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嘉言录--谕在家善信 内容: 甲、示伦常大教●尽性学佛,方能尽伦学孔。 尽伦学孔,方能尽性学佛。 试观古今之大忠大孝,与夫发挥儒教圣贤心法者,无不深研佛经,潜修密证也。 儒佛二教,合之则双美,离之则两伤。 以世无一人不在伦常之内,亦无一人能出心性之外。 具此伦常心性,而以佛之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为克己复礼、闲邪存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助。 由是父子兄弟等,相率而尽伦尽性,以去其幻妄之烦惑,以复其本具之佛性,非但体一,即用亦非有二也。 【书二】五三●须知佛法,乃十法界公共之法,无一人不应修,亦无一人不能修。 彼谓佛教为弃人伦、害圣道者,皆未见颜色之瞽论也。 何以言之? 佛于父言慈,于子言孝,于君言仁,于臣言忠,夫倡妇随,兄友弟恭,举世谛之嘉言懿行,佛经无不详陈其宿因现果,现因后果。 其言慈孝等,则与儒教相同。 其详示三世因果处,则儒教便无闻焉。 况其断惑证真,及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之法乎。 惜其人之未睹也。 倘详阅而深思之,则当痛哭流涕,声震大千世界,悲昔谤佛之罪咎也。 【书一】十六●欲学佛祖,先须取法圣贤。 倘躬行有玷,伦常乖舛,尚为名教罪人,何能为佛弟子? 佛教虽出世法,然遇君言仁,遇臣言忠,遇父言慈,遇子言孝,由浅而入深,下学而上达。 熟读《安士全书》,可以知其梗概矣。 【书一】三二●欲为真佛,须先从能为真儒始。 若于正心诚意、克己复礼、主敬存诚、孝友弟恭等,不能操持敦笃。 则根基不固,何以学佛? 选忠臣于孝子之门,岂有行悖儒宗,而能担荷如来家业,上续慧命,下化众生乎? 佛法大无不包,细无不举。 世出世间,无一法不在范围之中。 世之拘墟者,每以出家为悖伦理。 遂不体究,反加谤毁。 因噎废食,自丧性命。 实可哀怜。 若能放开眼界,方知佛法流布中外,二千年来,其道盛行。 经几多圣君贤相、杰士伟人,为之护持传布者,固自有非凡情所测之真道在也。 纵有一二拘墟之儒辟之,暴恶之君毁之,究属只手遮日,仰面唾天,适自形其少知少见,妄作妄为之过咎耳,于佛究何损哉? 又有外彰辟拨之名,内取修证之实。 由宋以来,凡儒门大宗,莫不皆然。 光所谓诚意正心,由此致有欠缺者,实属决定论也。 【书一】七三●学佛一事,原须克尽人道,方可趣向。 若于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等事,一不实践。 虽终日奉佛,佛岂祐之哉? 良以佛教该世出世间一切诸法。 故于父言慈,于子言孝。 各令尽其人道之分,然后修出世之法。 譬如欲修万丈高楼,必先坚筑地基,开通水道。 则万丈高楼,方可增修,且可永久不坏。 若或地基不坚,必至未成而坏。 语云:选忠臣于孝子之门。 学佛者亦复如是。 昔白居易问鸟窠禅师曰:如何是佛法大意? 师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欲学佛法,先须克己慎独,事事皆从心地中真实做出。 若此人者,乃可谓真佛弟子。 若其心奸恶,欲借佛法以免罪业者。 何异先服毒药,后服良药。 欲其身轻体健,年延寿永者,其可得乎? 【书二】十六●大丈夫能令文章盖天下,功业宣宇宙。 而不能断惑证真,了生脱死者。 以著于外而遗其内,著于有为之末,而遗其无为之本也。 世间人谁能一一占全? 吾人但取其克尽伦常、力修净业即已,何暇计其他哉! 【书二】三二●窃以春秋祭祀,儒礼所重。 岁时追荐,释教尤崇。 念水源木本之恩,修慎终追远之事。 世出世间,又何间然。 【序】三七乙、论家庭教育●人家欲兴,必由家规严整始。 人家欲败,必由家规颓废始。 欲子弟成人,须从自己所作所为,有法有则,能为子弟作榜样始。 此一定之理。 今欲从省事省力处起手,当以因果报应,为先入之言。 使其习以成性,庶后来不至大有走作。 此诚淑世善民、齐家教子之第一妙法也。 【书一】四九●子弟之成,唯在家教。 凡属子女,必须从幼教以孝弟忠信,勤俭温恭。 至其长而入学读书,方有受益之基。 倘自幼任性而惯,且无论无天姿、无善教,即有天姿、有善教,亦只成得个文字工人、儒门败类而已。 世有才高北斗,学富五车,而其所作所为,皆仗此聪明,以毒害生灵、毁灭道义者。 其原皆由初无家教以为之肇也。 