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人死后焚化遗体的意义所在 内容: 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 但因妄想执著,不能证得。 究其原由,总因不了真如妙性。 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 既已认贼为子,遂致背觉合尘。 从此根尘互粘,人我敌立。 起惑造业,轮回六道。 经尘点劫,莫能解脱。 大觉世尊,愍兹剧苦。 施大法药,令修四念处观。 一观身不净,二观受是苦,三观心无常,四观法无我。 及余正勤,如意足,根,力,觉,道,三十七品法门。 虽根有利钝,乘有大小,莫不皆以四念处而为根本。 良以四观若成,则我执即破。 我执既破,则五蕴皆空,六尘即觉。 返本还原,亲证妙性。 譬如垢尽镜明,云开日朗。 日即本具,明非外来。 得无所得,获大自在。 凡情圣见,两俱消亡。 尚无涅槃,何有生死。 至于世寿若尽,则焚其形骸者。 一则恐彼亡者所作未办,身见未泯。 令其豁悟真空,当下解脱。 二则正欲存者了知此身,全体虚妄。 力修圣道,复本心源。 务于动作云为处,亲见主翁。 则能自作主宰,不被此臭皮袋多方驱使。 庶可以上继佛慧,下化有情。 即此苦无常无我不净之幻妄身心,彻证常乐我净之真如佛性。 以故无论圣凡,举皆焚化。 而天下丛林,无不遵行也。 当唐宋佛法盛时,士大夫家,亦多仰遵佛制,而用此法,不独唯僧为然。 僧既焚化,拾其余骨,置于普同塔中,亦如丛林之海众同居。 其中凡圣莫测,行位难辨。 凡既附圣,亦易解脱。 如苍蝇附于骥尾,不劳而得至千里也已。 发布时间:2016-08-12 02:54:34 更新时间:2024-02-05 18:06:28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5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