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嘉言录--勉居心诚敬 内容: ●入道多门,唯人志趣,了无一定之法。 其一定者,曰诚,曰恭敬。 此二事,虽尽未来际诸佛出世,皆不能易也。 而吾人以博地凡夫,欲顿消业累,速证无生,不致力于此,譬如木无根而欲茂,鸟无翼而欲飞,其可得乎? 【书一】七一●世俗读书,绝无敬畏。 晨起则不加盥漱,登厕则不行洗濯。 或置座榻,或作枕头。 夜卧而观,则与亵衣同聚。 对案而读,则与杂物乱堆。 视圣贤之语言,同破坏之故纸。 漫不介意,毫无敬容。 甚至书香家之妇女,花册皆是经传。 世禄家之仆隶,揩物悉用文章。 种种亵黩,难以枚举。 积弊已久,习矣不察。 若不特示祸福,决定难免亵黩。 未曾得益,先获大罪。 悯斯无知,须预指陈。 【书一】六●念佛一法,乃至简至易,至广至大之法。 必须恳切志诚之极,方能感应道交,即生亲获实益。 若懒惰懈怠,毫无敬畏,虽种远因,而亵慢之罪,有不堪设想者。 纵令得生人天,断难高预海会。 至于佛像,当作真佛看,不可作土木铜铁等看。 经典乃三世诸佛之师,如来法身舍利,亦当作真佛看,不可作纸墨等看。 对经像时,当如忠臣之奉圣主,孝子之读遗嘱。 能如是,则无业障而不消,无福慧而不足矣。 现今士大夫,学佛者多,然率皆读其文,解其义,取其供给口头,以博一通家之名而已。 至于恭敬志诚,依教修持者,诚为难得其人。 余常谓:欲得佛法实益,须向恭敬中求。 有一分恭敬,则消一分罪业,增一分福慧。 有十分恭敬,则消十分罪业,增十分福慧。 若无恭敬而致亵慢,则罪业愈增,而福慧愈减矣。 哀哉! 【书一】十三●礼诵持念,种种修持,皆当以诚敬为主。 诚敬若极,经中所说功德,纵在凡夫地,不能圆得。 而其所得,亦已难思难议。 若无诚敬,则与唱戏相同。 其苦乐悲欢,皆属假妆,不由中出。 纵有功德,亦不过人天痴福而已。 而此痴福,必倚之以造恶业,其将来之苦,何有了期? 【书一】十八●曰诚、曰恭敬,此语举世咸知,此道举世咸昧。 印光由罪业深重,企消除罪业,以报佛恩,每寻求古德之修持懿范。 由是而知诚与恭敬,实为超凡入圣、了生脱死之极妙秘诀。 故常与有缘者,谆谆言之。 【书一】四四●至于阅经,若欲作法师,为众宣扬,当先阅经文,次看注疏。 若非精神充足,见解过人,罔不徒劳心力,虚丧岁月。 若欲随分亲得实益,必须至诚恳切,清净三业。 或先端坐少顷,凝定身心,然后拜佛朗诵,或止默阅。 或拜佛后,端坐少顷,然后开经。 必须端身正坐,如对圣容,亲聆圆音。 不敢萌一念懈怠,不敢起一念分别。 从首至尾,一直阅去。 无论若文若义,一概不加理会。 如是阅经,利根之人,便能悟二空理,证实相法。 即根机钝劣,亦可以消除业障,增长福慧。 六祖谓但看《金刚经》,即能明心见性,即指如此看耳,故名曰但。 能如此看,诸大乘经,皆能明心见性,岂独《金刚经》为然? 若一路分别,此一句是甚么义,此一段是甚么义。 全属凡情妄想,卜度思量。 岂能冥符佛意,圆悟经旨,因兹业障消灭、福慧增崇乎? 若知恭敬,犹能少种善根。 倘全如老学究之读儒书,将见亵慢之罪,岳耸渊深。 以善因而招恶果,即此一辈人也。 古人专重听经,以心不能起分别故。 如有一人出声诵经,一人于旁,摄心谛听。 字字句句,务期分明。 其心专注,不敢外缘一切声色。 若稍微放纵,便致断绝,文义不能贯通矣。 诵者有文可依,心不大摄,亦能诵得清楚。 听者惟声是托,一经放纵,便成割裂。 若能如此听,比诵者能至诚恭敬之功德等。 若诵者恭敬稍疏,则其功德,难与听者相比矣。 