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与《大学》欲治天下国家者,必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而起,同一旨趣。 此儒门教人希圣希贤之无上秘诀。 舍是而求,皆其末耳。 【书一】六二●为今之计,子女当能言语、知人事时,即于家庭先令认字块。 (女子虽不必令其造大学问,断不可不识字、不通文理。 母尚宜胎教,若识字通文理,则所生子女,便易为学矣。)每一块纸方,只写一字,不可两面俱写。 若两面写,则便同记口歌矣。 日限几字,每日将认过熟字,又须遍认一二过。 不上年余,便认许多。 后读书时,凡读过者,通皆认得,不致有只记口歌之弊。 凡彼力能为者,必须令其常做以习勤(如洒扫、执侍等)。 凡饮食衣服,勿令华美。 但凡抛撒五谷,及损坏什物,无论物之贵贱轻重,必须告其来处不易,及折福损寿等义。 倘再如此,定遭扑责,决不放过。 如此则自能俭约,断不致奢侈暴殄。 及能读书,即将《阴骘文》、《感应篇》,令其熟读,为其顺字面讲演之。 其日用行为,合于善者,则指其二书之善者而奖之。 合于不善者,则指其二书之不善者而责之。 (彭二林居士家,科甲冠于江浙,历代以来,遵行二书,其家状元甚多,然皆终身守此不替。)如金入模,如水有堤,岂有不能成器,仍旧横流之理乎? 人之为人,其基在此。 此而不讲,欲成全人,除非孟子以上之天姿则可矣。 然读书之时,不可即入现设学校。 宜合数家,请一文行兼优、深信因果之师,令其先读《四书》及《五经》耳。 待其学已有几分,举凡文字道理,皆不被邪说俗论所惑。 然后令其入现学校,以开其眼界,识其校事。 不致动与时乖,无由上进矣。 能如是,则有天姿者,自能有为。 无天姿者,亦为良善。 独善兼善,自利利他,实不外此老僧常谈也。 【书一】六二●教子女,当于根本上着手。 所谓根本者,即孝亲济众,忍辱笃行。 以身为教,以德为范。 如熔金铜,倾入模中。 模直则直,模曲则曲。 大小厚薄,未入模之先,已可预知,况出模乎。 近世人情,多不知此。 故一班有天姿子弟,多分狂悖。 无天姿者,复归顽劣。 以于幼时失其范围。 如熔金倾入坏模,则成坏器。 金固一也,而器则天渊悬殊矣。 惜哉! 佛以无我为教。 今人每每稍有知见,便目视云汉。 是以知文字义理为佛法,而不知以修身净心,灭除我相,力修定慧,以期断惑证真为佛法也。 【书二】五●窃谓父母爱子,无所不至。 唯疾病患难,更为婴心。 小儿甫能言,即教以念南无阿弥陀佛,及南无观世音菩萨名号。 即令宿世少栽培,承此善力,必能祸消于未萌,福臻于不知。 而关煞、病苦等险难,可以无虑矣。 稍知人事,即教以忠恕仁慈,戒杀放生,及三世因果之明显事迹。 俾习以成性。 在儿时不敢残暴微细虫蚁,长而断不至作奸作恶,为父母祖先之辱。 【书二】三●子弟之有才华,有善教,则易于成就正器。 无善教,则多分流为败种。 今日之民不聊生,国步艰难,几于蹶覆者。 皆有才华无善教者,渐渐酿成之也。 无才华,固宜教其诚实。 有才华,益宜教其诚实。 然诚实亦可伪为。 最初即以因果报应,及人之一举心动念,天地鬼神,一一悉知悉见,作常途训诲。 而《阴骘文》、《感应篇》,必令其熟读。 且勿谓此非佛书而忽之。 以凡夫心量浅近,若以远大之深理言之,则难于领会。 此等书,老幼俱可闻而获益。 而况德无常师,主善为师乎。 佛尚以死尸、粪秽、毒蛇,令人作观,以之证阿罗汉者,逾恒河沙。 况此种贴实存养省察之言句乎。 【书二】五●在凡夫地,不能无病,亦不能任而不治。 其治之之法,最省力、最得益处,在以病为药。 以病为药,则病不为累矣。 即如爱子女之病,决不能断。 不妨即以此爱为本,必欲使子女生为正人,没生净土。 此其爱,乃以世间凡情,成就出世圣果。 若不善用爱,任性娇养,则与杀其身,过百千万亿无量无边多多倍。 国之灭亡,民之涂炭,皆此种不洞事之父母酿成之。 可不哀哉! 【书二】六●欲子孙之不趋败途,共入正道者。 当以《感应篇汇编》、《阴骘文广义》,为定南针。 则世俗习染之恶浪滔天,黑云障日,亦不至不知所趋,而载胥及溺。 否则纵令风平浪静,天日昭彰,亦难保不入洄澓,而随即沉溺矣。 况绝无风平浪静、天日昭彰之望之世道人心乎。 须知阴德二字,所包者广。 成就他人子弟,令入圣贤之域,固属阴德。 成就自己子弟,令入圣贤之域,亦是阴德。 反是,则误人子弟,固损德。 误己子女,亦损德。 力能兼及,何幸如之。 否则且就家庭日用云为,以作为圣为贤之先容。 正所谓即俗修真,现居士身而说法者。 祈以此意,与令友,及一切知交,剀切言之。 亦未始非己立立人,自利利他之一端也。 