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智中法师:略谈佛教生命观 内容: 三十七菩提分法释名:三十七种菩提分法又名三十七道品,道者能通义,品者品类也。 道亦名为菩提分法,菩提者觉也,圣智与境行果相应无违;分者因义,顺此故名分,三十七法顺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 佛何以要说三十七道品:《大智度论》卷19﹙大正25,197b23~c8﹚:是般若波罗蜜摩诃衍品中,佛说四念处乃至八圣道分是摩诃衍;三藏中亦不说三十七品独是小乘法。 佛以大慈故,说三十七品涅槃道,随众生愿,随众生因缘,各得其道。 欲求声闻人,得声闻道;种辟支佛善根人,得辟支佛道;求佛道者,得佛道。 随其本愿,诸根利钝,有大悲﹑无大悲。 譬如龙王降雨,普雨天下,雨无差别。 大树大草,根大故多受;小树小草,根小故少受。 《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九,T30,565c:菩萨始从胜解行地,乃至最后到究竟地,于此一切菩萨地中,当知略有四菩萨行,何等为四:一者波罗蜜多行,二者菩提分法行,三者神通行,四者成熟有情行。 内容:《瑜伽师地论》卷二十八十五页云:何等名为三十七种菩提分法? 谓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圣道。 四念住者:一、身念住。 二、受念住。 三、心念住。 四、法念住。 四正断者:一、于已生恶不善法,为令断故。 生欲,策励,发勤精进,策心,持心,正断。 二、于未生恶不善法,为不生故;生欲,策励,发勤精进,策心,持心,正断。 三、于未生善法,为令生故;生欲,策励,发勤精进,策心,持心,正断。 四、于已生善法,为欲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圆满,令倍修习,令其增长,令其广大,生欲,策励,发勤精进,策心,持心,正断。 四神足者:一、欲三摩地断行成就神足。 二、勤三摩地断行成就神足。 三、心三摩地断行成就神足。 四、观三摩地断行成就神足。 五根者:一、信根。 二、精进根。 三、念根。 四、定根。 五、慧根。 五力者:一、信力。 二、精进力。 三、念力。 四、定力。 五、慧力。 七觉支者:一、念等觉支。 二、择法等觉支。 三、精进等觉支。 四、喜等觉支。 五、安等觉支。 六、定等觉支。 七、舍等觉支。 八支圣道者:一、正见。 二、正思惟。 三、正语。 四、正业。 五、正命。 六、正精进。 七、正念。 八、正定。 如卷二十八十五页至二十九卷十三页广释。 次第:但《俱舍论》二十五卷十四页云:有余于此,不破契经所说次第,立念住等。 谓修行者,将修行时,于多境中,其心驰散;先修念住,制伏其心。 故契经言:此四念住,能于境界系缚其心,及正遣除耽嗜依念,是故念住,说在最初。 由此势力,勤遂增长。 为成四事,正策持心。 是故正断,说为第二。 由精进故;无忧悔心。 便有堪能,修治胜定。 是故神足,说在第三。 胜定为依,便令信等,与出世法,为增上缘。 由此五相,说为第四。 相义既立;能正伏除所治现行,牵生圣法。 由此五力,说为第五。 于见道位,建立觉支;如实觉知四圣谛故。 通于二位,建立道支。 俱通直往涅槃城故。 如契经说:于八道支修圆满者,于四念住至七觉支,亦修圆满。 又契经说:苾刍当知,宣如实言者:喻说四圣谛。 令依本路速行出者:喻令修习八圣道支。 故知八道支,通依二位说。 《俱舍论》卷第二十五,T29,p. 132. 3:初业顺决择,及修见道位,念住等七品,应知次第增。 初业位中能审照了身等四境。 慧用胜故说念住增。 暖法位中能证异品殊胜功德。 用勤胜故说正断增。 顶法位中能持胜善趣无退德。 定用胜故说神足增。 忍法位中必不退堕善根坚固。 得增上义故说根增。 第一位中非惑世法所能屈伏。 得无屈义故说力增。 (何缘信等先说为根。 后名为力。 由此五法依下上品分先后故。 又依可屈伏,不可屈伏故。 信等何缘次第如是? 谓于因果先起信心为果修因,次起精进,由精进故念住所缘,由念力持,心便得定,心得定故能如实知,是故信等如是次第。 )修道位中近菩提位。 助觉胜故说觉支增。 见道位中速疾而转。 通行胜故说道支增。 八中正见是道亦道支,余是道支而非道。 七中择法是觉亦觉支,余是觉支而非觉。 但《大智度论》卷19(大正25,198b17~18):「修道用,故名觉;见道用,故名道。」本论卷二十八亦同此义。 《瑜伽师地论》卷第二十九p. 444. 3 ~ p. 445:即由如是诸根诸力,渐修、渐习、渐多修习为因缘故,便能发起,下中上品,顺决择分,四种善根。 何等为四? 一暖,二顶,三顺谛忍,四世第一法。 譬如有人,欲以其火,作火所作。 为求火故,下安干木,上施钻燧,精勤策励,勇猛钻求。 彼于如是精勤策励勇猛钻时,于下木上最初生暖,暖增长热气上冲,次倍增盛,其烟遂发,次无焰火,欻然流出,火出无间,发生猛焰,猛焰生已,便能造作火之所作。 如钻火人精勤策励勇猛钻求,五根五力渐修渐习,渐多修习当知亦尔。 如下木上初所生暖,其暖善根,当知亦尔,烧诸烦恼,无漏法火,生前相故。 如暖增长热气上冲,其顶善根当知亦尔。 如次烟发,其顺谛忍,当知亦尔。 如无焰火,欻然流出,世第一法当知亦尔。 如火无间发生猛焰,世第一法所摄五根五力,无间所生出世无漏圣法当知亦尔。 此复云何? 谓七觉支。 