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坦尼沙罗尊者答:假定恶行既已造成后,其业力不能够影响生命。在佛教的道德观里,是否存在一种“公平”的概念 内容: 坦尼沙罗尊者答:我们有时谈论业力的公平性,不过业力的运作形式与我们一般理解的公平性并不对应。 以下稍作解释。 业是动机[意志]。 每一时刻体验的业力由三部分构成: 旧业的果报、当下之业、以及当下之业的果报。 这就意味着,当下并非完全由过去缘定。 例如,面对旧日的恶业果报,你可以采取一种善巧的互动方式,那样做感受的苦,较之你若以不善巧方式作出回应将可能感受的苦,程度上要缓和。 这就是为什么,佛陀从未说某人因某个特定的业而应得苦痛。 该业必然依其动机的质量生起果报,但是为了那些果报被体验到,需要在它们结果的过程中,与之互动。 这就意味着,过去作了坏事的人所受的业报之苦,在程度上不及被他伤害者所受之苦,是有可能的。 如果他或她回心转意,善修禅定,那么当那些有害的业开始结果时,这位禅修者的新技能将会减轻该果报的痛苦一面,甚至有可能把它完全遮去。 另一方面,我们一般的公平感所依据的概念是: 整个事件存在着有始有末、情节明确的线索。 在那样的明确限定之中你可以计算,是谁挑起事端,谁作了数量为X的善事或恶事,谁做的事多于或少于X,等等。 接着你可以作一个清算。 不过,轮回的初始点连佛陀也不能确定,事件的发展,没有一个明确的起点。 谁从他人那里受了数量为X的苦,谁又必须赔偿数量为X的苦,这笔帐你是算不清的。 某些业在结生果报,另一些业在结生果报,两者以某种方式在互动,就是这么回事。 由于我们在一天当中按照如此繁多的动机在行动对于这些动机,我们有时完全清醒、有时只是半醒因此每个人的业力种子库当中存储之业,量巨而质杂。 这就是为什么佛陀说,你要想追究业力运作的全部,不免会陷入精神困境。 这也是为什么,佛教不怎么以确立公平[伸张正义]为志业。 常常我们所做的纠错之举,本身亦不正确。 因此,与其试图纠错,不如你尽量做对以尽量无伤害的形式并且尽量防止错事的发生。 至于被老鹰攻击的鸽子问题,佛陀允许比丘们在受威胁时,为了自卫可以还击,但是他忠告说,不要屈服于嗔怒,不要对威胁者升起恶意。 最重要的是,他们回击时不应带着杀心。 同样原则也适用于居士。 这就意味着,你可以保护自己只要你不破坏杀生、偷盗等戒律、只要你能够保持心智清醒,把注意力放在终止他人的不善巧行为上,而不是放在报复上。 做起来必须十分小心,但是随着修练,并非是我们人类所不可及的。 重要的是必须记得: 如果你能够想到的打败老鹰的唯一办法是破戒,那么就让他们赢得那一场战役。 如法句经所说,战胜千人,不若战胜自己。 更多坦尼沙罗尊者佛教问答坦尼沙罗尊者佛学专页 发布时间:2025-09-18 13:55:04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11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