【书二】四五●周之开国,基于三太。 而文王之圣,由于胎教。 是知世无圣贤之士,由世少圣贤之母之所致也。 使其母皆如三太,则其子纵不为王季、文王、周公。 而为非作奸,盖亦鲜矣。 而世人只知爱女,任性骄惯,不知以母仪为教。 此吾国之一大不幸也。 人少时常近于母,故受其习染最深。 今日之人女,即异日之人母。 人欲培植家国,当以教女为急务。 勿曰此异姓之人,吾何徒受此忧劳哉? 须知为天地培植一守分良民,即属莫大功德。 况女能德镇坤维,其子女必能肖其懿范。 荣何如之! 况自己子孙之媳,亦人家之女乎。 欲家国崛兴,非贤母则无有资助矣。 世无良母,不但国无良民,家无良子。 即佛法中赖佛偷生之蟒流僧,一一皆非好母所生。 使其母果贤,断不至下劣一至于此,惜哉! 【书二】二●汝家属甚多,倘诸弟妇、令妹、令女等,学堂归来,宜以因果报应,及念佛利益,与之谈论。 俾彼等各各心中自知己心与天地鬼神相通,与弥陀慈父相通。 由兹断除恶念,增长正信。 俾彼现在堪为人之贤妻,将来堪为人之贤母。 以此风于乡邑,是亦治天下国家之根本法轮也。 菩萨随俗利生,并不另起炉灶。 对病发药,令彼各各就路还家而已。 现今学堂中妇女,多多妄生异图,拟操政权。 不知各守本分,相夫教子,乃天下太平之根本。 以故周之王业,基于三太。 彼太姜、太任、太姒,乃女中圣人。 但以阴相其夫,胎教其子为事。 今人不此是学,其所计虑,皆为乱天下之媒糵,可胜道哉? 【书二】四●人生世间,善恶各须辅助,方克有成。 虽天纵之圣,尚须贤母贤妻,以辅助其道德,况其下焉者乎! 以故太任有胎教,致文王生有圣德。 故《诗》赞其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然此但约文王边说。 若论太姒之德,固亦可以辅助文王之道。 如两灯互照,愈见光明。 两手互洗,方得清净。 观思斋太任、太姒嗣徽音之说,可以知矣。 由是言之,世少贤人,由于世少贤母,与贤妻也。 良以妻能阴相其夫,母能胎教子女。 况初生数年,日在母侧。 亲炙懿范,常承训诲,其性情不知不觉为之转变,有不期然而然者。 余常谓教女为齐家治国之本,又常谓治国平天下之权,女人家操得一大半,盖谓此也。 以天姿高者,若有贤母以钧陶之,贤妻以辅翼之,自可意诚心正,明明德,止至善。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即天姿平常者,亦堪循规蹈矩,作一守分良民。 断不至越理犯分,为非作奸,以忝所生,而为世害也。 惜世人梦梦,不以尽伦守分教女,使日唯从事于妆饰,此外则一无所讲。 异日为人妻、为人母,不但不能相夫教子,以成善士,或反相之教之以成恶人。 由是言之,教女一事,重于教子多多矣。 而余所谓教女为齐家治国之本,及治国平天下之权,女人家操得一大半,乃真语实语也。 近世学风大开,女子入学,多被不知教本之教员所误。 从兹不以尽伦守分,宜室宜家,相夫教子为事。 各各皆欲操政权,作长官。 越分计虑,习为狂妄,亦可慨也! 安得有长民者,极力提倡,令其在家庭中培植。 俾修齐治平之效,出于不知不觉、了无形迹中,则何幸如之。 【杂著】十三●为人子者,父母之德,固宜表彰。 其表彰之法,注重躬行。 必须克己复礼,闲邪存诚。 知过必改,见义必为。 明因识果,戒杀放生。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生信发愿,持佛名号。 自行化他,同生净土。 能如是者,人纵不知其父母之德,而以景仰其人之德,并景仰其父母祖宗之德。 以为潜修已久,故有如是之令嗣。 否则纵父母祖宗有懿德,人所共知。 因其人不肖,必疑其父母祖宗虽有懿德,或复兼有隐恶。 否则懿德之门,何为出此不肖之子孙耶? 以是知立身行道,即为表彰父母祖宗之德。 为人子者,宜如何主敬慎独,躬行实践,以期无忝所生也。 【杂著】十四●世有贤母,方有贤人。 古昔圣母,从事胎教,盖钧陶于禀质之初,而必期其习与性成也。 世以太太称女人者,盖以太姜、太任、太姒三圣女,各能相夫教子,以开八百年之王业者,用称其人焉。 光常谓治国平天下之权,女人家操得一大半,又尝谓教女为齐家治国之本者,盖指克尽妇道、相夫教子而言也。 无如今之女流,多皆不守本分。 妄欲揽政权,做大事,不知从家庭培植。 正所谓聚万国九州之铁,也铸不成此一个大错。 以故世道人心,愈趋愈下。 天灾人祸,频频见告。 虽属众生同分恶业所感,实由家庭失教所致。 以故有天姿者,习为狂妄。 无天姿者,狎于顽民。 使各得贤母以钧陶之,则人人皆可为善士。 穷则独善,达则兼善。 夫何至上无道揆,下无法守,弊窦百出,民不聊生乎哉。 