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释净土群疑论卷第三(一) 内容: 釋淨土群疑論卷第三(一)西都千福寺大德懷感撰問曰。 如無量壽經四十八弘誓言。 設我得佛。 十方眾生。 至心信樂。 欲生我國。 乃至十念。 若不生者。 不取正覺。 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觀經言。 下品下生者。 或有眾生。 造五逆十惡。 無惡不造。 經歷地獄受苦無窮。 臨命終時。 逢善知識教令稱佛。 如是至心令聲不絕。 具足十念。 得生西方。 何意二經俱造五逆。 並有十念得生淨土。 有取有除。 兩文不同。 有何義也釋曰。 古今大德釋此兩經。 有十五家。 共解此教。 一觀經取者。 是懺悔人。 壽經除者。 是不懺悔人。 二觀經取者。 是輕心造逆人。 壽經除者。 是重心造逆人。 三觀經取者。 唯是造五逆人。 壽經除者是造五逆及謗法人。 四觀經取者。 是造逆類人。 壽經除者。 正五逆人。 五觀經取者。 是發菩提心人。 壽經除者。 是不發菩提心人。 六觀經取者。 是至誠念阿彌陀佛人。 壽經除者。 是不至誠念阿彌陀佛人。 七觀經取者。 是十信菩薩人。 壽經除者。 非十信菩薩人。 八觀經取者。 非闡提人。 壽經除者。 是闡提人。 九觀經取者。 是對已造逆人。 壽經除者。 是對未造逆人。 十觀經取者。 是開門。 壽經除者。 是遮門。 十一觀經取者。 說五逆業是不定業為可轉時。 壽經除者。 說五逆業是定業不可轉時。 十二觀經取者。 [火*(而/而)]頂位人。 壽經除者。 非[火*(而/而)]頂位人。 十三觀經取者。 種解脫分善根人。 壽經除者。 是不種解脫分善根人。 十四觀經取者。 是第二階人。 壽經除者。 是第三階人。 十五觀經取者。 是唯具足十念人。 壽經除者。 是通具足十念及不具足十念人問曰。 古今大德雖有十五種釋。 為當俱是。 亦有非耶釋曰。 諸家解釋各有一途。 難分勝劣。 其第一釋。 取是懺人除非懺者。 一徵此釋。 未知念佛能滅罪不。 若不能滅者。 何因經言於念念中滅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若念佛能滅罪者。 何因言不懺悔遂被除也。 又觀經取逆經文。 何處有懺悔之語。 准此以下諸說等一一徵詰。 未是全得經意。 經意者何。 觀經取逆。 經言具足十念。 以具十念即得往生。 壽經除逆。 經言乃至十念。 以乃至十念不得往生。 經既有乃至具足十念之言。 豈得由諸義也。 且如下品上生下品中生。 稱佛念佛。 不言具足十念。 一念已上悉皆得生。 以罪少故。 不要滿十。 下品下生為有逆罪。 經即說言具足十念得生淨土。 壽經含此三品。 總合而言乃至十念得生淨土。 經意說言。 若不造逆人論念之多少。 一聲十聲俱生淨土。 如其造逆。 必須滿十。 闕一不生。 故言除也。 此即不造逆者。 不限十聲。 若少若多。 俱生淨土。 造逆之輩。 即不得然。 滿十即得生。 少便不往。 此乃由此說除。 不關諸義也。 古來大德雖釋。 今更為茲異說耳問曰。 諸餘大德容可誤解經文。 信行禪師說是。 四依菩薩。 寧容於此聖教亦有錯解釋曰。 信行禪師釋此兩經除取。 以二三階別取。 失經旨歸。 若依所解。 便有太過失及太減失。 太過失者。 第二階人亦造五逆。 名是同。 應同是除也。 太減失者。 第三階人不造五逆。 無文說除。 應等是取也。 經說唯除五逆誹謗正法之言。 此乃除人。 有過減之二過也。 彼經應言唯除第三階眾生。 離於二失矣。 此即法藏比丘。 發斯弘願。 除人有過減之過。 為聖智不足。 而言不周悉耶。 如法藏言無有咎。 即禪師有謬解之愆。 進退二途何以逃責。 故當是凡者之失。 非聖人之誤也。 諸三階師救言。 唯除五逆等言。 即是除一切第三階也。 