今人视佛经如故纸,经案上杂物与经乱堆。 而手不盥洗,口不漱荡,身或摇摆,足或翘举。 甚至放屁、抠脚,一切肆无忌惮,而欲阅经获福灭罪。 唯欲灭佛法之魔王,为之证明赞叹,谓其活泼圆融,深合大乘不执著之妙道。 真修实践之佛子见之,唯有黯然神伤,潸焉出涕。 嗟其魔眷横兴,无可如何耳。 智者诵经,豁然大悟,寂尔入定。 岂有分别心之所能得哉? 一古德写《法华经》,一心专注,遂得念极情亡,至天黑定,尚依旧写。 侍者入来,言:天黑定了,只么还写? 随即伸手不见掌矣。 如此阅经,与参禅看话头、持咒、念佛,同一专心致志。 至于用力之久,自有一旦豁然贯通之益耳。 明雪峤信禅师,宁波府城人,目不识丁。 中年出家,苦参力究。 忍人所不能忍,行人所不能行。 其苦行实为人所难能。 久之大彻大悟,随口所说,妙契禅机。 犹不识字,不能写。 久之,则识字矣。 又久之,则手笔纵横,居然一大写家。 此诸利益,皆从不分别,专精参究中来。 阅经者,亦当以此为法。 【书一】四六●阅经时,断断不可起分别,自然妄念潜伏,天真发现。 若欲研究义理,或翻阅注疏,当另立一时,唯事研究。 当研究时,虽不如阅时之严肃,亦不可全无恭敬,不过比阅时稍舒泰些。 未能业消智朗,须以阅为主,研究但略带。 否则终日穷年,但事研究。 纵令研得如拨云见月、开门见山一样,亦只是口头活计。 于身心性命,生死分上,毫无干涉。 腊月三十日到来,决定一毫也用不着。 若能如上所说阅经,当必业消智朗。 三种情见,当归于无何有之乡矣。 若不如是阅经,非但三种情见,未必不生。 或恐由宿业力,引起邪见,拨无因果。 及淫杀盗妄种种烦恼,相继而兴,如火炽然。 而犹以为大乘行人,一切无碍。 遂援六祖心平何劳持戒之语,而诸戒俱以破而不破为真持矣。 甚矣! 修行之难得真法也。 所以诸佛诸祖,主张净土者。 以承佛慈力,制伏业力,不能发现耳。 当以念佛为主,阅经为助。 【书一】四七●夫如来灭度,所存者唯经与像。 若以土木金彩等像视作真佛,即能灭业障而破烦惑,证三昧而出生死。 若以土木金彩视之,则亦土木金彩而已。 又土木金彩,亵之则无过。 若以亵土木金彩之佛像,则其过弥天矣。 读诵佛经祖语,直当作现前佛祖为我亲宣,不敢稍萌怠忽。 能如是者,我说其人必能即生高登九品,彻证一真。 否则是游戏法门,其利益不过多知多见,说得了了,一丝不得真实受用,乃道听途说之能事也。 古人于三宝分中,皆存实敬。 不徒泛泛然口谈已也。 今人口尚不肯谈一屈字,况实行乎? 【书一】六七●光近见刺血写经者,直是造业。 以了无恭敬。 刺血则一时刺许多。 春秋时,过二三日即臭,夏日半天即臭,犹用以写。 又有将血晒干,每写时,用水研干血以写之者。 又所写潦草,毫不恭敬,直是儿戏。 不是用血以表志诚,乃用刺血写经,以博自己真心修行之名耳。 【书一】七二●写经不同写字屏,取其神趣,不必工整。 若写经,宜如进士写策,一笔不容苟简。 其体必须依正式体。 若座下书札体格,断不可用。 古今人多有以行草体写经者,光绝不赞成。 【书一】七二●今人书经,任意潦草。 非为书经,特藉此以习字,兼欲留其笔迹于后世耳。 如此书经,非全无益。 亦不过为未来得度之因。 而其亵慢之罪,亦非浅鲜。 【书一】七二●所书《法华经》,见其笔法坚劲精秀,不胜钦佩。 但其用笔,犹有文人习气。 于流通法道,似有未合。 如俗体、帖体、变体等,则有从俗之弊。 又有执泥古体,如魔作磨,悬作县,玛瑙砗磲作马脑车渠,阵作陈等,则有违时之失。 如必曰悉依古文,即时行正体,皆不堪用。 则字字皆须更换,无一字可用矣。 