【杂著】十五●但求不饥不寒,何思财发巨万。 遗子黄金满籯,不如教子一经。 祖德若亏,便当愧死。 祖业纵亏,有何所伤。 【书一】十七●富贵人家子弟,多不成器,其源由于爱之不得其道,或偏与钱财,或偏令穿好衣服。 钱随彼用,则必至妄吃致病。 若为彼存以生息,余不得者,于父母生嫌心,于所偏得兄弟姊妹生忌心,皆非所以教孝教弟之道。 若女有钱,出嫁必以钱自骄,或轻其夫,或不洞事,以钱助夫为不法事。 欲儿女成贤人,当为培福,不当为积财。 财为祸本,汝等看多少白手起家者,皆由无钱,自勤而来,而大富家多多不久房产一空。 故古人云:遗子黄金满籝,不如教子一经。 能读则读,不能读,或农或工或商,各有一业,为立身养家之本。 女子若有钱,明道理,钱固为助道之本,不明道理,则害其女,并害其婿,并害其外孙孙女矣。 【书二】六一●人之一生成败,皆在年幼时栽培与因循所致。 汝已成童,宜知好歹,万不可学时派。 当学孝,学弟,学忠厚诚实。 当此轻年,精力强壮,宜努力读书。 凡读过之书,当思其书所说之事,是要人照此而行,不是读了就算数了。 书中所说,或不易领会。 而《阴骘文》、《感应篇》等皆直说,好领会。 宜常读常思,改过迁善。 于暇时,尤宜念阿弥陀佛,及观世音菩萨,以期消除业障,增长福慧,切勿以为辛苦。 古语云: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此时若错过光阴,后来纵然努力,亦难成就。 以年时已过,记性退半,所学皆用力多而得效少耳。 第一先要做好人。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焉。 第二要知因果报应。 一举一动,勿任情任意。 必须想及此事,于我、于亲、于人有利益否。 不但做事如此,即居心动念,亦当如此。 起好心,即有功德。 起坏心,即有罪过。 要想得好报,必须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有利于人物,无害于自他方可。 倘不如此,何好报之可得? 譬如以丑像置之于明镜之前,决定莫有好像现出。 所现者,与此丑像,了无有异。 汝果深知此义,则将来必能做一正人君子,令一切人皆尊重而爱慕之也。 祈审慎思察,则幸甚幸甚。 【书一】九九丙、劝处家宏法●如来说法,恒顺众生。 遇父言慈,遇子言孝。 外尽人伦,内消情虑,使复本有真心,是名为佛弟子,岂在两根头发上论也。 况贵乡僻居深山,知法者少。 高明者以语言不通之故,皆不至其地。 仗此好心,竭力学道。 孝弟修,而闾里感化。 斋戒立,而杀盗潜消。 研究净土经论,则知出苦之要道。 受持《安士全书》,则知淑世之良谟。 以净土法门谕亲,以净土法门教子,及诸亲识。 正以生死事大,深宜痛恤我后。 不必另择一所,即家庭便是道场。 以父母、兄弟、妻子、朋友、亲戚,尽作法眷。 自行化他,口劝身率,使其同归净域,尽出苦轮。 则可谓戴发高僧,居家佛子矣。 【书一】三十●二位令亲在堂,宜以净土法门,感应事迹,常时解说,令其发欢喜心,信受奉行。 若不以此为孝,则纵能尽世之所谓孝者,究竟于亲有何利益? 大禹,大圣人也,不救于鲧之神化为黄能(音乃平声,即三足鳖),入于羽渊。 观此,可不惕然惊,憬然悟,以求导亲之神,高预海会,亲炙弥陀,以证夫即心本具之无量光寿乎。 志莲居士,苦行虽好,恐净土宗旨,有所不知。 或求转女身,及生人天乐处之心,不能彻底放下。 致无边利益,随世间小乐而失之。 亦宜常为讲说,令其志向决定耳。 夫劝一人生净土,即成就一众生作佛。 凡成佛必度无量众生,而其功由我始,其功德利益,何可思议也哉! 又自既修净土,尚须以此法门普告一切,况妻妾子女,岂可不劝令发心,而失此巨益乎? 倘天性相近,则何善如之。 如稍相远,亦须渐磨渐染,俾即远而成近耳。 此所谓深爱,所谓宏慈,舍此而为慈爱,皆名有而实无耳。 【书一】三七●太夫人年已八十有三,当常劝谕,令其信愿念佛。 若令终日长念,或恐不能如是。 前者颇欲设法,在生助念,思之未得。 镇守使王悦山,奉母来山,见其眷属甚多,因得一绝妙之助念法。 已与彼略说之。 亦与彼说,当与阁下言之。 倘阁下能实行,彼亦不至漠然置之,亦自利利他之道也。 阁下眷属,儿辈则各有职业,固难常时依行。 若媳辈,则无事清闲。 女使辈若奶妈等,则无甚要事。 当令诸人,按钟点,日在太夫人旁,高声念佛半点钟。 过时换班,一日不断佛声。 太夫人能随之而念亦好。 如不能随,但令摄心谛听。 则一日之中,常不离佛。 在诸人亦不吃力。 以一日之中,不过当一回值,或至两回,亦隔许久时候。 