以第三階者並是純邪無正純惡無善之人。 始迄今有愆犯。 皆一切諸佛之所不救。 十方淨土減共擯棄。 故法藏言除五逆等文。 即是總除一切第三階眾生盡也。 難曰。 此雖似釋太減之失。 而全未解太過難也。 若謂觀經下品下生之人即是解太過之難者。 此救不然。 何者阿彌陀陳四十八弘誓願。 於發心初住之前。 釋迦說十六觀經於妙覺成道之後。 中間相去懸隔無量阿僧祇耶。 如何招難於不可數劫之中。 空過於下品下生之日。 遠水近火。 何能相救也。 即韋提未請之前。 觀經未陳之日。 願中如逢斯難。 菩薩將何解紛耶。 此救未為除太過之失也。 又一切第三階人。 皆名造逆之者。 若過去身已受泥梨之苦。 業與果畢。 非是逆人。 若以今生未省造無間罪。 寧容三階之類減是五逆人。 若言皆是逆人。 即應悉是邪定之聚。 無非生報之業。 終後定墮阿鼻。 亦不生餘惡趣。 不得入於佛法出家。 以具律儀。 無有不定聚人及有不定業者。 即應涅槃經說一切眾生不定業多決定業少茲言謬矣。 斯救亦復未成除太減之失。 禪師救曰。 今言悉是五逆之者。 未必現害二親出佛身血殺阿羅漢破和合僧現造逆愆方名逆者。 但是其人根機。 極惡邪正俱邪。 善惡俱惡。 七憎七愛未離於六情。 五樂豈捨於三業。 既具十二顛倒。 五種之所不救。 雖非即行其逆。 然是造逆根機。 是以用彼逆名。 總除三階之類也。 難曰。 此雖似救太減之失。 亦全不救太過之難。 然此一釋便招七難。 一即以能造逆故。 名造逆根機。 即第二階人亦能造逆。 既起逆是同。 兩階何異。 斯一難也(第一階人。 根正能以善覆惡。 造罪便少第二階人。 第三階人。 根邪能以惡覆善。 起過不等第二階人也)又禪師既稱第三階人即是五逆之者。 有於十三遮難。 如何成大比丘。 但應是無戒之人。 不得言破戒之者。 若謂但有根機而未現造逆罪得成具戒之者。 彼既唯除五逆。 亦是未造逆人。 如何言除三階。 即名造逆之者。 斯二難也。 又第三階人。 未造五逆。 即名五逆之者。 為是邪定聚。 為是不定聚。 若是邪定聚者。 既未造逆。 如何即是邪定聚也。 若是不定聚者。 如何言除五逆。 即是一切第三階眾生。 斯三難也。 又未造逆人。 是造逆根機。 故即名五逆之者。 亦可具淨戒人是可得聖者。 雖未證聖道。 應亦名為聖人。 若言我是聖人便成正定聚應捨異生之性。 又成波羅夷罪。 何名持戒人。 斯四難也。 又觀經言取五逆。 即是已造逆人。 願中除五逆。 豈約根機說也。 以此兩經相望。 故非是彼根機。 斯五難也。 又第三階人。 雖未造逆。 以是根機故名為五逆人。 亦可。 第二階人縱令造於五逆。 以非逆根機故應非五逆人耶。 斯六難也。 若言第二階人亦約根機。 為造逆者。 即應下品三人同成一品之過。 為並不造五逆俱是五逆根機。 又應花開無早晚之殊。 滅罪有少多之別。 斯七難也(涅槃經說。 善男子如來說法為眾生。 故有七種語。 一因語。 二果語。 三因果語。 四喻語。 五不應說語。 六世流布語。 七如意語。 今約根機說除。 為當何者之語。 若說因語。 此亦非是因語。 縱是因語作斯除而何益也)又有釋彼除五逆經言。 不造五逆第三階人。 非是不得生於淨土。 然須行於普法方始生彼西方也。 如造於逆愆。 縱行普法而不住。 故法藏弘願。 唯除第三階造五逆者。 若其第三階眾生造五逆者。 縱令行於普法亦不得生淨土。 如其不造五逆。 行普定得往生。 是以禪師智慧廣弘慈悲厚慇。 此第三階沈淪穢土受生。 故開普真普正法門。 接引純邪純惡之輩。 使學當根佛法。 皆令生彼西方。 此乃法藏之所不論。 釋迦之所不說。 禪師獨開此教。 拔彼第三階人。 故曰說諸佛不說之經度諸佛不度之者。 我等欣聞集錄。 頂戴受持。 更不讀誦眾經。 披尋改年歷日。 哀哉汝等因執前非。 還復讀彼別經。 造其地獄之罪。 故知。 善星受持法藏。 永劫沈淪。 不輕但行普教清昇彼岸。 此由學當根佛法。 損益於此天懸。 