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祖故事:成立佛教慈幼院教养孤儿使长成(48) 内容: 民国十二年春,在商务印书馆工作地任心白[1]居士多次向印光大师以及冯梦华、王一亭等老先生提议,在三汊河法云寺放生池区域内成立佛教慈幼院,收留教养孤儿,让他们读书学艺,能自食其力,不至流为饿莩与匪类。 冯梦华、王一亭、徐积余、魏梅荪、庞性存诸老一致赞成。 阴历八月,印光大师在南京法云寺放生池开幕典礼之后到达上海太平寺,冯梦华居士等来与大师商量,认为放生池面积较大,除放生池和寺院建筑用地外,还有富余用地可以用来建设佛教慈幼院。 同时法云寺大殿等建筑短期内难以动工,可先着手筹建佛教慈幼院。 诸老请大师撰写《金陵三汊河法云寺增设佛教慈幼院疏》。 大师疏文说:乾为大父,坤为大母。 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故孔子以老安少怀为志,如来以普度众生为心。 以一切众生,皆具佛性。 皆是吾人过去父母亲属,皆于未来得成佛道。 其有由恶业力,堕于水陆空行异类之中,其佛性固无少损。 其贪生怕死、避苦求乐之心,与吾人初无少异。 由是冯梦老邀同诸居士,发起法云寺念佛放生道场,以为提倡。 冀一切善人,咸体天地父母之心,共怀民胞物与之念。 弭自他之杀业,培菩提之道本。 岂独注意于区区一道场而已哉。 盖欲感发于普天之下也。 而恻隐之心,无所不至。 凡一切鳏寡孤独,颠连困苦,无所倚赖者,无不欲为救援。 但以财力维艰,于法云寺放生池旁隙地增设一慈幼院。 取无父无母,无法存活之孤儿,养之教之,俾其成才而自立。 免令冻饿而死,以填沟壑、饱鸦犬。 致彼祖宗断祭祀,兼使国家少人民。 其心可谓真切恳挚,知所先务矣。 良以小儿一失父母,必至死亡。 即或稍能行乞,不至即死。 以无力就学,亦不过终身为佣。 何能开智识以达本天姿,敦伦理以不悖人道乎哉? 试思晋道安、唐一行、明妙峰,皆孤儿也。 由得为僧,遂致道传天下,德被兆民。 宋吕文穆,读书土窑,乞食活命。 一僧怜而供给之,遂得高中魁选,致君泽民。 故发愿有云:“愿子孙世世食禄,护持佛法。 不信三宝者,勿生吾家。 ”盖其所感深也。 是知神龙之雏,每有沙碛之困。 仁人能以斗升之水济之,待其羽翼既成,风云际会,便能普天之下,悉降甘霖。 纵令天姿庸常,无此作略。 而养其良知良能,俾各为良善,亦可以为天下太平之本。 况孤儿既多,当必有出类拔萃,堪能成道立德,参赞化育,如道安、一行、妙峰、文穆者。 其教养成就之功德,何可称量乎哉! 所愿仁人君子,一切善信,各推幼幼之心,勿吝涓涓之助。 须知施为福本,天道好还。 我既济人之孤,则己之子孙,当必多皆出类拔萃,大有作为。 决不至困苦颠连,无所吁告耳。 宋范文正公,唯以济世济人为事。 其子孙至今,多有达者。 固知急人之急者,其自己与子孙,世世生生,皆不至有急而待人周济也。 倘能俯纳刍荛,不惜家珍,俾此举大成,岂特孤儿之大幸哉? 实天下国家之大幸也。 该疏文载于《上海佛教居士林林刊》,由书法家王一亭居士敬书。 建立佛教慈幼院的倡议得到大家热烈反响。 一时之间,诸大护法,愿意列名作为发起人的有一百多位。 经过一段时间筹备,在上海成都路广仁堂召开了成立大会。 冯梦华老居士主持会议,印光大师报告筹备经过情形及发起慈幼院的宗旨。 会议通过慈幼院章程,公推印光大师为名誉主席,冯梦华居士为会长,王一亭、徐积余、魏梅荪为副会长,发起人都推定为评议员,并确定事务员十二人。 任心白居士牺牲在商务印书馆的主要职位,赴南京担任佛教慈幼院院长。 到民国十三年正月,方峻生后庄、中庄、上庄之地或卖或捐全部移交给了法云寺道场。 大师为方家日后生活考虑,给魏梅荪居士回信时,嘱咐他们与方峻生妥善商议,其捐助后必须生活有依靠方可。 信中说:“昨接手书,不胜惊异,方峻生,可谓难捨能捨矣。 虽然,尚须为彼后日过活虑,祈阁下将彼请到观音庵,同妙莲,心净等,详悉问彼尚有多少田地。 如其所有田地,可以养家,则彼已发心送法云寺,则便作彼之功德。 如其所有不足为养,当将此田,作为法云租田,岁出租若干,任凭法云种竹,木,五谷,蔬菜,以作慈幼院工农场之备。 如此,方可彼此各尽其道,彼此各得其益。 若彼舍此田,则用度无出,吾人心中,实有不适悦豫乐之大者在也。 此契虽交,须必如此商议,方可不负方氏一番成就善举之义。 如其除此,尚有可靠,则便成就彼法云寺第一大功德主。 然须请二三有德望人,为作证明。 人为我虑,甚深且挚,我为人虑,亦不能不深且挚也。 ”当时各界开办孤儿院、贫儿院的不少,而像法云寺慈幼院这样融合世间法,弘扬佛法的慈幼院还是第一家。 慈幼院坚持儒佛兼修,早晚均念佛。 每日功课有儒、佛两宗的《三字经》可读。 同时学习农、工业专门技能。 注释:[1]任心白:(1978—1948)童年在衙署中充侍役,勤敏好学,自学成才。 入上海商务印书馆工作,管理文契。 依止印光大师和真达和尚学佛。 编辑《净土津梁》、《历代名人家书》等。 急公好义,民国十二年春间,提议就南京三汊河放生池区域之内,建慈幼院一所。 冯梦老、王一老、徐积老、魏、王、庞诸公一致赞成。 佛教慈幼院成立后,担任院长。 民国十三年担任监狱感化会总务。 民国三十一年负责南京佛教慈幼院院务。 民国三十七年九月十四日正念往生。 摘自:《印光法师的故事》作者:余池明 发布时间:2025-05-24 10:34:55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11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