彼等一无事事,借此令尽孝思,令种善根。 即女使等,亦得因此之故,得植出离生死之缘。 从此以往,率以为常。 即太夫人寿过期颐,此法无令中辍,其利益不可思议。 凡有信心人,欲成就父母往生之道业者,皆当以此告之。 【书二】四八●汝母年高,于净土一法,未能认真修持。 宜常与谈说六道轮回之苦,极乐世界之乐。 人生世间,超升最难,堕落最易。 若不往生西方,且莫说人道不足恃,即生于天上,福寿甚长,福力一尽,仍旧堕落人间,及三途恶道受苦。 不知佛法,则无可如何。 今既略晓佛法,岂可将此一番大利益事,让与别人,自己甘心在六道轮回中,头出头没,永无解脱之日乎? 如是说之,或可发其宿世善根,信受奉行也。 菩萨度生,随顺机宜,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 汝能力修孝友,及以净土法门,劝导自己眷属,及一切有缘者,同作莲池会里人,则功德大矣。 【书二】五九●夫孝子之于亲,宜先乎本而次乎末,养其体而导其神。 倘唯知服劳奉养以安之,立身行道以荣之,而不知以常住无生之道,念佛往生之法,谕令修持。 使其生念佛号,死生佛国。 辞生死之幻苦,享常住之真乐。 承事弥陀,参随海众。 闻圆音而三惑净尽,睹妙境而四智圆明。 不违安养,遍入十方。 上求下化,广作佛事。 彻证即心本具之佛性,普作苦海度人之慈航。 是所谓见小而忘大,得近而遗远。 乃中人之局见,非达士之大观也。 若能令慈亲与己,并及家眷,同出娑婆,同生安养,同证无量光寿,同享寂灭法乐,同作弥陀法王子,同为人天大导师。 方可尽其孝慈之心,与夫教育之谊。 其所谓孝慈教育,非世之所谓孝慈教育也。 【序】六●孝之为道,其大无外。 一切诸善,无不弥纶。 然有世出世间、大小本迹之异。 世间之孝,服劳奉养以安其身,先意承志以悦其心,乃至立身行道以扬名于后世。 虽其大小不同,皆属色身边事。 纵令大孝格天,究于亲之心性生死,无所裨益。 所谓徒徇其迹而不究其本。 况乎杀生以养以祭,俾亲之怨对固结,永劫酬偿不已者乎。 出世间之孝,其迹亦同世间服劳奉养,以迄立身扬名。 而其本则以如来大法,令亲熏修。 亲在,则委曲劝谕,冀其吃素念佛,求生西方。 吃素则不造杀业,兼灭宿殃。 念佛则潜通佛智,暗合道妙。 果能深信切愿,求生西方。 必至临命终时,蒙佛接引,托质九莲也。 从兹超凡入圣,了生脱死。 永离娑婆之众苦,常享极乐之诸乐。 亲没,则代亲笃修净业,至诚为亲回向。 心果真切,亲自蒙益。 若未往生,可即往生。 若已往生,高增莲品。 既能如是发心,则与四宏誓愿相应,菩提觉道相契。 岂独亲得蒙益,而己之功德善根,莲台品第,当更高超殊胜矣。 而况以身说法,普令同伦发起孝思乎。 此其孝方为究竟实义。 非若世间只期有益于色身及现世,竟遗弃其心性与未来而不论也。 是知佛教,以孝为本。 故《梵网经》云: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 又于杀、盗、淫各戒中,皆言应生慈悲心、孝顺心。 于不行放救戒中,则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 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 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 由是言之,佛教之孝,遍及四生六道。 前至无始,后尽未来,非只知一身一世之可比也。 知是而不戒杀放生、吃素念佛者,安尽其究竟至极无加之孝耶? 【记】十二●自既修持净业(谓改过迁善及念佛,即生即愿往生西方),亦当教一切相识者,亦修净业。 宜依《龙舒文》普劝门,令其随分随力,种此不思议善根。 然既欲教人,须由亲及疏。 妻妾子女,忍不令得此利益乎? 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世出世自行化他,莫不如是。 【书一】二十●自己改恶修善,一心念佛。 凡一切亲故,并有缘之人,亦当以此教之。 其反对之人,当作怜悯想,不可强制令行。 按牛头吃草,万万做不得。 若曰我一心念佛,诸事不理。 不唯与世法有碍,亦不与佛法相合。 素位而行,方为得之。 劝人念佛修行,固为第一功德。 然下而妻子兄弟,上而父母祖妣,皆当劝之。 倘不能于家庭委曲方便,令吾亲属,同得不思议即生了脱之益。 便为舍本逐末,利疏而不计利亲。 其可乎哉? 【书一】五十●同室之人,固宜于闲暇无事时,委曲宛转,开陈至理,令其心知有是非可否。 则心识不知不觉,渐摩渐染而为转变。 