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四依法之「依义不依语」 内容: 前面讲过第一依法不依人,现在来看看第二依义不依语。 佛的经典,是语言文字来表达的,但不能执著于这个语言文字,你要了解语言文字的内涵,甚至言外之意。 《楞严经》讲,语言文字好比手指,月亮好比佛法的法义。 你要顺着着手指所指的方向去看那个月亮,而不是看这个手指。 这就好比要透过语言文字去领悟它所要表达的义真理,而不能执著于这个语言文字。 你不要执指为月了,不要以为:哦,手指(文字语言)就是月亮(义)。 那就死在句下了,那就是依文解义,三世佛冤了! 庄子都讲得意忘言,得了意(义),你就忘掉语言文字,语言文字只是权权谛。 就比如你捕鱼,得要有个网吧? 那把鱼捕上来了,你就不要执著这个网了。 所以我们看佛经,包括听法,都要有这种知见依义不依语。 甚至你要连这个义都不去执著,这就是《金刚经》讲的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金刚经》用船(船筏、木排)来作比喻,你过河需要一条船吧? 那渡过河之后,这个船你就得放下,继续往前走了。 不能还执著这条船(这个法),把船扛在肩上走。 连正法你都要舍,何况非法! 法(语言文字)就是帮我们渡过去的这条船、这个工具,你不要执著这个工具。 这就叫做依义不依语。 按:依文解义,三世佛冤后面还有两句离经一字,即同魔说,四句一十六字,要联合起来正确理解。 虽是要得意忘言依义不依语,但依的这的义,这个内涵道理,却不能悖离佛经一字,否则也不是对佛经的正确理解了,也没有得佛法的真实义了。 尤其是净土学人,必须依照净土五经、诸祖论著修学,否则轻则走弯路,重则入魔外矣! 发布时间:2021-02-21 14:59:33 更新时间:2024-02-05 18:03:55 来源: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https://www.xuefo.net.cn/77916