有,如是解脱者,则断五下分结」。 时彼比丘白佛言:「世尊! 断五下分结已,云何漏尽,无漏心解脱、慧解脱,现法自知作证具足住: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告比丘:「愚痴凡夫、无闻众生,于无畏处而生恐畏。 愚痴凡夫、无闻众生,怖畏无我无我所,二俱非当生,攀缘四识住。 何等为四? 谓色识住,色攀缘,色爱乐,增进,广大,生长;于受、想、行、识住,攀缘,爱乐,增进,广大生长。 比丘! 识于此处,若来、若去、若住、若起、若灭,增进、广大生长。 若作是说:更有异法识,若来、若去、若住、若起、若灭、若增进、广大、生长者,但有言说,问已不如,增益生疑以非境界故。 所以者何? 比丘! 离色界贪已于色意生缚亦断,于色意生缚断已,识攀缘亦断,识不复住,无复增进、广大、生长。 受、想、行界离贪已,于受、想、行意生缚亦断;受、想、行意生缚断已,攀缘亦断,识无所住,无复增进、广大、生长。 识无所住故不增长,不增长故无所为作,无所为作故则住,住故知足,知足故解脱,解脱故于诸世间都无所取,无所取故无所著,无所著故自觉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比丘! 我说识不住东方,南、西、北方,四维,上、下,除欲见法,涅槃、灭尽、寂静、清凉」。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470(289)经(中p16)如是我闻: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愚痴无闻凡夫,于四大身厌患,离欲,背舍而非识。 所以者何? 见四大身有增、有减,有取、有舍,而于心、意、识,愚痴无闻凡夫,不能生厌,离欲,解脱。 所以者何? 彼长夜于此保惜系我,若得、若取,言是我,我所,相在,是故愚痴无闻凡夫,不能于彼生厌,离欲,背舍。 愚痴无闻凡夫,宁于四大身系我、我所,不可于识系我、我所。 所以者何? 四大色身,或见十年住,二十、三十,乃至百年,若善消息,或复小过。 彼心、意、识,日夜、时克,须臾转变,异生异灭。 犹如猕猴游林树间,须臾处处,攀捉枝条,放一取一,彼心、意、识亦复如是,异生异灭。 多闻圣弟子,于诸缘起善思惟观察,所谓乐触缘生乐受,乐受觉时如实知乐受觉,彼乐触灭,乐触因缘生受亦灭,止、清凉、息、没。 如乐受,苦触……。 喜触……。 忧触……。 舍触因缘生舍受,舍受觉时如实知舍受觉,彼舍触灭,彼舍触因缘生舍受亦灭,止、清凉、息、没。 彼如是思惟:此受触生、触乐、触缚,彼彼触乐故彼彼受乐,彼彼触乐灭彼彼受乐亦灭,止、清凉、息、没。 如是多闻圣弟子,于色生厌,于受、想、行、识生厌,厌故不乐,不乐故解脱,解脱知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396(273)经(上p353)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时有异比丘独静思惟:云何为我? 我何所为? 何等是我? 我何所住? 从禅觉已,往诣佛所,稽首礼足,退住一面。 白佛言:「世尊! 我独一静处,作是思惟:云何为我? 我何所为? 何法是我? 我于何住」? 佛告比丘:「今当为汝说于二法,谛听,善思。 云何为二? 眼、色为二,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为二,是名二法。 比丘! 若有说言:沙门瞿昙所说二法,此非为二,我今舍此更立二法。 彼但有言数,问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境界故。 所以者何? 缘眼、色,生眼识。 比丘! 彼眼者,是肉形,是内,是因缘,是坚,是受,是名眼肉形内地界。 比丘! 若眼肉形,若内,若因缘,津泽,是受,是名眼肉形内水界。 比丘! 若彼眼肉形,若内,若因缘,明暖,是受,是名眼肉形内火界。 比丘! 若彼眼肉形,若内,若因缘,轻飘动摇,是受,是名眼肉形内风界。 比丘! 譬如两手和合,相对作声。 如是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 此等诸法,非我、非常,是无常之我,非恒、非安隐、变易之我。 所以者何? 比丘! 谓生、老、死、没、受生之法。 比丘! 诸行如幻,如炎,剎那时顷尽朽,不实来、实去,是故比丘于空诸行,当知、当喜、当念:空诸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 譬如明目士夫,手执明灯,入于空室,彼空室观察。 如是比丘于一切空行,心观察欢喜,于空法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我我所。 如眼,耳……。 鼻……。 舌……。 身……。 意、法因缘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 此诸法无我、无常,乃至空我、我所。 比丘! 于意云何? 眼是常,为非常耶」? 答言:「非常,世尊」! 复问:「若无常者,是苦耶」? 答言:「是苦,世尊」? 