至其愚傲之性发现时,可对治,则以至理名言,和气平心以对治之。 否则任伊,一概置之不理。 待其气消,再以平心和气,论其曲直,久之则随之而化。 若用强蛮恶辣手段,断非所宜。 以彼有所恃(所恃者子女也),兼失子女观法之训。 【书二】五●现今法弱魔强,欲护持佛法,在俗则易,在僧则难。 阁下若能严持五戒,专念弥陀。 克己复礼,言行相应。 然后广行化导,普利群伦。 不可居师位而自高,不可受钱财而自益。 在家为一家演说,对众为大众详陈。 则人皆仰其德而信从其言。 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以身作则,草上之风必偃也。 【书二】二四●吾尝有联云:舍西方捷径,九界众生,上何以圆成佛道。 离净土法门,十方诸佛,下不能普利群萌。 阁下当发大勇猛,发大精进,担荷此法。 取古人宏扬净土之逗机言论,为乡里倡。 居尘不染,即俗修真。 方合融脱命名之义。 【书二】二五丁、勖居尘学道●念佛,固贵专一。 然居士上有父母,下有妻室。 分外营谋,妄希富乐,实所不应。 至于分内所当为者,亦须勉力为之。 非必屏弃一切,方为修行也。 若屏弃一切,能不缺父母妻室之养则可,否则便与孝道相背。 虽曰修行,实违佛教,是又不可不知也。 又须以净土法门利益劝父母,令其念佛求生西方。 若能信受奉行,临命终时,定得往生。 一得往生,直下超凡入圣,了生脱死,高预海会,亲炙弥陀,直至成佛而后已。 世间之孝,孰能与此等者? 又若能以此普告同人,令彼各各父母,皆得往生。 则化功归己,而亲与自己之莲品,更当高增位次矣。 《诗》云: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欲孝其亲者,宜深思而力行之。 【书一】十五●人之际遇,万有不齐。 约汝分论,实为在家益大,而出家益小。 汝祖业颇可度用,上有慈亲可事,中有兄弟可靠。 室有贤妻,膝无子女。 而且汝之大兄,颇信佛法。 三弟四弟,亦皆与道不相悖戾。 汝在家笃修净业,亦可为慈亲生信念佛,以期了脱之导。 亦可为兄弟在外,料理家门之事。 亦可以率其妻室、弟妇等,同修净业,同出轮回之计。 外而乡党亲戚,随缘开导。 即家舍为道场。 举慈亲,及兄弟、妻室、子侄、乡党亲朋,皆为法眷。 随力随分,身率言化。 俾永嘉一班迷途之人,并彼邪见种性之人,同纳于佛法至极圆顿净土法门大冶洪炉之中,共成法器,同修净业。 将来同登莲邦,共证菩提。 岂不如汝出家为僧,舍亲远去。 室人有无依之恨,慈亲有怨子之怀。 而且一班不明至理之人,反谓佛法为背畔世道,妄生谤毁。 俾此等人造口业,堕恶道。 未见其益,而先受此等大损之为愈乎? 况汝慈亲,既不应许。 岂可不遵慈命,仍怀此心乎? 如汝亲绝不许汝修行,犹有可原。 汝亲甚欢喜汝修行,何得必欲离亲修行乎? 佛法中,六度万行,种种功业,皆为利益众生。 汝不出家,则于亲有大利益。 只此一事,即可曲顺亲心,居尘学道,俾亲见熟,不期其信向而自然信向,即为莫大功德。 况不止亲一人乎? 又亲既不许,则不可再思出家。 以佛戒律中,父母不许出家,自己任意求出家者,不许摄受剃度,及受戒等。 否则师、弟各皆得罪。 【书二】九●今藩篱大撤,在家人研究修习者,其多如林,得利益生西方者,亦常有其事,何得要离亲出家乎? 此事光绝不赞成。 按实说,当今修行,还是在家人好。 何以故? 以一切无碍故。 出家人之障碍,比在家人多,是以非真实发道心者,皆成下流坯,无益于法,有玷于佛也。 【书一】九一●若欲出世,亦不须另起炉灶,但依佛之言教,对治烦恼习气,俾其净尽无余即已。 虽身在俗境,不妨断惑证真,了生脱死,以进趣佛果。 如西天之维摩居士,及此土之傅大士、李长者、庞居士等。 即力有不及,又有仗佛慈力,往生西方一法,以为恃怙。 岂必尽人舍俗出家,方为佛弟子乎? 【序】六六●居尘学道,即俗修真。 乃达人名士,及愚夫愚妇,皆所能为。 勉力修持,以在家种种系累,当作当头棒喝。 长时生此厌离之心,庶长时长其欣乐之志。 即病为药,即塞成通。 上不失高堂之欢,下不失私室之依。 而且令一切人同因见闻,增长净信。 何乐如之! 【书二】十●人生世间,不可无所作为。 但自尽谊尽分,决不于谊分之外,有所觊觎。 士农工商,各务其业,以为养身养家之本。 随分随力,执持佛号,决志求生西方。 凡有力能及之种种善事,或出资,或出言,为之赞助。 否则发随喜心,亦属功德。 以此培植福田,作往生之助行。 如顺水扬帆,更加橹棹,其到岸也,不更快乎! 【书二】十七●若大通家,则禅净双修,而必以净土为主。 