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册 卷三 七、第八唯舍受相应 内容: 【论文】三? 四六此识行相,极不明了;不能分别违顺境相;微细、一类、相续而转;是故唯与舍受相应。 【疏翼】第四段文解第三颂第四句中,「唯舍受」言。 即解初能变十义门中,第七「五受分别门」。 【述记? 卷十七】自下、解颂「唯舍受」言。 此第四段,即是第七「五受分别」。 此有二文︰初、三复次等,释唯舍俱,后、简不与余所相应之所以也。 初中第一、三复次释,后、解外难。 三复次中,一一有多所以。 且初释中,复有五义︰一、「极不明了」:是舍受相,若苦乐受,必明了故。 此中忧喜,入苦乐中,依三受门,不言忧喜。 二、「不能分别违顺境相」:取中容境,是舍受相。 若是余受,取顺违境故。 三、由「微细」:若是余受,行相必粗。 四、由「一类」:若是余受,必是易脱。 此行相定,故成「一类」。 五、「相续而转」:若是余受,必有间断,此恒相续,故唯舍受。 若许明了,行相可知,便应不能摄益相续[1]。 若能分别违顺境相,非真异熟。 真异熟者,取境定故[2]。 若粗动者,应如余心,非异熟主。 显行相难知,异余识也。 若许易脱,即善恶趣皆悉不能互摄彼种。 许是善识,能持恶种,与理相违。 《摄论》第三亦有此解[3]:若有间断,便非彼生,亦不受熏;已舍寿故,性非坚故,如余心等。 由此,五义必具有故,便能受熏、持种相续。 又解︰此识「极不明了」,简无慧、念。 慧、念行相,极明了故。 「不能分别违顺境相」,显「唯舍受」,非苦、乐俱,及简不与善染等并。 「微细」之缘,简定及非异熟,非异熟法,相粗动故。 定深取所缘,此任运细,不深取故。 「一类」之义,简胜解数,先不定境,今印定时有胜解故。 「相续而转」,显无有欲,今有希望,方有欲起,此相续故,无有欲也。 由此,五义第二正显唯舍所由,所余四缘因简别境等,故唯与舍俱。 虽有二解,前解为胜。 显舍受俱,不应于中简其别境等。 【疏翼】此即第一三复次中,显「唯舍受」第一复次。 【论文】三? 四七又此相应受,唯是异熟。 随先业引转,不待现缘,任善、恶业势力转故,唯是舍受。 【疏翼】第一三复次显「唯舍受」中,第二复次。 于中有二︰一、显唯舍所以,二、显不与苦乐俱。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七】此、第二复次,显是异熟总业所招,故唯舍并。 【论文】三? 四八苦、乐二受,是异熟生,非真异熟。 待众缘故,非此相应。 【疏翼】第二复次中,第二显不与苦乐俱。 【述记? 卷十七】显此不与苦、乐二受相应所由。 如八证[4]中,最初执受五因之内,任[5]运生解[6]。 如五十一、《对法》第二,说异熟生等,并如前释。 由六识中异熟生受,待缘方起,故今简之。 【疏翼】以上第一三复次解唯舍受俱中,第二复次讫。 【论文】三? 四九又由此识常、无转变,有情恒执为自内我。 若与苦、乐二受相应,便有转变,宁执为我? 故此但与舍受相应。 【疏翼】第一三复次解唯舍受俱中,第三复次。 【述记? 卷十七】「常」者,相续义;「无转」者,一类义。 「我」是一、常,故此似我,显第七识恒缘执我;显我不缘苦、乐二受──非一类故──故唯舍俱;生善恶趣,余受转故。 第三复次也。 由前三义,故唯舍俱。 勘诸经论,唯初复次,五义之中第四义解[7]。 上来依理解颂文讫[8]。 【疏翼】以上第一三复次释「唯舍受」中,第一三复次释讫。 【论文】三? 五○若尔,如何此识亦是恶业异熟? 【疏翼】第一三复次释「唯舍受」中,第二解外妨难。 