杨仁山破泥古者曰:字须遵时,何必泥古。 如必欲从古,且请先从人、入二字改起。 古人字作入,入字作人。 如人、入不能改,则余字何须特改? 且古体亦非当日苍颉所制之字,不知几何变更,方成此体。 君既好古,宜从虫文鸟书为正体,则吾无由置喙矣。 否则毕竟为无事生事,劳而无功。 生今反古,圣有明训。 如庄居士志在流通,当一扫文人习气,字字遵时。 凡诸破体、俗体等,一概不用。 俾一笔一画,皆可为法。 【书一】八三●如于净土一法,不能死尽偷心,决志修持。 于主敬存诚、克己复礼等,犹欲以不执著,为疏散放逸作遮护之巧符。 则其所得之利益,固非光劣知劣见所得而知也。 余则光芜钞中已备言之,故不多渎。 看经一事,惟恭敬方能得益。 若不恭敬,纵得,亦不过依文解义之益。 而其业消智朗,彻悟自心,断断无此侥幸。 况亵慢之过,有不可胜言者乎。 此举世通病,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 【书一】七八●礼佛仪式,极忙之人,不便特立。 但至诚恳切,口称佛号,身礼佛足,必致其如在之诚则可矣。 【书二】二二●舍利不能礼拜,丛林不能亲炙,有何所欠? 但能见佛像,即作真佛想。 见佛经祖语,即作佛祖面命自己想。 必恭必敬,无怠无忽。 则终日见佛,终日亲炙诸佛、菩萨、祖师、善知识,舍利丛林云乎哉! 【书二】二四●知所寄白布,托壬年以打印者。 此事罪过之极,以菩萨名号作拜垫用,已属亵渎至极,况尚有就地作坐垫用者。 余光绪二十年在普陀一见,二十一年在育王又见,以为诧异。 告于舍利殿殿主,彼云此宁波家风也。 自惭无力挽此恶风。 使光若作一方主人,当必到处声明此事之过。 俾有信心者,唯得其益,不受其损也。 【书二】三六●大觉世尊,所说一切大乘显密尊经,悉皆理本唯心,道符实相,历三世而不易,举十界以咸遵。 归元复本,为诸佛之导师。 拔苦与乐,作众生之慈父。 若能竭诚尽敬,礼诵受持,则自他俱蒙胜益,幽显同沐恩光。 犹如意珠,似无尽藏,取之不匮,用之无穷,随心现量,悉满所愿。 《楞严》所谓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长寿得长寿,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夫大涅槃者,究竟果德。 若论如来本心,契经全力,实属乎此。 但以众生志愿狭劣,与夫致诚未极,不能直契。 故随彼行心,满彼所愿。 倘宿根深厚之士,则顿明自性,彻证唯心,破烦惑而直趣菩提,圆福慧而速成觉道。 获契经之全益,畅如来之本怀矣。 譬如一雨普润,卉木同荣,大根则拂云以蔽日,小根则长寸而增分。 道本唯一真如,益随心而胜劣。 然善根苟种,佛果终成。 纵不能即获巨益,亦必以因兹度脱。 闻涂毒鼓,远近皆丧。 食少金刚,决定不消。 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者,其斯之谓欤。 【论】十四●经云:人身难得,佛法难闻。 若非宿有因缘,佛经名字,尚不能闻。 况得受持读诵,修因证果者乎? 然如来所说,实依众生即心本具之理。 于心性外,了无一法可得。 但以众生在迷,不能了知。 于真如实相之中,幻生妄想执著。 由兹起贪瞋痴,造杀盗淫。 迷智慧以成烦恼,即常住而为生灭。 经尘点劫,莫之能反。 幸遇如来所说大乘显密诸经,方知衣珠固在,佛性仍存。 即彼客作贱人,原是长者真子。 人天六道,不是自己住处。 实报寂光,乃为本有家乡。 回思从无始来,未闻佛说。 虽则具此心性,无端枉受轮回。 