若普通人,则亦不必令其遍研深经奥论,但令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一心念佛求生西方即已。 此人不废居家业,而兼修出世法。 虽似平常无奇,而其利益不可思议。 良以愚夫愚妇,颛蒙念佛,即能潜通佛智,暗合道妙。 较比大通家之卜度思量,终日在分别中弄识神者,为益多多也。 以故愚夫愚妇念佛,易得益。 大通家,能通身放下,亦易得益。 若唯以义理是卜度者,则不得益,或反得病。 及未得谓得,流入狂派者有之。 参禅一法,非现今人所宜学。 纵学亦只成文字知见,决不能顿明自心,亲见自性。 何以故? 一则无善知识提持决择,二则学者不知禅之所以。 名为参禅,实为误会。 【书二】二八●受戒一事,若男子出家为僧,必须入堂习仪,方知丛林规矩,为僧仪则,则游方行脚,了无妨阻。 否则十方丛林,莫由住止。 若在家女人,家资丰厚,身能自主,诣寺受戒,亦非不可。 至于身家穷困,何必如此。 但于佛前恳切至诚,忏悔罪业一七日,自誓受戒。 至第七日,对佛唱言:我弟子某某,誓受五戒,为满分优婆夷(优婆夷,此云近事女,谓既受五戒,堪事佛故。 满分者,五戒全持也)。 尽形寿不杀生,尽形寿不偷盗,尽形寿不淫欲(若有夫女,则曰不邪淫),尽形寿不妄语,尽形寿不饮酒。 如是三说,即为得戒。 但自志心受持,功德并无优劣。 切勿谓自誓受戒者,为不如法。 此系《梵网经》中如来圣训。 【书一】五四●三皈五戒,为入佛法之初门。 修余法门,皆须依此而入,况即生了脱之至简至易、至圆至顿之不思议净土法门耶。 不省三业,不持五戒,即无复得人身之分,况欲得莲华化生,具足相好光明之身耶? 【书一】二十●为在家弟子,略说三归、五戒、十善义。 悲哉众生! 从无始来,轮回六道,流转四生。 无救无归,无依无托。 若失父之孤子,犹丧家之穷人。 总由烦恼恶业,感斯生死苦果。 盲无慧目,不能自出。 大觉世尊,愍而哀之。 示生世间,为其说法。 令受三归,为翻邪归正之本。 令持五戒,为断恶修善之源。 令行十善,为清净身口意三业之根。 从兹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三业既净,然后可以遵修道品,令其背尘合觉,转凡成圣。 断贪瞋痴烦恼之根本,成戒定慧菩提之大道。 故为说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三十七助道品等无量法门。 又欲令速出生死,顿成佛道,故为说念佛求生净土法门,使其不费多力,即生成办。 噫! 世尊之恩,可谓极矣。 虽父母不足譬,天地不足喻矣。 不慧受恩实深,报恩无由。 今汝等谬听人言,不远数千里来,欲以我为师。 然我自揣无德,再四推却,汝等犹不应允。 今不得已,将如来出世说法度生之意,略与汝等言之。 并将三归、五戒、十善,及净土法门,略释其义。 使汝等有所取法,有所遵守。 其四谛,乃至三十七助道品等,非汝等智力所知,故略而不书。 汝等若能依教奉行,便是以佛为师,何况不慧。 若不依教奉行,则尚负不慧之恩,何况佛恩。 【杂著】三八三归者(归,亦作皈。 皈字从白从反,取其反染成净之义。)一归依佛、二归依法、三归依僧。 归者,归投。 依者,依托。 如人堕海,忽有船来,即便趣向,是归投义。 上船安坐,是依托义。 生死为海,三宝为船。 众生归依,即登彼岸。 既归依佛,以佛为师。 从今日起,乃至命终,不得归依天魔外道、邪鬼邪神。 既归依法,以法为师。 从今日起,乃至命终,不得归依外道典籍(法,即佛经,及修行种种法门。 典籍,即经书也)。 既归依僧,以僧为师。 从于今日,乃至命终,不得归依外道徒众。 【杂著】三九五戒者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好生恶死,物我同然。 我既爱生,物岂愿死。 由是思之,生可杀乎? 一切众生,轮回六道。 随善恶业,升降超沉。 我与彼等,于多劫中,互为父母,互为子女。 当思拯拔,何忍杀乎?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于未来世,皆当成佛。 我若堕落,尚望拔济。 又既造杀业,必堕恶道。 酬偿宿债,展转互杀,无有了期。 由是思之,何敢杀乎? 然杀生之由,起于食肉。 若知如上所说因缘,自不敢食肉矣。 又愚人谓肉为美,不知本是精血所成。 内盛屎尿,外杂粪秽。 腥臊臭秽,美从何来? 常作不净观,食之当发呕矣。 又生谓人及禽兽、蛆虫鱼虾、蚊虻蚤虱,凡有命者皆是。 不可谓大者不可杀,小者可杀也。 佛经广说戒杀放生功德利益,俗人不能得读。 当观安士先生《万善先资》,可以知其梗概矣。 