于中有八︰一、外难,二、返质答,三、显所由及喻,四、外复难,五、总答,六、别答,七、简善染心所,八、简余无记心所。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七】自下、依义释外妨难。 萨婆多等为此难也。 彼部难云︰舍受寂静,善业调顺,可能招之。 如何逼迫业亦招寂静果? 此依彼宗,故以为难。 【论文】三? 五一既许善业能招舍受,此亦应然。 【疏翼】第二解外妨难中,第二返质答。 【述记? 卷十七】即返质答。 既许善业能招舍受,此不善业,类亦应然,能招舍受。 【论文】三? 五二舍受不违苦、乐品故,如无记法,善、恶俱招。 【疏翼】第二解外妨难中,第三显所由及喻。 【述记? 卷十七】此、显所由及同法喻。 舍受行相不违苦、乐二种品故。 此质解也。 舍受不违苦,恶业不得招;舍受不违乐,善业应不感! 苦、乐自相违,善、恶之业不招于苦、乐;舍受不违二,何妨善、恶并能招? 如无记法,二业俱感,不违二故。 不以寂静解舍,亦通恶业感。 中容之行,名为舍故,通不善招。 问︰返诘虽然,理犹未晓;如何寂静果,逼迫因所招? 答曰︰无记既寂静,何为恶业果? 舍虽寂静,不违二故,得为恶果,不同禅定之[9]寂静[10],此无所能为,故通恶业感。 余七转识,设起苦、乐,此识皆俱,以舍不违苦、乐品故。 若或苦、乐俱,于人天中应不受苦果,以相违故;三恶趣中,应不受乐果,亦相违故。 此中苦、乐皆是别报,故舍不违。 若随所生,受便转变,即易脱故,过失如前[11]。 --------------------------------------------------------------------------------[1] 道邑《义蕴》云︰若解明了,如六识等,便应不能摄持种子,亦不滋益诸根大等令相续故。 [2] 智周《演秘》云︰问︰为不缘彼违顺之境,名不分别? 为缘于彼不起分别,名不分别? 答︰违顺有多,若怨爱等违顺之境,此即不缘。 若境损益如温、寒、执、打、拍、摩按、逼迫、适悦、名违顺者,虽缘于彼,而不分别违顺之相,名不分别。 若尔,如何名取境定? 答︰因循而缘,常不分别,名取境定。 若尔,何名取中容境? 答︰虽境违顺,能缘之心一类而缘,不分违顺。 以境从心名中容境。 如本论本卷末云︰唯异熟心先业所引,非善染等,一类、能遍、相续执受有色根身。 [3] 如《摄论》卷一、两《释》卷第三云:何因缘故,善不善法能感异熟,其异熟果无覆无记? 由异熟果无覆无记,与善、不善互不相违。 善与不善互相违故,若异熟果善、不善性,杂染、还灭应不得成,是故异熟识唯无覆无记。 [4] 见《瑜伽》卷五十一、《对法》卷二。 [5] 「任」字,金陵本作「在」。 [6] 如《瑜伽》卷五十一云︰谓阿赖耶识,先世所造业行为因。 眼等转识,于现在世众缘为因。 如说根及境界,作意力故,诸转识生,乃至广说,是名初因。 [7] 《瑜伽》卷五十一云︰又六识身各别依转︰于彼彼依,彼彼识转。 即彼所依,应有执受,余无执受,不应道理。 设许执受,亦不应理,识远离故。 是第四因。 [8] 即解「唯舍受」讫。 [9] 「定之」二字,《义蕴》牒文无,金陵本作「禅之」。 [10] 道邑《义蕴》云︰问︰禅定有何能? 答︰有定共戒,能止于恶,故非恶果。 又由禅定能发神通、智慧,故多能也。 [11] 道邑《义蕴》云︰应善趣中,不持恶种;恶趣之中,不持善趣;故是过失。 发布时间:2025-11-06 11:59:12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114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