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广化法师:私取僧物犯盗罪 内容: 私取僧物犯盗罪广化法师讲述昔者,僧照禅师,苦行禅定第一,行法华三昧,感观音菩萨为说法,得无碍辩才;又见普贤菩萨乘白象,放光证明功德。 他曾经取过常住一撮盐作饮料,以取用很少,故不以为意。 三年后行方等忏法,忽见盐相生起,增长至数十斛,乃大惊,急卖衣买盐,偿还常住,其相方灭。 又隋炀帝大业二年僧道明亡,同房僧玄绪,暮行郊外,忽见一寺,便进去,遇道明,形状和平时一样,但见众僧所食之粥,作血红色,身体都好像被火烧过了。 玄绪见了生恐怖,问是何故? 道明说:此是地狱,我身前为了取众僧柴一束煮染色,未曾赔偿,故堕地狱,当受一年烧足之罪。 褰衣令看,见他膝以下尽焦黑。 又说:请您老替我买一百束柴赔还常住,并写法华经一部,可以免苦。 玄绪答应了,回到寺里,急忙照办。 重往寻找那个寺,却一无所见。 我们听了这两个公案,自当警惕,慎勿违犯。 录自《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页一二二~一二三护僧物如目中睛众僧物是信施血汗,为十方僧宝所共有,若不爱惜,罪过无量。 大律云:我惜众僧物,如护目中睛。 任执事者,尤须注意。 从前杨州白塔寺僧道昶,当副寺管理僧物,坐守自盗。 忽有冥官数人,白天到他房中,拖昶下地,欲断他头,昶惊叫救命。 冥官厉声说:将你房里财物,全部归还众僧,就饶你不死。 昶叩头说:不敢违命。 即鸣钟集众,尽舍财物,造像设斋供众,冥官过三日又来,见昶一钵一衲,身无长物,不言而去。 昶从此努力修行,卒获悟道。 录自《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页一五五 发布时间:2025-04-15 12:27:53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109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