诸已证入正性离生补特伽罗,如实觉慧,用此为支故名觉支。 …彼于尔时最初获得七觉支故名初有学。 见圣谛迹已,永断灭见道所断一切烦恼,唯余修道所断烦恼,为断彼故,修习三蕴所摄八支圣道。 《大智度论》卷19(大正25,198b18~c10):问曰:应先说道,何以故? 行道然后得诸善法。 譬如人先行道,然后得所至处;今何以颠倒,先说四念处,后说八正道? 答曰:不颠倒也。 三十七品,是初欲入道时名字。 如行者到师所,听道法时,先用念持是法,是时名念处。 持已,从法中求果,故精进行,是时名正勤。 多精进故心散乱,摄心调柔故,名如意足。 心调柔已,生五根。 诸法实相,甚深难解,信根故能信,是名信根;不惜身命,一心求道,是名精进根;常念道,不念余事,是名念根;常摄心在道,是名定根;观四谛实相,是名慧根。 是五根增长,能遮烦恼。 如大树力能遮水,是五根增长时,能转入深法,是名为力。 得力已,分别道法有三分:择法觉、精进觉、喜觉,此三法,行道时若心没令起。 除觉、定觉、舍觉,此三法,若行道时心动散,能摄令定。 念觉在二处,能集善法,能遮恶法;如守门人,有利者令入,无益者除却。 若心没时,念三法起;若心散时,念三法摄。 无学实觉,此七事能到,故名为分。 得是法安隐具足已,欲入涅槃无为城故,行是诸法,是时名为道。 《大毘婆沙论》卷96(大正27,496c22~497a12):「问:何故先说四念住乃至后说八道支耶? 答:(一)随顺文词巧妙次第法故。 (二)复次随顺说者受者轻便次第法故。 (三)复次四念住从初业地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先说。 四正胜从暖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四神足从顶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五根从忍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五力从世第一法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八道支见道中胜;七觉支修道中胜。 ……问:若尔。 何故先说七觉支,后说八道支耶? 答:(一)随顺文词巧妙次第法故。 (二)复次,随顺说者受者轻便次第法故。 (三)复次,随顺增数次第法故,谓先说四,次说五,次说七,后说八故。 (四)复次,显清净法渐增长故,谓先修四,次修五,次修七,后修八故。」初修学时,修四念处;到了暖位,修四正勤;顶位修四神足;忍位修五根;世第一位修五力;见道位修八正道;修道位修七觉支,但这也不过约「势用常胜」的意义说说而已。 例外先修八圣道《杂阿含经》卷13﹙大正2,87c3~5﹚:八圣道修习满足已,四念处修习满足,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分修习满足。 有些阿毘达磨论书是以「七觉分」为修行道的主轴《大毘婆沙论》卷96﹙大正27,495c27~496a25﹚:有三十七菩提分法,谓四念住、四正胜、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道支。 世尊虽说菩提分法而不说有三十七种,但说七觉支名菩提分法,云何知然? 经为量故。 谓契经说:有一苾刍来诣佛所顶礼双足,却住一面而白佛言:如世尊说:七觉支者,何谓七觉支? 世尊告曰:即七种菩提分法名七觉支。 问:菩提分法有三十七,何故世尊唯说七觉支名菩提分法? 答:佛随苾刍所问而答。 苾刍唯问七觉支,故佛唯说七菩提分法。 若彼苾刍问四念住乃至若问八道支者。 佛亦应随彼所问一一而答。 复次,彼契经中唯说无漏菩提分法,七觉支一向无漏,故偏说之。 余通有漏故彼不说。 有作是说:余契经中亦具说有三十七种菩提分法,时既久远彼经灭没,云何知然? 如彼尊者达罗达多作如是说:世尊有时说:一道支,有时说二,乃至有时说三十七,即三十七菩提分法。 如斧柯喻。 契经中说于三十七修道法中若唯取决定者,则应说七种修道法,谓七觉支唯无漏故。 若唯取不决定者,则应说余六位修道法,谓四念住乃至八道支,通有漏无漏故。 若通取决定不决定者,则应说三十七种修道法。 谓前六位及七觉支,故三十七菩提分法亦是世尊契经所说。 《中阿含经》卷第二十四(98经)(因品)『念处经』第二(大正1,582b7~584b29)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拘楼瘦,在剑磨瑟昙拘楼都邑。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 有一道净众生,度忧畏、灭苦恼、断啼哭、得正法,谓四念处。 若有过去「诸如来无所著等正觉。 悉断五盖,心秽慧羸。 立心正住,于四念处,修七觉支。 得觉无上正尽之觉」。 若有未来「诸…觉」我今现在「诸…觉」。 云何为四? 观身如身念处。 如是观觉、心、法(亦如是,观法)如法念处。 也有单说四念处、七觉支或八支圣道。 发布时间:2020-07-17 15:24:03 更新时间:2024-02-05 18:09:45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2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