子不能鑒此是非。 但知專行別法。 錯則錯矣。 生無由生。 今為此釋。 可當除其惑也。 責曰。 雖彼重申此解。 更足深疑。 再陳徵難。 以希高判也。 難曰。 此雖似釋大減之失。 亦全未解太過之難。 未知乃至十念之言。 為是普法。 為是別法。 若是普法者。 此十念言但是十念阿彌陀佛。 此念別佛如何是彼普耶。 一難。 又若普者。 即是第三階法。 何因判此經等。 為第二階之教耶。 二難。 又若普者。 此與觀經下品下生具足十念稱阿彌陀佛。 有何差別。 而觀經十念是別法。 願中十念是普法。 同是一言。 遂成二別。 三難。 又普法能救第三階人。 即唯救不造逆者。 何為別法能救第二階者。 亦救造逆之人耶。 為是第三階人。 造逆竟無得滅罪之義。 而不得往生也。 為是亦得滅除。 但曾造逆人。 不合生於淨土。 請開演也。 四難若此十念是別法者。 第三階人逆與不逆修行別法。 悉不得生。 此以別法除人。 除人還招過減之過。 何但除人有過滅之過。 亦乃取人致多少之愆。 進退二途難逃重責也(一難)則彼願應言。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 至心信樂欲生我國。 修行普法。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唯除第三階造五逆及謗正法者。 此即陳於普教文義顯然。 即除取二類三階。 及簡二階造逆之徒。 皎然無惑也。 但菩薩陳此願門。 極取捨之幽鍵。 欲令未來學者於茲定去留。 如也斯門說普。 即取捨之義便周。 如也斯門說別。 即去留之人不盡。 若於此進退兩關。 不見陳於普法。 縱令餘處有說。 何救斯文之失。 若言有異意趣於茲不合說普。 請願陳於妙術。 敢欲詳其要道也(二難)又法藏比丘。 如經所讚。 是大菩薩十地聖人。 非是地前三賢大士。 此即悲智具足。 廣攝眾生。 如何發大誓願。 接引有緣極惡眾生。 令生淨土。 乃唯以別法發願。 救茲第二階人。 不普法立誓。 遂除第三階者(三難)為是第三階人。 竟無往生之分。 法藏為同敗種而願不攝彼耶(四難)為是亦合難得生。 而法藏不能解垂其普教救彼第三階者。 除而不取其人耶(五難)為復解而不說。 惜法不教眾生。 悲心不及此人。 不攝令生淨土也(六難)為是雖具悲智。 直為此類難化成。 我今不能度彼。 付與信行禪師(七難)為是第三階者。 菩薩無緣。 唯有弘誨。 禪師有緣。 偏能救度且夫大唐內逢禪師之教者。 可得生於西方。 東西二洲五天竺國三千剎土百億四天下第三階眾生無逢禪師之教者。 將何以生淨土也(八難)則法藏解行未圓。 容許攝生不盡。 釋迦既成正覺。 何因不度斯人。 即四弘之願不周。 四恩之意不盡。 遺棄重病之子。 何名遍怜者哉。 空言所應度者皆以度訖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緣。 斯言謬述也。 而子但欲讚禪師於上聖之上。 抑世尊於凡下之下。 不覺此言成大失也。 又佛為第二階眾生。 說觀經等教。 三千世界第二階人。 依此教門修行。 悉得生於淨土。 佛不為第三階眾生別說普經一卷。 諸佛同舒舌。 證法藏大士復不別發普願為此第三階人。 百億四天下所有三階眾生。 不逢三階集錄。 普不得生淨土。 雖復讀誦眾經。 不是四依菩薩。 難解採拾普教。 咸悉流浪娑婆。 故知佛可為三階眾生別說普經一卷令無信行禪師之處眾生生於西方。 世尊不說此經。 深成大失也。 又無量壽經是於別教。 大師以慈悲經道滅盡特留住世百年。 何因普教當末運。 不留普法化生。 別教教非惡時。 乃留別經損物。 大悲救苦之主。 豈宜如此逗機(九難)何但釋迦如來。 不解救第三階人。 亦乃十方恒沙諸佛舒舌證其別法。 唯救第二階者。 不舒舌證其普法濟彼第三階人耶。 寧容大聖世尊十方種覺。 具一切智一切種智。 恩行四等悲同一子。 減共匿茲普法。 