不偷盗者,即是见得思义,不与不取也。 此事知廉耻者,便能不犯。 然细论之,非大圣大贤,皆所难免。 何也? 以公济私,克人益己,以势取财,用计谋物,忌人富贵,愿人贫贱。 阳取为善之名,遇诸善事,心不认真。 如设义学,不择严师,误人子弟。 施医药,不辨真假,误人性命。 凡见急难,漠不速救。 缓慢浮游,或致误事。 但取塞责了事,糜费他人钱财。 于自心中,不关紧要。 如斯之类,皆名偷盗。 以汝等身居善堂,故摘其利弊而略言之。 不邪淫者,俗人男女居室,生男育女,上关风化,下关祭祀,夫妇行淫,非其所禁。 但当相敬如宾,为承宗祀。 不可以为快乐,徇欲忘身。 虽是己妻,贪乐亦犯,但其罪轻微。 若非己妻,苟合交通,即名邪淫,其罪极重。 行邪淫者,是以人身行畜生事。 报终命尽,先堕地狱、饿鬼,后生畜生道中。 千万亿劫,不能出离。 一切众生,从淫欲生。 所以此戒难持易犯。 纵是贤达,或时失足,何况愚人。 若立志修持,须先明利害(利,谓不犯之利。 害,谓犯之祸害),及对治方法。 则如见毒蛇,如遇怨贼。 畏怖恐惧,欲心自息矣。 对治方法,广载佛经,俗人无缘观览。 当看安士先生《欲海回狂》,可以知其梗概矣。 不妄语者,言而有信,不虚妄发也。 若见言不见,不见言见,以虚为实,以有为无等,凡是心口不相应,欲欺哄于人者皆是。 又若自未断惑,谓为断惑。 自未得道,谓为得道。 名大妄语,其罪极重。 命终之后,决定直堕阿鼻地狱,永无出期。 今之修行而不知佛法教理者,比比皆是,当痛戒之,切要切要。 以上四事,不论出家在家,受戒不受戒,犯之皆有罪过,以体性是恶故也。 然不受戒人,一层罪过。 受戒之人,两层罪过。 于作恶事罪上,又加一犯戒罪故。 若持而不犯,功德无量无边,切须勉之。 不饮酒者,酒能迷乱人心,坏智慧种。 饮之令人颠倒昏狂,妄作非为,故佛制而断之。 凡修行者,皆不许饮。 并及葱、韭、薤(音械,小蒜也)、蒜,五种荤菜(五荤菜,西域有五,此方但四),气味臭秽,体不清洁。 熟食发淫,生啖增恚。 凡修行人,皆不许食。 然此一事,未受戒者,饮之食之,皆无罪过。 受戒饮食,即犯佛戒一层罪过。 佛已禁制,汝又去犯,故有罪也。 【杂著】三九 [按五种荤菜,吾乡于葱、韭、薤、蒜外,再加藠,为五。 臭味相同,似不宜食。 德森注。 ]十善者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言、五不绮语、六不两舌、七不恶口、八不悭贪、九不瞋恚、十不邪见。 此中前三名身业,中四名口业,后三名意业。 业者,事也。 若持而不犯,则为十善。 若犯而不持,则为十恶。 十恶分上中下,感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身。 十善分上中下,感天、人、阿修罗三善道身。 善因感善果,恶因感恶果。 决定无疑,丝毫不错也。 杀、盗、淫、妄,已于五戒中说。 绮语者,谓无益浮词,华妙绮丽,谈说淫欲,导人邪念等。 两舌者,谓向彼说此,向此说彼,挑唆是非,斗构两头等。 恶口者,谓言语粗恶,如刀如剑,发人隐恶,不避忌讳。 又伤人父母,名大恶口,将来当受畜生果报。 既受佛戒,切莫犯此。 悭贪者,自己之财,不肯施人,名之为悭。 他人之财,但欲归我,名之为贪。 瞋恚者,恨怒也。 见人有得,愁忧愤怒。 见人有失,悦乐庆快。 及逞势逞气,欺侮人物等。 邪见者,不信为善得福,作恶得罪。 言无因果,无有后世。 轻侮圣言,毁佛经教等。 然此十善,总该一切。 若能遵行,无恶不断,无善不修。 恐汝等不能体察,今略举其一二。 当孝顺父母,无违无逆。 委曲宛转,劝令入道。 断荤吃素,持戒念佛,求生西方,了脱生死。 父母若信,善莫大焉。 如决不依从,亦勿强逼,以失孝道。 但于佛前,代父母忏悔罪过,斯可矣。 于兄弟则尽友,于夫妇则尽敬。 于子女则极力教训,使其为良为善。 切勿任意骄惯,致成匪类。 于邻里乡党,当和睦忍让,为说善恶因果,使其改过迁善。 于朋友则尽信,于仆使当慈爱。 于公事则尽心竭力,同于私事。 凡见亲识,遇父言慈,遇子言孝。 若做生意,当以本求利,不可以假货哄骗于人。 若以此风,化其一乡一邑,便能消祸乱于未萌,致刑罚于无用。 可谓在野尽忠,居家为政矣。 【杂著】四十 发布时间:2014-02-25 20:36:30 更新时间:2024-02-05 18:04:31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7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