真堪痛哭流涕,声震大千。 心片片裂,肠寸寸断矣。 此恩此德,过彼天地父母,奚啻百千万倍。 纵粉身碎骨,曷能报答! 【论】十六●今之缁素,翻阅佛经,毫无诚敬。 种种亵慢,难以枚举。 而习行既久,彼此相安。 其亵慢之迹,不忍备言。 视如来之法言,同破坏之故纸。 且勿谓不知旨趣者,了无所益。 即深知实义者,亦只是口头三昧,面门辉光。 如饥说食,如贫数宝。 虽有研究之功,绝无实证之益。 况亵慢之罪,奚啻弥天。 而受苦之期,岂止穷劫。 虽是善因,反招恶果。 纵为将来得度之因,难免多劫备受其苦。 用是心怀惨伤,敢陈刍荛。 企依佛教以奉行,庶唯得益而无损。 【论】十六●《金刚经》云: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 若尊重弟子。 又云: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 当知此处,即为是塔。 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何以令其如此? 以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故。 而诸大乘经,处处教人恭敬经典,不一而足。 良以诸大乘经,乃诸佛之母,菩萨之师。 三世如来之法身舍利,九界众生之出苦慈航。 虽高证佛果,尚须敬法。 类报本追远,不忘大恩。 故《涅槃经》云:法是佛母,佛从法生。 三世如来,皆供养法。 况博地凡夫,通身业力,如重囚之久羁牢狱,莫由得出。 何幸承宿世之善根,得睹佛经。 如囚遇赦书,庆幸无极。 固将依之以长揖三界,永出生死牢狱。 亲证三身,直达涅槃家乡。 无边利益,从闻经得。 岂可任狂妄之知见,不存敬畏。 同俗儒之读诵,辄行亵黩? 【论】十六●圣贤之道,唯诚与明。 圣狂之分,在乎一念。 圣罔念则作狂,狂克念则作圣。 其操纵得失之象,喻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不可不勉力操持,而稍生纵任也。 须知诚之一字,乃圣凡同具、一如不二之真心。 明之一字,乃存养省察、从凡至圣之达道。 然在凡夫地,日用之间,万境交集。 一不觉察,难免种种违理情想,瞥尔而生。 此想既生,则真心遂受锢蔽。 而凡所作为,咸失其中正矣。 若不加一番切实工夫,克除净尽。 则愈趋愈下,莫知底极。 徒具作圣之心,永沦下愚之队。 可不哀哉! 然作圣不难,在自明其明德。 欲明其明德,须从格物致知下手。 倘人欲之物,不能极力格除。 则本有真知,决难彻底显现。 【序】十五●若请法斋主,与作法诸师,各皆竭诚尽敬,则其利益,非言所宣。 如春回大地,草木悉荷生成。 月丽中天,江河各现影象。 故得当人业消智朗,障尽福崇。 先亡咸生净土,所求无不遂意。 并令历劫怨亲,法界含识,同沐三宝恩光,共结菩提缘种。 若斋主不诚,则出钱之功德有限,慢法之罪过无穷。 僧众不诚,则是鼓橐籥以为经,交杵碓以成礼。 于三宝龙天降临之际,作卤莽灭裂塞责之行。 其不至罪山耸峙,福海干枯,生罹灾祸,死受谴谪者,何可得也。 【序】五八 发布时间:2014-02-25 20:36:51 更新时间:2024-02-05 18:04:31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7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