不救斯人者哉。 況教被三千。 化流百億。 四十八願遍滿十方。 始於輪王發心。 於初恒沙阿僧祇劫之前。 終於觀音補處。 為第二恒沙阿僧祇劫之後。 發茲弘大誓願。 十方諸佛所證。 方欲竪該三界橫亘四生。 而不及彼三階。 遂乃除而不取也。 諸佛菩薩以聖智觀察。 知彼不得往生無法可以濟度。 罷以正法教手拔之令出淤泥。 而信行禪師更能垂巧方便。 陳於普真佛法。 救得第三階人。 即慈悲勝於釋迦。 智慧過無量壽。 即於無上調御。 翻成有上世尊。 無等等者便成過等正覺。 即信行禪師乃應勝佛者也。 又難若言由逆有二三階殊也已分除取不由念有少多以明除取者。 何因除逆之處。 便安乃至十念之言。 取逆之處即置具足十念之語。 何故不於除逆之處安第三階人之名。 取逆之處置第二階人之語。 大師何為不須之語。 強安乃至十念之文。 須說之言。 竟無二三階字。 禪師救曰。 觀經九品者至廣之別說也。 謂九品生人善惡別說。 故於最下惡人。 不說一念之法(一念是善念人生法)別說惡人生法。 是故特言具足十念也(具足者。 對闕之言。 必須念數充十也)壽經兩段。 極略之總言也。 謂下二品生人善惡合說。 言含多少之法。 義總善惡之人也。 是以前乃至中。 即有一念善人之法矣。 後乃至中。 亦有十念惡人之法矣。 善惡多少舉總包。 故曰總也。 懸言乃至。 不舉初辭。 故為極略也。 即前言乃至十念者。 從一向十之辭也。 辭終言十。 即初從一起懸超其九。 故此文中。 必具一念善人之法也。 後言乃至一念者。 從十向一之辭也。 辭終言一。 即初從十起懸超餘九。 故此文中。 必具十念惡人之法矣。 故僅以為下乃至中。 必有十念。 十念之法施於惡人。 惡人位中。 邪正相雜。 是故簡言除逆謗矣。 何關由一念少故除逆謗哉。 難曰。 且有逆無逆為善惡二人。 二階三階分邪正兩品。 豈不邪正兩位減有善惡二人耶。 惡人位中。 邪正相雜。 是故簡言除逆謗矣。 亦可善人位中。 邪正相雜。 何不簡言除非逆謗矣。 而乃以非邪惡人之類。 同於邪惡之人。 齊於十念之下雷同說除者也。 又言。 一念與十念極略之言善人法中。 取正善人。 不除邪善人。 何由惡人法中。 取正惡人。 而除邪惡人耶。 又惡人法中。 取正惡。 除彼邪惡及邪善。 亦可善人法中取正善除彼邪善及邪惡。 又善人法中。 唯論取合除。 邪善不言除。 何為惡人法中。 亦論取合除。 邪惡即論除。 又邪惡應於惡處除。 經即不於善處除。 邪善應於善處除。 何為乃於惡處除。 又善人法中。 邪善人乃得名為邪惡類。 何不惡人法中邪惡類而亦得名邪善人。 又惡人法中。 有邪正。 經取其正除於邪。 何不許正人法中有善惡經取善人除惡者。 又壽經十念取正惡。 即說除其邪惡人。 何為觀經十念。 取正惡不說言除邪惡者。 又兩經俱說於十念。 壽經說取亦論除。 何不兩經俱陳非十念壽經說取亦說除。 禪師等雖欲強救信行禪師釋此兩經將為妙解。 既妨難糾紛。 眾疑競起。 此非妙釋。 請學者知焉。 禪師又難言。 若一念法少言除逆者。 既有十念多法。 何因說除者哉。 答曰。 此非難也。 佛意欲明臨命終人。 若能稱佛一聲二聲。 乃至能稱九聲十聲。 悉得往生極樂世界。 唯除五逆謗正法者。 此經之意。 欲顯命終之人若能念佛一聲。 其命已過。 或念至十。 其命已終。 並能得生淨土。 以不佛意欲顯無逆之輩多少俱生有逆之儔少即不生要須滿十方得往生。 簡彼無逆之人通能多少俱往。 故言除逆謗正法。 何關邪逆者哉。 若一切眾生至臨終日。 始逢善友教令念佛。 悉滿十聲可如彼責。 容許不滿十念。 其命已終。 寧遣逆人。 不言除也 发布时间:2025-07-19 10:02:39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11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