复问:「若无常、苦,是变易法,多闻圣弟子宁于中见我,异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世尊」! 「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如是多闻圣弟子,于眼生厌,厌故不乐,不乐故解脱,解脱知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时彼比丘闻世尊说合手声譬经敎已,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后有,成阿罗汉。 >依佛法说:有情的生死流转,世间的苦迫纷乱,根本为「我见」在作崇。 我见,即人人于自己的身心,有意无意的直觉到自我。 强烈的自我感为中心,于是乎发为一切颠倒的思想与行为。 此自我,在释尊时代的印度,有各式各样的名称,有各式各样的推想,成为印度文化中的核心论题。 释尊即由此大彻大悟,而成为无上正觉者。 有情,即「我」的异名之一;此外更有「数取趣」、「命者」、「士夫」等。 般若经总列为十六名。 有情,即有情识者。 我,即主宰──自在宰制者。 数取趣,即不断的受生死者。 命者。 即寿命延续者。 士夫,即作事者。 这些,都约有情的各种现象而立名,本为世间的事实,但神秘者与庸俗者,不能正见有情的真相,所以神化起来。 如『杂含』(卷一0二七二经)说:「三见者,何等为三? 有一种见,如是如是说:命则是身。 复有如是见:命异身异。 又作是说:色(受、想、行、识)是我,无二无异,长存不变」。 身,即身体及依身体而起的心理作用;命,即生命自体。 其中第三说,即印度传统的婆罗门敎。 他以生命自体为「我」,此我为实有的,智识的,妙乐的,常在的,为一一有情的本体。 此有情的「我」,与宇宙本体的「梵」同一。 起初,以此「我」为肉体──色的,以后发展到真我为智识的,妙乐的。 依佛法说:这不外以色为我到以识为我。 但婆罗门敎以为此色等即真我,与真我无二无别,是真常不变的。 释尊的时代,东方印度风行的新宗敎,以及在此气运中完成的学派,如僧佉耶、卫世、尼犍子,都建立二元论。 以为生命自体,与物质世界各别,这都是命异身异的第二说。 命异身异的「命者」,及即色为真常我的我,即神敎徒所拟想的生命自体,为生死流转中的主体,即一般所拟想的灵。 当时,有一分断见的顺世论者,虽在有意无意中,为实在的自我见所奴使,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而企图主宰一切。 但他们以为我即是身,身体为无常的,可坏的,所以我也就一死完事,无所谓后世。 [本段请自行参阅]>此三见,在现实生活中,于有情自体而真觉为有我,并无差别;不过推论此我与身的关系如何,见地多少不同而已。 以有情为本的佛法,即适应此一思想潮流而出世者。 释尊的正观,即于蕴、处、界作深切的观察,否定这些异见,树立无我的有情论;净化情本的有情,使成为智本的觉者。 释尊的敎说,根本反对二元的立场。 有情即身心和合的假名,决无离身心的我或命者。 如『杂含』(卷三六三经)说:「若沙门婆罗门计有我,一切皆于此五受阴(五取蕴)计有我」。 又(卷一三三0六经)说:「眼、色(意法等例)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 此四,无色阴;眼、色(阴),此等法名为人」。 又如说:「士夫六界」。 这可见有情或我,即依五蕴、六处、六界而成立,没有离蕴、界、处的实我。 释尊于三处观察,不但离蕴、处、界的我不可得,如婆罗门敎的真我说,也评为倒想的产物。 他们以为色即是我,以及识即是我,而我是常住妙乐的。 释尊却说:「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杂含卷一九经) 。 又说:「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 此等诸法非我非常」(杂含卷一一二七三经)。 又说:「地(等六)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 如是慧观,知其如真」(中含分别六界经)。 于有情作蕴、界、处的正观时,确认为一切是无常的、苦的。 非常住、非妙乐,婆罗门敎的真我,即根本的否定了。 佛法否定此神秘我的一元论,及超物质我的二元论,即以有情为身心的和合相续者。 但又不落于顺世者的断见,从念念无常的相续中,展转相依的没有独存自体中,无我无我所,而肯定有情为假名的存在。 不离蕴、处、界,不即蕴、处、界,成立生死的系缚与解脱,所以说:「虽空亦不断,虽有亦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中论观业品)。 有情为假名的,没有绝对的不变性,独存性──胜义无我;有相对的安定性,个体性──世俗假我,为佛观蕴、处、界的精义。 发布时间:2025-01-15 12:28:42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10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